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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世界人文通史

    這與緬甸的近代史有關,緬甸在19世紀淪為英國的殖民地,直到1948年才取得獨立。不過從1948年至今,緬甸國內一直沒有得到統一。

    在緬北的高山和密林地區,分佈著大大小小几十股民族武裝,其中兵力最強的是佤邦聯合軍,擁有3萬多人的正規軍。

    70多年來,緬北各路武裝至今仍盤踞在一方,同緬甸中央政府對抗,國土支離破碎。為了加強對本國中部和北部國土的控制,緬甸在2005年左右,甚至不惜把首都從繁華的大城市仰光市遷到荒涼的小城市內比都市,但卻收效甚微。流水般的緬甸政府領導人,鐵打的緬北武裝力量。

    長期以來,還有許多西方國家頻頻干涉緬甸的內政。其中,最主要的手段就是扶持緬北的民族武裝。果敢同盟軍、佤邦聯合軍、克欽獨立軍、克欽自衛軍、撣東同盟軍等武裝也時常獲得西方國家的支援與援助,加劇了對抗的態勢。

    在歷史上,緬甸曾透過東籲王朝、貢榜王朝的不斷擴張,才有了今天的大版圖。不過,在緬甸國內有很多非緬族人居住的地區,這些地區對於緬甸政府沒有任何歸屬感,不願意接受緬甸政府的管理。

    緬甸是一個分散的多民族國家,其國內已經擁有130多個少數民族,作為主體民族的緬族只能佔到全國總人口的65%左右,起不到絕對的主導作用,而且緬族主要分佈在南方和中部平原。西部和北部邊境則全部是少數民族地區。自緬甸軍政府上臺以來,在處理民族問題時始終奉行大緬族主義,擠壓了少數民族的生存空間,這是緬甸國內民族矛盾尖銳化的根本原因。

    (撣東同盟軍女兵)

    在緬甸獨立建國前,緬甸獨立運動領導人昂山曾與少數民族簽署了著名的《彬龍協議》,承諾會在建國以後賦予少數民族自治、平等的地位。

    可是後來由於政局動盪,緬甸軍政府上臺,緬北的少數民族沒能得到相應的待遇,於是拉幫結夥,組成了一支又一支反政府武裝力量,緬甸內戰由此而來。再加上緬甸的地理環境比較複雜,國內北部全是易守難攻的山地與熱帶叢林,十分適合少數少數民族武裝打游擊。

    在這種大的背景下,緬北的民族武裝與緬甸政府的關係越來越差。緬甸政府管理不了緬北的民族武裝,緬北的民族武裝也拒絕歸順緬甸政府,實行武裝割據路線。總體來講,緬甸的內戰並不是一場單純的內戰,而是一場涉及到西方國家、緬甸政府、少數民族武裝各方利益的大博弈。

  • 2 # 薩沙

    原因基本就是這幾個:

    第一,緬甸民族原因。

    緬甸是個多民族國家,5000多萬人口中,緬族佔百分之六十幾,其餘都是少數民族。

    緬甸少數民族眾多,主要的法定少數民族為撣族(9%)、克倫族(7%)、孟族(2%)、克欽族、克倫尼族(1%)、欽族(2%)、若開族以及華人(3%)、印度人、孟加拉人。

    而由於歷史原因,這些少數民族大多是聚集居住,很多還是自治,同緬族還有民族仇恨。

    第二,緬甸的歷史原因。

    緬甸的東籲王朝、貢榜王朝時代已經很強大,但對於北方地區並沒有實質性的控制。

    北方的山區實際上是少數民族割據,由地方土司控制。

    這些土司只是形式上歸屬貢榜王朝,其實完全是土皇帝。

    他們同時向緬甸貢榜王朝和中國滿清稱臣,兩面投機。

    緬甸和滿清在清代乾隆時期發生大戰,也是因為爭奪這些土司而出現的。

    其實,何止是貢榜王朝,就算英國殖民時期,北方山區也是自治。

    英華人甚至不在山區設定政府,只是每年派幾個行政官員去山區巡視一番而已。

    第三,緬甸地理原因。

    緬甸北部有著全世界最為惡劣的地形,包括複雜的山地和密林。

    這裡一些地區,直到今天也是難以透過。

    緬甸北部盛產玉石、鴉片和木材。但對於緬甸古代人來說,只有玉石和鴉片是之前的,優質的木材一文不值。

    為什麼?

    因為玉石和鴉片體積小,可以透過馬幫運輸離開山區。而木材體積太大,根本就運不出去。

    就算勉強運出去一些,運輸費比木材的價值還高,也就沒有意義了。

    所以,依靠這些山區,少數民族可以長期武裝割據。而緬甸政府對於這些地區,很長時間沒有什麼興趣,因為過於貧窮,天高皇帝遠。

    第四,緬甸少數民族兇悍的原因。

    自古以來,緬甸北方的少數民族山民都是很兇悍的。

    以佤邦來說,也就是中國的佤族,總人口才60萬,其中佤族50萬。

    在我們漢人來看,區區50萬算個鳥蛋,也就是漢人一個縣。

    然而,佤邦聯合軍卻驍勇善戰,一直保持割據地位到今天。

    今天的緬甸政府軍至少有50萬規模,拿區區一個佤邦聯合軍就是沒有辦法。

    在英國殖民緬甸時期,緬甸殖民地軍隊中一半以上都是北方的克倫族、克欽族、撣族等少數民族士兵,因為他們戰鬥力很強。

  • 3 # 這個歷史很正

    可能有人會說,咱們中國也是多民族國家,但是為什麼我們卻一直是統一的呢?

    緬甸分裂的根源就是緬甸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而且最重要的是緬甸並沒有像咱們中國一樣,漢族一家獨大,可以壓倒其他族群,但是緬甸不是這樣的,緬甸並沒有出現一個強大的族群,所以很難統一存在。

    其次,我說還有一個原因就是那就是歷史的傳統

    早在幾百年前的時候,緬甸就沒有一個大一統的政權,因為當時的緬甸的南部氏貢榜王朝,而緬甸的北部卻又要面對更為強大的清朝,所以緬甸的很多獨立的族群都是採取的投機策略,兩邊都不得罪,只是在名義上承認王朝的統治。

    正是因為緬甸內部並沒有真正統一過的歷史,所以即便是在如今也只是名義上的遵從國家而已,因為說到底其實還是各個民族內部的統治,多個民族聯合起來組建的國家。

    當然,現如今還有一個特殊的武裝組織,那就是紮根已久的販毒集團。他們紮根在緬甸的深山老林,透過販賣毒品,積累了豐厚從財物,擁有不亞於政府軍的武裝。

  • 4 # 雲享歷史

    雲享來答。

    緬甸的民間武裝準確的說是應該叫“緬甸少數民族地方武裝”,簡稱“民地武”,從名字就可以看出其中這其實是由緬族人控制緬甸政府與少數民族之間的衝突。

    緬甸政府與民地武之間的衝突有多嚴重呢?

    自1948年緬甸獨立以來,緬北地區的少數民族先後組建了數十支大大小小的反政府武裝,其中以面積最大的兩個少數民族——邦撣邦和克欽邦衝突最多。緬甸至今未能全面結束內戰,實現全國和平,國內大大小小衝突不斷。如2014年12月緬軍與東北部緬中邊境地區民地武爆發衝突,造成雙方人員上百人死傷;2017年3月,撣邦北部果敢地區發生民地武軍事衝突,造成包括平民在內大約30人死亡;2019年1月,民地武襲擊位於若開邦北部布迪當鎮區的4處警察哨所,造成13名警察喪生、9人受傷;有資料顯示,自2019年1月初開始,政府軍與若開軍在若開邦北部的交戰次數已經超過一百次......

    為什麼緬甸政府與少數民族之間的衝突這麼嚴重呢?

    主要是緬甸存在太多歷史遺留問題。

    一、各民族多,各民族矛盾深。緬甸有135個民族,68%為緬族,少數民族佔30%以上,人數較多的少數民族有撣族、克倫族、孟族、克欽族、克倫尼族、欽族、若開族等等。較早生活在緬甸地區的是撣族,1世紀左右克倫族先人進入緬甸地區,9世紀前後起源於古代氐羌集團的緬族先人因為戰爭被迫南下進入緬甸地區,並由遊牧型文化轉為農耕性文化。緬族驍勇善戰,三次統一了緬甸,但緬甸的“統一”與中國古代王朝達成的“統一”並不相同,各少數民族部落仍然保持著不同程度的獨立。而且並未長久,斷斷續續只達到600多年的統一,因此未能形成穩定統治,融合各族人民,反而矛盾不斷加深彼此結下不少仇恨。

    二、殖民時期,英國分離管制。英國入侵緬甸時,便是利用緬甸各民族的矛盾各個擊破。緬甸淪為英國殖民地之後英國政府採用“分而治之”的方式管理,對緬族為主的緬甸本部實行的是現代行政體系統治方式,建立行政、司法制度,直接進行統治。而對少數民族地區則是間接統治,保留了“土司制度”,承認他們的獨立性,給少數民族上層利益,間接統治人民。緬甸本部與少數民族地區不同的殖民方式,讓少數民族在往後的治理中傾向於自治方式。

    三、建國之後,政策執行分裂。“緬甸”的全稱叫“緬甸聯邦共和國”。英國殖民時期各個民族獨自自治,建國時各民族放棄各自建國,而是想在一個國家體制下各邦自治,於是各民族在1947年簽署《彬龍協議》成立聯邦制國家。所謂“聯邦制”少數民族高度自治、相互平等的權利,就像美國各州有各自自己的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在自己轄區內行使職權。然而在接下來的治國過程中,政府想要控制了所有的國家權力,於是1962年奈溫將軍發動政變,廢除當時的聯邦憲法,將緬甸實際已變成單一制國家。政府與各少數民族在自治權、經濟支配等問題上的嚴重分歧,導致摩擦更為劇烈。

    各民族在1947年簽署《彬龍協議》

    緬甸國內衝突對周邊國家也造成了嚴重影響。

    內戰導致成千上萬民眾流離失所,並且大量難民湧入中國境內躲避戰火,造成中國社會不安。除了難民進入中國境內外,還時不時有流彈落入中國境內,使得國內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威脅,比如前幾年緬甸的一次炮擊,就造成我5名平民死亡,8人受傷。

    雖然這幾年緬甸政府與多個“民地武”簽訂了全國停火協,但是目前,仍有大約部分尚未簽署全國停火協議。我們也十分期望緬甸國內能夠儘快實現和平穩定。

  • 5 # 小油瓶侃歷史

    ▲緬北衝突不斷

    那麼為什麼緬甸自1948年獨立70年以來,至今沒有完成統一,緬北武裝和政府軍一直處於軍事對抗狀態,緬甸始終處於支離破碎狀態呢?

    小油瓶認為主要受以下幾方面因素的影響

    緬甸政府背棄《彬龍協議》

    眾所周知,緬甸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雖然緬族人佔到了緬甸人的大多數,但是緬甸境內仍有130多個民族。

    ▲緬北少數民族武裝分佈圖

    特別是在緬北地區,在二戰結束前有很多少數民族甚至都是由依附在中國的吐司進行自治,他們從內心認同中國文化,譬如佤族、克欽族、撣族、德昂族都是華夏跨境民族,他們現在還與中國西南少數民族是親戚關係,可以說是山同脈,根同源的關係。

    ▲至今仍使用漢字、說中國話、打中國行動電話的果敢自治區

    在二戰結束以後,緬甸也乘上了亞非拉民族解放運動的東風,成功走上了獨立的道路,與此同時,各個少數民族也要求自治,1947年昂山素季的父親為了爭取緬北少數民族的支援,制定了《彬龍協議》,規定少數民族享有較大的自主權。

    但是沒過多久,緬甸政府就翻了臉,剝奪了少數民族從政和治理國家的權利,至今仍不給緬甸少數民族合法身份。

    因此緬北各族人民紛紛組織武裝,對抗中央政府,內戰持續至今。

    衝突的根本在於利益分配

    緬北礦產資源豐富,已探明的主要礦藏就有翡翠玉石、藍寶石、紅寶石、金、銀、銅、鎳等等

    ▲緬甸的金礦有一半處於緬北地區

    這些豐富的礦產資源成為當地自治政府的主要收入,而緬甸的中央政府不願放鬆對資源的控制,難以割捨利益,與地方分享對資源和電力產出的控制權。

    特別是2008年出臺的《緬甸憲法》規定,自治地區和邦政府對寶石、金銀、硬木等資源對資源無控制權,也沒有規定地方政府能從資源開發中獲得收益。

    因此中央和地方自治政府的矛盾分歧也就越來越大。

    2011年克欽武裝與政府軍爆發衝突的主要訴求就是要求緬甸政府歸還自1994年收歸中央的玉石交易權。

    所以主要無法達成一致的利益分配方案,衝突就會一直存在,利益分配才是衝突的根源所在。

    外部勢力干預

    ▲緬甸北鄰中國,西接印度

    中印都是亞洲大國,自然會對緬甸的政局產生影響。

    不少印度人也時常在緬甸西部與緬甸境內的內羅興亞人搞聯合。

    與此同時,英國、日本、美國等國家也不甘心放棄對緬甸的影響力,他們頻頻干預緬甸的內政,緬甸武裝也時常獲得西方的支援與援助。

    所以緬甸衝突並不單純的是一場內部衝突,幕後也隱藏著外部國家干涉的影子,是一場大國之間的博弈。

    綜上所述,背叛《彬龍協議》多民族利益分配不均是緬北衝突的根本,再加上國際勢力背後的推波助瀾,緬北衝突才會衝突不斷

  • 6 # 山羊青草

    這跟緬甸至今還未實現真正意義統一有關。緬甸是個多民族、經濟欠發達的弱小國家,政府的凝聚力有限,各民族間矛盾突出,各有訴求,一些邊遠地區人口較多民族因此各自為陣佔山為王,建立起自己的民族武裝,與政府分庭抗禮離心離德,獨立於一旗之下,成為事實上的國中之國,這其中瓦邦和憚邦是最大的兩支民族武裝,而長期以來與政府衝突最多的也是這兩個邦。政府對此也作過許多努力(包括軍事剿),但出於能力和政治等原因,一直未能徹底解決民族分裂的問題,所以也才導致了緬甸政府與民間武裝長期衝突不斷。

  • 7 # 須為

    緬甸是個多民族聚集的國家,緬甸的緬族是這個國家的主要民族,自1948年緬甸獨立以來,緬甸和其他少數民族互相之間的矛盾就沒有得到解決,由於緬甸的地理條件,很多少數民族都割據一方,政府軍隊都很難以進入這些個地區,所以緬甸的少數民族,先後組建了幾十支反政府武裝。

    緬甸的民族矛盾始於殖民地時期,到了19世紀,英華人在緬甸少數民族地區,實行了土司制度,利用當地民族的上層實行間接的統治。

    到了42年日本侵入緬甸,當時的緬甸聯邦的昂山將軍,想要藉助日本人的勢力實現緬甸的獨立,當時的,克倫族等族卻和印度人穿一條褲子效忠於英國,所以在那時昂山統一緬甸的戰爭中,少數民族和緬甸獨立軍的鬥爭就白熱化了,導致克倫族1800多人死亡。

    二戰結束後,昂山將軍在緬北,和克欽族和撣邦一起聯合組建國家,1947年的2月,昂山與少數民族代表在撣邦的彬龍鎮簽署了《彬龍協議》,同意了少數民族就聯合建國提出的條件。

    緬甸政府軍

    1947年的9月24日各族的政治力量經過較量和利益均衡後,制定了緬甸聯邦的憲法,這個憲法容許少數民族上層擁有世襲權,還規定了撣邦和克欽邦,在十年後可以投票決定是否還留聯邦內。

    但到了緬甸的吳努時期,中央政府想要收回政治經濟軍事文化上的一些權利,對原來少數民族上層的各種權力進行限制削弱甚至收回。1949年一月,克倫人開始鬧分裂,發動的武裝叛亂,想要組建克倫人的國家,這時其他少數民族也都要求民族獨立,或者是要求更大的自治權,緬甸的各民族矛盾開始激化。

    到了奈溫時期,國防軍總司令出身的奈溫,發動了軍事政變組成了緬甸聯邦革命委員會,對國家進行了統治,奈溫軍人集團想要靠武力征服少數民族武裝,結果是民族武裝在不斷壯大,導致中央政府與民族地方的武裝之間矛盾尖銳。

    從那時起民族武裝和中央政府軍隊之間的矛盾就沒有緩和,經常你來我往,拳打腳踢,兵戎相見,到了1988年三月緬甸掀起了聲聲勢浩大的反政府遊行,奈溫不得不辭職。

    1988年9月18日以國防軍總參謀長兼國防部長的蘇貌又發動了政變,對國家實行軍事管制,接管了政權,這就是新軍人政府的一個階段,這一時期政府對少數民族的政策做了調整和改革,有17支民族武裝與政府簽訂了和平協議,中央政府與少數民族武裝之間的衝突得到了緩和。

    緬甸少數民族武裝

    2014年二月第二次緬甸少數民族武裝組織的峰會召開,會議發表了宣告說將與中央政府簽訂全國性停火協議,開展政治對話,實現國內和平。

    這次會議佤邦聯軍和全國民主聯盟軍沒有出席會議,而到目前又有幾支少數民族武裝和政府之間產生了新的矛盾,各種戰鬥又在進行,這都是由於中央政府與民族地方統治者之間的矛盾引起的,這種矛盾還將繼續下去。

  • 8 # 怪蜀黍老囧曾

    現在的緬甸範圍內歷史上就沒真正統一過,雖然緬甸主體政權確實一直想統一。緬甸北部連綿的高山,西部的那加丘陵和若開山脈,東部為撣邦高原,這些都阻擋了伊洛瓦底江沖積平原的政權控制這些地區的舉動。

    在英華人控制緬甸的時代,英華人為了控制維持殖民地秩序等成本,對緬族、孟族、若開族居住的平原或沿海地區實行直接統治,而對撣、克欽、欽和克耶等少數族群聚居的山區則實行間接統治,保留了當地的傳統制度和少數族群上層的特權地位。整體的思路是對作為主體民族的緬族進行架空,以避免人口主體形成近代化的社會運動能力,軍警等強力部門多從克倫族、克欽族、欽族中招募,在少數民族中傳播基督教,將少數民族上層送往英國教育,培育了親英勢力,克倫族的民族主義團體出現甚至比緬族早了幾十年。而到了二戰中,這種結構衝突導致緬族加入了日本一方,幸虧昂山最後及時轉投盟軍陣營,讓緬族避免了作為戰敗方的處置。

    1947年2月,同盟領袖(包括昂山)、撣邦土司、欽族和克欽族及英國政府代表,在撣邦彬龍鎮舉行了具有歷史意義的代表會議,通過了著名的《彬龍協議》。該協議確定緬甸從殖民地獨立後實行聯邦制和少數民族地區自治,這些原則在1947年9月24日透過的《緬甸聯邦憲法》中得到了充分體現。強調各少數族群自治權的《彬龍協議》是之後緬甸聯邦得以建立的基石,反映了當時各方達成的共識。然而《彬龍協議》中也存在大量問題,比如“聯邦”和“聯盟”的概念模糊、“法制”之下的個體自由原則與反抗由英國殖民統治所帶來的社會解體和“經濟癱瘓”的社會責任原則、完全忽視了克倫邦、緬甸政府根本沒有能力落實等等問題。1947年後,族群沒有緩解,而在昂山被刺殺後繼任的吳努政府很快陷入了大緬族主義和民族地方的武裝割據這種對抗裡。當然一般認為,緬甸政府放棄履行《彬龍協議》承擔著主要責任。“一種宗教、一種語言、一個國族”理念是緬甸政府在昂山遇刺後的一貫立場, “佛教、緬語、緬族” 在國家範圍內的同質化,也就是對非緬族群體進行強制 “緬化”,因此這種政策沒有太多的妥協餘地。

    1962年3月2日,奈溫發動了軍事政變後第一件事就是廢除了1947年憲法,而歷屆軍政府對於“聯邦政府制度”其實都不認同,緬甸軍方對此立場頗為強硬。某種程度上,軍政府需要緬甸國內處於持續的“緊急狀態”才能獲得執政地位或者發動政變的合法理由。軍隊力量過強也導致了時至今日民盟政府對於軍隊的不信任狀態。當然,今天的民盟政府同緬甸軍隊之間有著一定的妥協共識,不至於無法合作。

    另一方面,民族地方則維持著較為落後的組織結構,其封建主義特點十分顯著,而這也在內戰中被逐步固化。此外,雖然民族地方派別眾多組織龐雜,但是在爭取自治權這點上保持著高度一致,換言之民族地方總能為了自治權而開展集體行動,這也加大了緬甸政府推行大緬族主義政策的難度。

    緬甸政府並非完全不想解決這一問題,在吳登盛政府時期就提出了“全國族群和解路線圖”,但到2015年10月,經過九輪談判,緬甸中央政府才同力量較弱的八支武裝組織的代表簽署了所謂的《全國停火協議》。全面持續的停火是談判的第一步,之後才有辦法建立足夠的信任,並進行談判。而在2015年民盟獲得大選勝利後,在昂山素季提出了“21世紀彬龍會議”,不過這樣的和解需要打破2008年憲法的框架,這點同樣非常困難。因此,在可以預見的未來,緬甸民族和解不會有太大的進展,修憲並明確民族自治權,並且真正的實力派民族地方武裝停火併參與和平談判才是衝突能夠解決的基礎。

  • 9 # 國聞雜談

    緬甸政府和民間武裝衝突應該是歷史遺留問題,是當年英國統治緬甸時期餘留下來的問題。

    首先簡單說下緬甸的基本情況,緬甸是個以緬族為主體的多民族國家,境記憶體在大大小小135多個少數民族,與緬甸政府產生衝突的民間武裝主要也是少數民族地方武裝。

    在英國統治緬甸時期,由於緬甸境內的,因此英國想出了一招以夷制夷的方法,主要是在少數民族地區實行土司制度,少數民族在自治的同時,還享有武裝力量,英華人以這種方法來維持其在緬甸的統治。

    40年代,緬甸獨立,建立的只是一個聯邦共和國,撣、欽族和克欽族所在的區域都享有高度的自治權,而且在10年後的投票中,有權利決定是否還留在緬甸聯邦。

    緬甸建國之後,歷屆政府對待少數民族的態度各不相同。在吳努時期和奈溫時期,政府在軍事上打擊少數民族地方武裝,少數民族地區的自治權,因此這段時間緬甸政府和地方武裝之間的衝突不斷。

    緬甸衝突不斷的現狀是英國政府埋下的禍根,緬甸政府一系列腦殘政策加劇了緬甸政府和地方武裝之間的衝突。管緬甸政府一直想和地方武裝之間達成停火協議,但是要達成永久的停火談何容易,對當前取得權利和現狀不滿,都可能使得戰火重燃。對於地方武裝領導人了說,自立山頭當大王還是要比接受緬甸政府收編要舒服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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