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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勞動法快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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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李之律
肯定不合理
1.員工下班屬於自由時間,加班,需要支付加班費
2.公司不支付加班費,員工可以透過法律手段
3.目前的就業情況,很多公司不支付加班費,可以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不加班
總結:公司佔用下班時間需要支付加班費,公司可以選擇在上班時間進行宣導,員工可以選擇不加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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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旺夫八鮮
我因為員工8點下班以後,戰隊宣導對員工來說不應該稍微加班,假如說您宣導的內容是用於員工培訓,團隊激勵對員工成長有幫助的,他應該作為企業增值服務的一部分,不能讓員工在工作的同時,而且還要接受培訓教育實驗培訓教育是公司企業的一部分,但是員工在完成自己情況的去完成自己工作的情況下,企業給做出的增值服務是應該不給加班費的,因為這部分增值服務是提升員工能力的,當所有的員工都在8個小時之內學習的話,那可能企業的正常運轉就會有所打折,所以公司應該有條件的情況下徵求員工的意見,看下班以後願不願意參與企業宣導,當是你所宣導的內容是對員工有增值作用的情況下,有些你家裡確實有事或者不願意上進的員工,他可以不接受這種培訓,但是在以後的工作價值,這他假如說是站不了隊或者是完成不了自自己的職責,那這樣的話公司也應該給他做出一個相應的約束約束,他就是完不成,因為他缺少這個培訓而達不到業績或者達不到工作目標的情況下,可以公司考慮給他解除勞動合同,或者他讓自己學習進步,因為一定要達標,每個企業在成長的過程當中都是面臨著不斷的進步,員工有義務和企業一同成長,但是不能利用企業的時間學習。
所以員工8小時以內求生存,8小時以外求發展求發展有兩個內容,一是你幹相關的別的職業兼職啊,課外輔導,同時另一個就是你要不斷的學習,企業利用下班的時間給員工提供學習,我感覺員工不應該算加班兒,假如說企業認為比上加班的情況下,這是企業給員工的一種福利,員工不應該計較,但是員工想沒想到,假如說在工作期間培訓你你達不到公司的標準,那你還會從公司找錢嗎?肯定不會的,您在工工作的時間,由於企業的宣導你完不成目標,你還需要加班嗎?
所以老闆也好員工也好,一定要站在雙方的角度上考慮問題,只要大家的初衷都是為了企業發展好,增加員工的收益,這樣呢,我認為員工應該理解一下老闆,假如是老闆純粹的是為了訓導員工教訓員工找員工,這不是搞那種惡意的損害公司利益的總結,那這樣的公司可以考慮離開或者是不做,今年由於疫情的發展,導致現在很多中小微企業都沒法正常運轉,所以經濟會有所滯後,希望員工理解下老闆老闆現在承擔的責任,比員工的壓力要大的多,因為員工畢竟是一個個體,實際上也有車貸房貸或者別的費用,但是老闆要承擔的社會責任,第一要給你發工資,第二他還有房租稅金,政府的事情很多責任要承擔。所以大家互相理解一下吧,嗯,最後祝我們的國家早日戰勝了疫情,中國加油,武漢加油,我們一起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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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下班後的時間由您自由支配,如果公司要佔用,屬於公司要求加班,您可以索要加班費,也可以拒絕,直接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