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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走村賒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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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古城金地140787426
文明首先要有文字表達清楚明白叫文明。
叢林法則是什麼?弱肉強食強者為王。
它們什麼關係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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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蘭陵北向北
人類文明脫胎於叢林法則,人類文明一定程度上可以說是優化了的叢林法則。 叢林法則就是弱肉強食,弱者就是強者的口糧,食物鏈環環相扣,每個動物都是其中一環。人類如果沒有發展文明一樣是獅子老虎等頂級食肉動物的口糧。 人類文明只不過是最佳化的叢林法則,弱肉強食,落後就要捱打一樣存在,沒有絕對的公平正義,誰叫你弱他強,誰叫你無錢無勢。雖然有國際法,敘利亞、伊拉克一樣被美國西方暴打攻擊。雖然有社會規則,還是有校園暴力、欺負弱小的事件。人類的科技文明建造了高樓大廈、飛機大炮、醫療科技,但是豪宅住的有錢人,炮彈打的弱國,先進醫療科技服務的是富豪。富豪享受好的,因為他混到了食物鏈頂端;弱國被打,因為摸到了強國的逆鱗。 人只有不斷努力,成為強者,才能不被輕視;國家只有持續發展,成為強國,才能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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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老呂156756444
生產力決定生產關係,物質文明決定精神文明的程度,到今天為止這個理論是正確的,今後再說。比如說針對過去的生產力水平,封建制度具有它的合理性,在總是有些人要挨餓受凍的年份,透過有秩序的讓一部分人死去比民眾間互相搶奪造成的社會損失要小,是以生死存亡為特徵的叢林法則對應的最佳的社會管理模式,往回走自然就是以暴力控制的奴隸制度,奴隸制度比起原始部落的互相搶掠屠殺吃人是一種進步。到了基本生活物質條件充分滿足的今天,叢林法則從生死存亡上升到物質的佔用之爭,內涵和形式都發生了徹底的改變。叢林法則永遠存在,因為人的好鬥本性使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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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齊
幾乎類同。
弱肉強食通用於動物界和人類。
只不過人類有道德和法律的約束。
但大致相當,大致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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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樂活光陰
所謂叢林法則,其實將“人”降格成“叢林裸猿”、類人高科技動物而不自知。
叢林法則是一種“文化毒瘤”、“思想之癌”,是殖民掠奪的“強盜邏輯”,把人貶低、退化成“動物性”的叢林裸猿,是放棄“人之為人”的責任。它是對華夏族人倫道德的人類文明的“倒行逆施”,作死的前奏,以進化的名義“大倒退”的標誌之一。是把人類引入“末日”的前夜,類似兩次世界大戰的前夜。
叢林法則,貌似就是“動物世界”的潛規則,實則是對整個動物種群的“誣衊”。生物圈裡除了“人”其實都是很單純的。
真實的情況是,萬物皆具靈性,大自然自有生命倫理,只有惡毒貪婪的殖民掠奪、種族仇殺者,才會“選擇性”的看中豺狼虎豹的血腥,推崇“狼道”,拒絕“仁義道德”,為逃避“成為人”狡辯。為美化殘酷暴力做鋪墊,醞釀人文“浩劫”,導致生靈塗炭,生態災難頻發。而自己獨霸食物鏈頂端,寡廉鮮恥毫無人性,根本就不知人類文明、生命共同體為何物?
弱肉強食的叢林法則 ,是社會達爾文主義的信條,是西方殖民者的哲學,是法西斯主義的理論依據,是兩次世界“大戰”的禍根,是盤踞在華夏大地上的鬼畜幽靈,是一場持續百年的“瘟疫”,現在仍然威脅整個人類的生存。種族歧視、自由劫掠式經濟、吸血金融,甚至人為抬高物價壓榨百姓,都是這一毒瘤的“變種”。
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
在中華文化裡,也有類似陰謀論的成分,但與叢林法則決然不同,比如兵書雲:“人而殺人,殺之可也。”前提是為了“止殺”,是懷有“聖心”,而且歷來統治者都是相信“不嗜殺人者得天下”,從未有明目張膽的美化“暴力”的,叢林法則對弱肉強食的“合法化”算是首例。
所以說進化論的叢林法則,它就是人類有史以來最大的毒瘤!中華文化諸子百家、三教九流從未有如此陰毒的學說,得提防著。
為了人類文明,天下大同,必須剷除而後快!
樂活一家之言,不代表任何學術共同體,共勉!(2019年5月,樂活於杏林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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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達爾文的進化論講,無論人類還是自然界。在古代,或者說,在人類進化過程中。它,確實是一種弱弱強食,適者生存的一種生命形態。有許多生命物種曾經稱霸著這世界。無論當時的物種怎麼多樣性,強大到霸王龍那樣,但終究是獸界時代。而獸,須然經歷了上百萬年,還是獸。創造不了什麼文明!所以,亞當和夏娃,哦,對了,媽約,我忘了我是華人嘎?所以,女媧娘娘用`水`和稀泥的方式創造了人。早期的智人同樣改不了獸性,在蒙朧時代,今天的我們,又何曾知道它們曾經是怎樣的獸性呢?因為,從後來的進化發展過程中發現。它,同樣帶著獸性爭戰殺伐,弱弱強食!在族群與族群的爭鬥中,還會把對方當戰利品吃掉。在同時期進化的另一些人種,在優勝劣汰的自然法則中化為塵土。大自然選擇了智人做為這個星球的新一代霸主,統治這個世界至今。透過歷史的迷幕,從原始社會到母糸社會。應該說,這還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人類,它,只是茹毛飲血動物界中居於頂層的生物鏈而已!
從原始部族發展到原始共和制,有了社會形態的雛型。懂的運用火,從而改變飲食行為,不在是單一的以食物鏈生存的形式,發現並創造了初級農耕技術。而有了有別於動物之別的,思維,精神世界和低階文明。才算脫離了獸性而跨入人類定義的行例!這一時期,對於初級的人類而言。在這種原始社會形態下,反而不是弱弱強食的社會,而是人類適應大自然的生存進化階段。這個時期恰恰是我們人類最有自我尊嚴和自由的時代!沒有霸凌和欺詐,沒有貧窮之差,更沒有階級之別!族群,是每個人的家園,而強者是弱者生存的希望。和舟共濟,患難與共。
想一想,從精神和人類發展的理想上講。對比我們人類的現在,是落後還是進步呢?達爾文的進化論,就探索生命起源,研究生物界的自然法則。這種推斷?假說。作為一門自然,社會學科來說。正確與否?無從考證。然而,其自然法則。被人們引申等同於人類生存法則。把物競天擇,適者生存,貫穿於人類社會的各個層面,商場,職場,官場。不知這是否有悖於達爾文理論探索人類起源和生物學說的初衷?不否認,在自然動物界。弱者必是強者的食物,一切生命體的存在,必有其存在的理由和價值。無論食草和食肉動物,都是生物多樣性中的一環。自有其位置。所以,古人用五行學說來說明它的因果關係,相生相剋。我們把弱弱強食的理論,用於動物界,這沒什麼問題。但是,當我們人類,把叢林法則,用於人類社會。這恰當嗎?結果是,這種叢林法則導致了我們人類自身走向迷途。偏離了人,所具有的人性!使民族與民族之間有了不同感和仇視,國家與國家之間有了抗爭,人與人之間多了一份猜忌!叢林法則的觀念使人類擺脫不了貪婪,殘暴,爭鬥!昇華不了℡人”所具有的生物特性。所以,叢林法則,不應該適用於人類。更不應該把這種觀念貫穿於我們人類社會的各個層面。因為我們不是獸,不是畜牲。這是區別於人與獸的根本前題。
人類從數萬年的進化,發展到今天。經歷了矇昧,無知,野蠻,貧窮,飢餓,封建,皇權。不斷的自我爭戰,嘗過了無數次的災難和痛苦。依然紛爭不斷!同時,又不斷地在探索文明,進步和發展。那麼,我們人類的未來,該何去何從?理想的人類社會又該是怎樣的呢?
黑人民權領袖,馬丁,路德金。在《我有一個夢想》的演講中說到。我有一個夢想:“”無論什麼膚色的孩子們,能在同一樣的藍天下,象骨肉同胞。平等,自由地生活……“。華盛頓在《獨立宣言》中也說到:”天賦人權,人人生而平等。每個人,無論強者或弱者。都應享有生命權和生存權,自由權”。現代人類文明發展的高度和目標,便是,”民權高於政權,人權高於主權”!
在全世界發達國家中。有誰?能象強大的美國,能夠融合世界上所有民族,不同膚色的人種,而傲立於世界民族之林?當然,”它”還不是一個完善而沒有問題的國家。但這種多樣性,包融性的國家。不正是我們人類社會在進化,發展,完善,整合中所要構建的理想的人類社會體糸?民族與民族之間,能同在一個國度裡和平共處!
在納碎時期,也正是人種論,優性劣汰的叢林法則,成了惡魔!納粹政權,把自己國家的殘疾,智障者一律清除。幻想透過戰爭手段,純淨日爾曼民族血統。建立一個以日爾民族為主體的,所謂優等民族的世界。而造成戰爭災難,這也不正是我們人類在運用叢林法則所產生的惡果?
人類從遠古走來,經歷了太多的苦難和爭鬥。又堅忍地不斷地反思,完善,進步。創造了近代文明。我們不斷地在探索,追求著更高級別的人類文明。我也有一個夢想:或許,有一天。理想的人類社會和文明。民族,人種之間不在有仇視!沒有優勝劣汰的叢林法則,也不在有國家之間的抗爭。不在有狹隘的地緣政治,能衝破國家的概念。國家理念只是未來理想社會下,構築的一個行政區域。無論什麼人種,民族彼此和諧相處。不在有仇視和戰爭。平等,自由,民主,博愛!強者是弱者生存的靠山。是弱者的捍衛者。彼此尊重,關愛。因為我們共同擁有一個家園,地球!
這是高階文明與低階文明,高等動物與低階動物的區別。當未來,我們人類的思想能昇華達到這種深度,廣度,高度時,我們人類才可以自豪地說:我們,不是動物,更不是畜牲!
或者,有人會說這是天方夜譚。痴人說夢,理想主義者!別忘了,人類發展到今天。最大的區別就在於,我們從獸變成了人。如果我們人類不去探索,完善,創造更高的人類文明,我們和獸,又有什麼區別呢?未來人類文明,未嘗又不能這樣發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