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人到70歲了,早年離異,現在在一線城市和我們家生活在一起。
家裡其他親友都覺得,她就我這個一個女兒,老家也沒啥親友了,她養老一定會和我在一起。
她自己不這麼想,總覺得和我們住一起是給我帶了孩子,犧牲了自己。
她這個人沒有什麼家庭觀念,遇到事,從來不和人商量。
小到家裡的一本書放在哪裡,大到離婚,她都自己做主。
所以作為女兒,從小和她生活在一起,別提多難受了。
但是她自己一點也不覺得,現在我長大了,在我家,她還這樣,自己家東西也不問問我,就拿出去送人;或者一個東西也不告訴其他人一聲,就自己裝起來,回頭想起了問她,她又記不住,然後說我們自己亂放。
而且她對錢也沒有概念,總覺得自己賺錢多,給孩子瞎買東西。
我們給孩子買一個蘋果,她就要給孩子買兩。
自己買東西糊糊塗塗,想買羽絨服,買個棉服回來。
還動不動就要自己一個人到很遠的地方去玩,但是我也不能因為自己媽想出去玩,我就請假不上班,家裡還有房貸要還呢
逢年過節出去玩玩也就算啦,70歲人了還能一年365天,天天都在外面玩嗎?
大家說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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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景天科的創作室
謝邀。應該很多人都是這樣的吧。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個性特點,隨著年齡增大,很多人的這些特點甚至還會越發固執。如果一個人很容易被多數人接受而且是長期接受,那麼他(她)要麼沒有個性特點要麼是在人生的際遇中埋葬了個性特點,這樣其實都是很悲哀的。所以,更多人選擇了包容和尊重,我先說包容後說尊重,是因為包容了才會有真正的尊重,不僅僅是禮貌性的尊重或是以親情為基礎的尊重。更要尊重對方的個性、尊重對方的決定、尊重對方的喜好,除非這決定和喜好實質性的傷害到了你。自己和父母隔了時代,大多是有代溝的。很多父母自願貢獻了自己的晚年給孩子,也貢獻了自己的決定權給孩子,這是父母的慈祥、忍讓、偉大,但這並不意味著父母應該貢獻。每個人來到世間走一遭,都有權利選擇在一些時間裡為自己活,按自己的意願去活。但是每個人都由父母而來,也大部分都願意做父母,這樣便形成家庭,這就意味著每個人在這一生裡也一定會選擇貢獻自己給親人,這便是人間之愛,每個人貢獻多少和親人感知到多少貢獻兩者並不對等;每個人更願意多多貢獻不想自己還是貢獻了但也不同程度地想想自己,這也人人不同。當一個人總是拿著尺子的時候,他看到最多的一定是長短。而每個人都是個性的、人人不同,所以沒有固定的長度單位。不如把尺子放下,享受自己、包容親人和朋友。當必須的時候,才拿起尺子,論論長短,是為保護自己免受或少受真正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