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茶餘飯後話籃球

    基本上很少,但也有少數一下記錄在案的:

    尼克·範·埃克賽爾曾經有過用頭撞擊裁判的“壯舉”,他因此領到了250,000美元的罰單——創下了NBA單次罰款記錄。

    剩餘的就是誤傷了:

    卡洛斯·布澤爾曾因為慶祝而不小心毆打到裁判遭禁賽。

    考辛斯和庫裡都曾因興奮或憤怒拿牙套當手榴彈誤扔給裁判,一度遭驅逐加罰款。

    喬爾.安東尼一肘打得裁判下場

    當時大姚和喬爾.安東尼一起跳球,結果落地的安東尼一肘打到了扔開場球的裁判的臉上,一下子血流不止,比賽也因此中斷了好幾分鐘後。

  • 2 # 大叔球評

    NBA已經有七十多年曆史,還沒有發生球員在球場內外對裁判拳腳相向的事情,與裁判有身體接觸的情況也是極個別現象,但事後遭到了聯盟及其嚴厲的處罰。NBA比賽之所以精彩激烈,極具觀賞性,裁判功不可沒,聯盟則對裁判在場上的權威性推崇備至,在裁判的保護上十分到位,球員一丁點挑戰裁判的判罰都不允許,那打裁判的行為簡直是觸犯“天條”,後果十分嚴重,“裁判至上”也是NBA文化的一部份。

    NBA賽場上發生過兩次與裁判有輕微身體接觸事件。97年大蟲羅德曼代表公牛與網隊比賽,因不滿裁判判罰,於是火爆的羅德曼用頭“問候”裁判,當場被驅離出場,聯盟的處罰則是禁賽6場和罰款20000美元。17年勇士的利文斯頓在與熱火比賽時,對裁判的判罰持有異議,找裁判論理時沒控制住竟用頭與對方“頂牛”,吃T離場是必然的,聯盟對利文斯頓禁賽一場的處罰算是手下留情。

    NBA相關保護裁判規則中,球員對裁判有不尊重的稱呼、公開抱怨裁判判罰、與裁判有身體接觸等行為,都會被判罰技術犯規,聯盟還會根據情節嚴重程度追加停賽和罰款處罰。如果球員有毆打裁判的行為,最嚴重的處罰會被禁止終身參與NBA比賽,不得從事與NBA相關工作。球隊簽約球員時,禁止與有打架鬥毆行為的球員合作。

    毆打裁判,就相當於砸了自己的飯碗,這樣的傻事年收入百萬、千萬的NBA球員可不會幹,就是停賽幾場處罰,球員的損失也上百萬,那誰會給錢過不去呢?鄧肯因在替補席上臉上掛著“神秘微笑”,而被裁判吹罰技術犯規,可想而知,這樣在場邊正常的行為都會惹惱裁判,球員在場上更得小心翼翼,所以尊重裁判的判罰是必須的,毆打裁判的行為是天方夜譚,迄今為止,最嚴重的就是與裁判用頭輕微接觸。

    NBA關於裁判有些“變態”的保護,實際上也是出於對場上“相對弱者”的保護。NBA球員的身體素質異常強悍,裁判在高大強壯血氣方剛的10名球員面前沒有絕對權威,判罰受制於球員的壓力和抱怨,比賽的公正性就不能保證,場上的精彩程度會打折扣。所以裁判的工作很有挑戰性,承受的壓力也很大,裁判在場上的絕對權威不容置疑,那些身體強悍的球員才會服服帖帖。

  • 3 # 功夫與乒乓

    最近CBA賽場上風波不斷,球員粗暴犯規,裁判判罰爭議太大引發教練員球員怒懟,球迷群起而攻之判罰不公的裁判,等等。這讓一些體育迷想起了美國的NBA,問到:為什麼NBA歷史上沒有球員打裁判?根我所知,真沒有過。NBA的球員和教練員,對裁判都是很敬畏的。我們的CBA,真的應當好好的借鑑了。

    美國的NBA成立時間長,經過這麼久的運營和管理,NBA運作的己經很成熟。

    NBA的成熟,體現在球員、教練員、裁判員都很專業。一切比賽運作,基本上都是在NBA的管理規範以內,沒有人會超出規範行事。

    NBA的球員不可能打裁判!原因如下:

    NBA的裁判選拔十分的嚴格,基本上都會有打籃球的經歷,在地方小型比賽做過裁判的覆歷。然後NBA從中選拔出一批人,進入裁判培訓營。

    因為成為一名專業的NBA裁判難度大,所以誰也不會瞎裁亂裁,丟了這份很不錯的職業。

    NBA的職業裁判有固定的薪水,年底根據裁判的場次,結合裁齡有獎金紅利等的額外收入。

    初入NBA的裁判,都有幾年以上的裁判閱歷,那也只能執裁季前賽。經過裁判委員會認可後,才有資格執裁季後賽。

    執裁季前賽,裁判員獲得的是基礎薪水。而升級執裁季後賽,是按照執裁的場次獲得報酬,重要的季後賽,執裁一場能有2萬美元以上的收入。

    NBA裁判多年的執裁經驗只是個基礎,為了升級執裁季後賽,他們執裁時會盡量一碗水端平,不會偏袒比賽的任何一方,執裁尺度,執裁的公正性做到儘量的完美。為此,NBA的裁判基本上都會贏得球員的尊重。

    這是我所能瞭解的,歷史上NBA的球員,從沒有出現過要打裁判的情況。主要原因是,NBA的職業化搞的好,俱樂部、教練員、球員、裁判員,均是職業化。裁判為了不丟飯碗,為了拿到高收入,執裁時公正、專業、不偏不向。試想一下,球員、教練員、俱樂部,誰不高興有這樣的大環境呢?別說一般的球員,就是大腕明星球員,就是俱樂部老闆,也都是很尊重這樣的好裁判的。我們的CBA,真的要好好反思一下了。

  • 4 # 月半說球

    1996年,“大蟲”羅德曼因不滿判罰,用腦袋頂撞裁判,後被禁賽6場、罰款20000美元,直接損失超過35000美元。(要知道這是24年以前的事情了,按照96年的匯率,摺合人民幣約29萬元)

    高度職業化的NBA

    作為一個已經運營超過70年的體育聯盟,NBA早已經成為全球體育領域的職業化代表。

    不論是從球員的儲備選拔機制,還是球員的薪資保障體系,亦或是賽事現場的管控流程,都有相當細緻的管理辦法以及極其嚴苛的處罰措施,其根本目的就是為了保障聯盟可以穩定有序的發展。

    裁判的高度“執法權”

    籃球比賽是高強度的對抗性競技運動,球員經常會因身體接觸等問題情緒失控,從而大打出手。那如何有效減少這些干擾比賽的因素?就得靠擁有高度“執法權”和高度執法能力的裁判。

    NBA聯盟賦予了裁判極高的執法權,任何在當值裁判認為影響比賽、或者不尊重裁判的行為都會遭到嚴厲的處罰。

    其次由於聯賽高度職業化,NBA本身對裁判的考核標準也極其嚴格,這也造就了NBA裁判較高的專業性,很少會出現錯誤吹罰的現象。

    其次NBA聯盟也有完善的“賽後申訴體系”,允許球隊對不公平判罰提出異議申訴,但絕對不允許教練或球員在比賽現場影響裁判吹罰甚至出現“大鬧技術臺”這種行為。

    嚴厲的處罰手段

    那如果在NBA賽場,出現對裁判不利的行為,球員或球隊遭到什麼樣的處罰?我們看幾個例子。

    1996年,在公牛和籃網的比賽上,羅德曼因為不滿裁判吹罰,激動的找裁判理論,甚至情緒失控的用頭部頂住裁判(實際上這個動作球員之間還是比較常見的),這一行為導致羅德曼當場吃到技術犯規,賽後還被聯盟認定為“不尊重裁判行為”,處以禁賽6場,罰款20000美元的罰款。(禁賽場次工資是要扣掉的)

    獨行俠的老闆庫班曾經在比賽現在怒噴裁判,直接被罰款250000美元。

    所以,如果有球員公然打裁判,那有可能面臨的就是終身禁賽了。

    甚至球員或老闆在場外的行為,如果聯盟認定為“不當”,也得面臨處罰。

    如前湖人球員弗拉迪米爾曾因滑雪摔傷,被聯盟認定為參加危險健康性質的活動,被罰款500000美元。

    前快船隊老闆因“種族歧視言論”被罰款2500000美元,且終身禁賽,甚至球隊都“被逼賣掉”。

    CBA裁判“亂象”

    從姚明執掌CBA後,我們其實能明顯的看出來他是希望把CBA逐漸商業化、職業化,儘量的往NBA那種模式去靠攏。

    而這種“走職業化過程”就意味著聯賽要賦予裁判更多的執法權力,才能在大方向上保障比賽有序進行。

    但問題的關鍵來了,如果某些裁判職業素養足夠高,那這種“權力的賦予”是沒有任何問題的,能對聯賽發展起到有效促進。

    偏偏現在的CBA裁判的確有那麼幾個裁判好像“職業素養不夠高”,不僅執法能力有待商榷,甚至還拿著這種“賦予的權利”去錯誤的主導比賽,那我認為這就是本末倒置了。

    關注CBA的朋友們都知道,這個賽季打到現在,就教練和裁判發生爭執甚至無奈“鬧”技術臺的現象已經出現了多少次了,真希望有的裁判好好看看那些教練或者球員“失望且絕望的臉”吧。

    結語

    高度的“執法權”,高水平的執法能力以及嚴厲的處罰措施,讓NBA的裁判在賽場上擁有極高的“話語權”。

    所以不要說球員打裁判,就是頂撞裁判的現象都很比較少見。

  • 5 # 今晚全由趙公子買單

    裁判可以說是球場上最有爭議的存在,因為籃球競技性的原因,以及它快速的攻防轉換節奏和頻繁的身體對抗接觸,裁判的判罰一般都是靠自己的職業經驗進行判罰,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因此在一場比賽中,尤其是競爭激烈的比賽中,裁判的部分判罰引發爭議是很正常的現象。

    而NBA中的球員幾乎可以說是身體素質最好的一群人之一,他們如果因為判罰問題而打起裁判來,我相信沒有一個裁判可以承受得住這種攻擊,因此聯盟為了保護裁判的人身安全以及合法性,只要有球員與裁判發生言語上的小摩擦就會給予非常嚴厲的懲罰措施,更不要說身體接觸上的摩擦,畢竟每一名裁判都屬於聯盟的資產。

    像當年的暴脾氣大蟲羅德曼,因為在比賽中對裁判的判罰結果和尺度非常不滿意,於是用頭頂撞了裁判,結果當場被驅逐出場,並且聯盟還追加了6場的禁賽和20000美金的嚴厲處罰,目的就是為了告誡羅德曼以及其他球員,裁判是場上最不能惹的存在。

    但是裁判也並不是因此就可以興風作浪,隨意吹黑哨等等,每一次涉及到球員與裁判的衝突,聯盟都會召開內部會議,進行仔細地研究。例如利文斯頓頭頂裁判科克蘭德的事件,利文斯頓當初被科克蘭德驅逐,並被聯盟追加禁賽一場。但聯盟辦公室研究錄影後發現,裁判科克蘭德存在主動走向利文斯頓從而推進了雙方的身體接觸,也負主要責任,因此對他禁止執法一週。籃球籃球籃

    基本上球員與裁判的衝突,不管對錯,都會對球員進行嚴厲的處罰,畢竟保障裁判的人身利益,在脾氣火爆的NBA球員中顯得特別重要,不然未來誰還敢吹罰NBA,誰還敢為NBA工作

  • 6 # 騎行318

    問的好。nba說到底就是生意,老闆投資是為了賺錢,球員打球也是為了賺錢養家,甚至可以說每一個參與進來的人都要錢啊,買單的自然是觀眾啊。因此聯盟職業聯賽有很嚴格的管理制度,目的就是為了維護好大家的飯碗。所以球員都知道打裁判的事情意味著什麼。現實生活中有幾個人打架?為啥不打呢?道理是一樣的,成本太高了。

  • 7 # 小生說說體育

    裁判可以說是球場上最有爭議的存在,因為籃球競技性的原因,以及它快速的攻防轉換節奏和頻繁的身體對抗接觸,裁判的判罰一般都是靠自己的職業經驗進行判罰,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因此在一場比賽中,尤其是競爭激烈的比賽中,裁判的部分判罰引發爭議是很正常的現象。

    而NBA中的球員幾乎可以說是身體素質最好的一群人之一,他們如果因為判罰問題而打起裁判來,我相信沒有一個裁判可以承受的住這種攻擊,因此聯盟為了保護裁判的人生安全以及合法性,只要有球員與裁判發生言語上的小摩擦就會給予非常嚴厲的懲罰措施,更不要說身體接觸上的摩擦,畢竟每一名裁判都屬於聯盟的資產。

    像當年的暴脾氣大蟲羅德曼,因為在比賽中對裁判的判罰結果和尺度非常不滿意,於是用頭頂撞了裁判,結果當場被驅逐出場,並且聯盟還追加了6場的禁賽和20000美金的嚴厲處罰,目的就是為了告誡羅德曼以及其他球員,裁判是場上最不能惹的存在。

    但是裁判也並不是因此就可以興風作浪,隨意吹黑哨等等,每一次涉及到球員與裁判的衝突,聯盟都會召開內部會議,進行仔細的研究。例如利文斯頓頭頂裁判科克蘭德的事件,利文斯頓當初被科克蘭德驅逐,並被聯盟追加禁賽一場。但聯盟辦公室研究錄影後發現,裁判科克蘭德存在主動走向利文斯頓從而推進了雙方的身體接觸,也負主要責任,因此對他禁止執法一週。

    基本上球員與裁判的衝突,不管對錯,都會對球員進行嚴厲的處罰,畢竟保障裁判的人身利益,在脾氣火爆的NBA球員中顯得特別重要,不然未來誰還敢吹罰NBA,誰還敢為NBA工作。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世界文化遺產絲綢之路中的一城一門、一關一道,分別指的是什麼?有怎樣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