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因為著急上班騎摩托車逆行撞了一個騎電動車的大爺,交警認定我全責,雙方無異議交警出局事故責任認定書。大爺被120拉走,醫院拍片無骨折,有軟組織挫傷。摩托車的交強險賠償額度是1萬,最終保險公司答應賠償大爺電動車維修費900,全部醫療費550,誤工費1500。大爺63歲屬於退休的年紀,說是在保安公司上夜班,發現金,沒有工資流水,保險公司最多隻能賠1500誤工費。現在的問題是因為事故,大爺兩個月沒上班,不知道是沒恢復好還是別的什麼原因,個人覺得2周左右就能好,大爺委託其女兒跟我另外要2個月的誤工費大學6000塊,我婉拒後大爺又讓其外甥打電話索要錢款,並威脅說不給錢就上大爺搬我家來住。不知道該怎麼辦好了,我現在真的擔心大爺搬我家來住,也擔心會對孩子不利,畢竟什麼樣的人都有,什麼事情都能幹得出來,給點建議吧。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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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歷史白皮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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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利劍弓長
事故如果處理完了,就按處理完了的認定書來辦,在不行就讓他找法院起訴你來讓法院判決!如果還不行,要來你家住,就打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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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李重德律師
依法處理:對方的損失先由保險公司在保險限額內賠償,超出保險限額的部分再由你賠償,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讓對方走司法程式。
有二個態度。
一,圖省事,早點息事寧人,你自己掂量能賠多少給對方,又不構成你的負擔!將這個數額還價,給對方!畢竟他的保險公司己承諾賠4950元了。
二,不理他,讓他上法院起訴你。根據《侵權責任法》“第十六條 【人身損害賠償】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
賠償的條件是事實依據,如果醫生認定輕微軟組織挫傷,15天就可以完全治癒,另外索要2個月收入賠償,肯定不是合理費用;自己主觀上不想上班,和因傷害不能去上班是二回事。
若對方因你沒有滿足條件,上你家來,你就準備好一些廉價的工藝瓷器,擺放在你家客廳,進門處,或對方可能走動的位置,擺的位置儘量高一點,方便摔碎;他們來,你就把他們往這個方向逼擠,若能作弊碰倒摔碎最好!拍照,將老頭和瓷器碎片同框,報警處理!讓對方賠償!價錢喊高一點!工藝瓷無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