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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漫野春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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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從前和以後
為什麼不願意養?
兄弟兩個本來就要一碗水端平,可有些父母天生偏心,這麼做其實會傷害兄弟感情。
好多偏心的父母都有這種問題。年輕的時候偏心,把A傷透了。等到老了,需要人照顧了,A自然不想管。這個時候,B不會想到父母多給自己的付出,也要追求公平了。
兄弟本來就是平等的,偏心這件事,從心理上讓人難以接受。可如果因為這種事不贍養也說不過去。無非是因為偏心,A想少付出,B不同意唄。
這種事在我們農村很常見,兄弟之間大打出手,甚至很多年不說話。
其實,不贍養這種事還是看自身的毛病。種什麼因得什麼果,天生沒良心的孩子真的少見。這種事是大矛盾,不是一兩天造成的。
這是因果問題,沒有什麼好方法。
如果父母特別好,就是不想贍養,那就去告吧。
既然都去告了,被告出力是不可能了,只能從錢上找補。
每個月的贍養費多少。
生病後的治療費多少。
甚至殯葬費都得算清楚。
勝訴率很高,有法律壓制,判定後想不給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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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閒話情感
拿我自己家的情況來說,我爸爸是兄弟四人。而我大伯就是那個不肯贍養奶奶的人。奶奶八十多歲了,現在在老家跟著小叔住,爸爸跟三叔在城裡,不時的會去接奶奶出來住。
大伯也在老家,但是從來不去看奶奶,奶奶生病住院也不去看。生病的費用就是爸爸跟兩個叔叔承擔。奶奶每年的生活費大伯也是不管的,都是爸爸跟兩個叔叔平攤。
早些年的時候,他們也曾因為大伯的不贍養而憤憤不平,但是後來就隨他去了,正如叔叔所說的:就當奶奶少生了個兒子。當然大伯後面過得並不好。他的兒子也跟他不和。
針對兄弟中有人不贍養老人,
1、如果對方條件好的話,協商不成,可以透過法律手段來起訴,強制對方執行。
2、如果條件不好的話,就隨他去吧,就當老人少生了個兒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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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飲酒忘塵世
面對這種情況跟父母都談好。兄弟姐妹不願意贍養,我們來贍養。但是請父母立一個遺囑,指定將來的遺產由我繼承。這樣的話。你就可以心安理得的贍養老人了,老人也心安理得的享受你的贍養,你也理所應當的會得到應有的回報,同時也給不贍養老人的兄弟姐妹一個教訓!這樣對大家都好。你也說了多次談了,人家都不管父母,估計父母也是寒了心了,你對父母好一些好言相勸,而父母會這樣做的,那樣之後拿到了公證的遺囑。就當沒有理解,沒好好善待老人就得了。雖然這算不上什麼好主意,但是也是沒有辦法的辦法,這樣大家都會好一些,麻煩事少一些。如果沒有這個公證書,父母百年之後,你不僅在生前照顧了老人,送走了老人,忙活完了後事,之後你還要面對兄弟姐妹還會上來分遺產,你還要準備打遺產分割的官司。會身心疲憊的。把這些話都跟父母明說。大多數的父母都會想明白的。我的經歷20年沒有聯絡過的大哥,沒有照顧過父母一天的大哥,在父親去世的時候都沒露面兒,而在我母親去世後來到了靈堂,說要拜祭母親。面對這種情況我很生氣,但是來拜祭母親,這我不能擋!拜祭完了,果不其然就要分割遺產。一說這話,讓我給他轟了出去。撂了句狠話叫我等著,果不其然,一個月之內就給我送來了法院的起訴書,要分割遺產。把我給告了。好吧,按照誰起訴誰墊付起訴費的原則,先按比例交訴訟費吧。然後他又請了個律師。在交律師費吧!到了開庭的日子,就我自己法庭上一站,聽他們的陳述,就是要求按照法律合理繼承。人家壓根兒沒提要照顧父母的事兒。到我成熟的時候問候一下法官,把父母的遺囑公證書一曬,完事!父母一起寫的。公證處公證的。有錄音有錄影,父母陳述了他不贍養父母的事實。觀察坐在原告席上的他如坐針氈,真難受啊,心裡先是痛快,後面是悲哀。結果就是駁回了他的訴訟請求,他賠了訴訟費,賠了律師費。我沒有絲毫的高興,人間悲劇呀。不贍養父母,親兄弟對簿公堂。最後給他一個教訓也就是如此,老死不相往來,一切都是過眼雲煙,各過各的日子。如果我沒有這份公證書,他就要分走一半遺產了,你更來氣,不為這些錢就是為了這口氣,為了給他點教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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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閃光的蠟燭
對待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們不願意管,我就是努力做就是了,姐仨排著隊跟我請假,無故不到沒人接班,我別無選擇!12年後的今天我還是好好的。信念堅持努力,努力再堅持,再堅持!我過來了,不知我的姐姐和兩個妹妹看到這類的話題,她們在回憶些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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贍養老人是子女應盡的義務。
每個人都有老的那天,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兒女最會有樣學樣。
題主提出,有一方不願意贍養老人,很慶幸,你的父母還有孩子願意贍養。至於說一方不願意贍養老人,如果,不顧慮感情,可以透過法律程式,當然,不到萬不得已,誰也不走這一步。我們首先要知道為什麼這樣。
一,父母和一個兒子在原居住地,另外一個,在國外或外地。
有朋友兄弟兩人,父母和他生活在小縣城,弟弟一家在國外,弟弟幾年不回來,父母喪失勞動能力,又是農村人,沒有退休工資,嫂子心裡有氣,朋友給弟弟打電話,弟弟表示,他現在生活壓力大,緩緩他會雙倍補償哥哥。
在說,父母和他生活在一起,沒少幫他。
二,父母和子女都在原居住地,
自古爺孃疼么兒,一般父母選擇和小兒子生活,幫兒子做家務,帶孩子,等到老了,小兒子要求哥哥們,和自己一起贍養老人,哥哥大多有意見。
所以父母能勞動時,每個孩子都要幫忙,如果已經象上面說的那樣,小兒子多分擔一點,哥哥心裡平衡,不會和弟弟計較。
三,兄弟之間有一方特別貧困,自己一家免強維持生活。
我們老家有哥四個,老大沒媳婦,又有癲癇病,父母和他生活在一起,其他幾個弟弟,雖然想讓他分攤父母的贍養費,他自己還靠低保生活。
四,有些做父母的,孩子小時,因為孩子調皮,叛逆,而偏袒另外的孩子,孩子長大後,對父母多懷怨恨。
這樣的一方,有時是故意刁難父母,出口傷人,不願意贍養老人。
我們村有個這樣的,後來,七大姑八大姨,輪翻勸說,舅舅威逼,全村與論,他就屈服了。
常言說,父母在,一家人,父母不在,是親人,一家人的事,誰多付出點,誰少付出點,都無所謂。
不到萬不得已,不要讓親情崩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