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青島牛南希律師

    1、業主是小區的主人,物業是小區的管家而已;

    2、如果覺得物業公司不好,可以成立業主委員會;

    3、成立維修委員會後,與物業公司協商調低價格;

    4、也可以與物業公司解除合同,另聘物業公司;

    5、也可以由業主委員會自行管理小區物業。

  • 2 # 指尖探舍

    其實你說的這種情況我深有感慨,當然也不是說像交房租那麼誇張,因為我自己名下有兩套房子,一套是在一線城市,一套在二線城市,每個月管理費跟水電費加起來就得六七百塊錢了,不要看好像很少,但是加上房貸日常花銷什麼的。是一個很驚人的數字希望以後管理費可以降一半或者更多就好了。

  • 3 # 南方少年慕白

    感謝您給我回答問題的機會

    物業是服務我們小區的,更是服務我們業主的,我們是需要上交一定的物業費,但我們各位業主都希望物業收取的都是合理的費用,能服務好我們的小區才是真正的目的,不知道各位網友們住的小區的物業們怎麼樣。

    生活中有什麼事情要及時的向物業反饋。作為物業管理要注意為小區的業主著想,給小區業主提供更舒適的服務,這樣才能協調雙方的關係。

  • 4 # 檀談裝修那些事

    物業費的存在令不少業主相當抗拒,關於廢除物業費或者說廢除物業的呼聲也在越來越高,當人們對於物業費進行質疑,提出“物業費難道不是變相的房租嗎?”之時,廣大業主甚至迴應道:物業公司遠比房東要可惡。現在經常會聽到有人抱怨,明明是自己辛辛苦苦花那麼多的錢買來的房子,本是想可以住得舒舒服服的,沒想到現在的這個物業真的是太厲害了,本來交這個交物業費應該是得到相應服務才是,結果不僅服務沒有反而感覺自己花錢買的房子,住進來之後卻是每年都在給物業交房租的感覺。而且還有這樣的情況就是,一旦說物業費給交的不及時了,或者少交了,要麼往輕的來說給你斷水斷電,有的甚至半夜來敲門,還有的就是直接不讓你進門有家不能回。重點就是面對這樣的問題,維權起來也是很困難,就算警察來也只能是盡力調解緩和雙方矛盾,然後沒過幾天故伎重施,不把錢老老實實交了別想過安穩日子。

    “取消物業,自己選擇物業公司或者成立業委會,我第一個支援,每月業主交的費用包括,物業費,電梯費,公共電費,衛生費。物業費每平1.2,電梯費每月70元,公共電費每戶12元,衛生費每戶6元,每年的取暖費收的時候足額收,屋裡暖不暖他不管,不暖就推給暖氣公司,小區的廣告收入,租金收入重來不公開,要這樣的服務公司有啥用,水電煤氣總有一樣要卡住你,拖欠物業費,你就別用或水,或電,或煤氣。”

    “不過也有業主說,物業不可以取消的,收費高只能協商。我們是老小區,前幾年也說要取消物業,自己成立業委會,一樣的收費。問題就來了,自己小區的業委員不是天天在小區辦公室上班,除了老大娘老大爺認識,上班的不認識,晚上小區沒人值班,垃圾到處都是,衛生沒人掃,收錢來了,帳對不上了。最後還是物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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