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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爭取平常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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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尚龍420
現在開發商多得滿地都是,新樓盤一般都自帶物業,物業也千千萬萬。我不敢說絕對沒有好,但我絕對肯定多數是壞的,物業壟斷裝修材料(主要是砂、磚、陶粒等),壟斷搬運工程,從中謀利。物業也喜歡角色顛倒,將業主當成他的下屬,一副官老爺的模樣,服務不到位,亂收費,將公共區域廣告收入據為己有,甚至與開發商狼狽為奸,直接或變相逼業主買車位,不買車位不準業主車輛進入,按臨停交費都不可以。這樣的物業,與黑惡勢力沒有什麼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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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常山雲
萬科開發的住宅專案都是由萬科物業來進行管理和服務的
物管企業和人一樣,講不講信譽,守不守底線,兌不兌現承諾,負不負責任,有沒有擔當,做不做為,與學歷、出身、藉貫關聯不大
物業服務做的好不好可能與是開發商自己的物業還是獨立的物業公司關聯也不大,獨立的物業公司做些贏利性的商業專案,可能會好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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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藍色星彩
開發商的物業就是唯利是圖,業主買了房子就得先和開發商的物業籤合同,不然領不上鑰匙,感覺就是把坑挖好了讓業主跳進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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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藍夕陽
無論什麼單位的物業都是物業,只是企業屬性不同而已,同樣都是人在做,開發商的叫前期物業,是政府強制開發商組建的,房屋開盤銷售時小區不可能沒有物業,所謂前期也就說明是臨時的,業主入住達一定比例後,業主選舉產生業委會,由業委會對前期物業進行評判,如果合適將簽定聘用合同,就是購買服務的確定,如果對前期物業不滿意,可以辭退重聘,不過一般還沒有發生過這種情況,因為開發商的物業方便維修,另外開發商的物業有財力,不會因虧本而輕易倒閉。至於後期物業現在也有許多是開發商在做的,事實情況是很多小區的物業因欠費虧損,做不下去離開了,資訊時代這樣的小區很難再聘了,而小區是不可能一天缺物業的,政府會動員開發商承擔責任,很多開發商實際就是貼錢買做過物業的來承包,他們是做大生意的,不可能有時間賠上時間被纏住,即使能賺錢也不能吸引他們的眼球,但是做房地產不能不聽政府的安排,所以,一般物業與開發商物業是沒區別的,有區別只是資金實力不同,有了實力無論虧贏都會做的很規範,沒有實力的物業有幾戶業主欠費就減少工人,人數不足服務肯定達不到標準,又會引發更多業主有意見不願交費,這就進入惡性巡環了,所以經濟實力的區別,效果肯定是不一樣的。這在高檔小區是不存在的,那些小區很少矛盾很少欠費,物業能賺到錢就能做下去,也不需要開發商的貼補生存了,所以做物業應該都是一樣的,都需要有資質有管理的經驗,只要有抗風險的能力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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戴德梁行的物業好
仲量聯行的也好
萬科的也好
萬達物業也行
住的起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