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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雪雨笑

    不是離婚了嗎?!和這個家沒有絲毫關係,不接待不收留就好了呀。女兒出生28天就不管不問離開了,那還有一點意思嗎?!女兒也不知道現在多大了,應該是不認識她就對了。

  • 2 # 金至尊L

    這個問題應該先問問自己的內心,讓她這樣走了又離婚了你佔有多大的因素,如果是你太渣使她沒法和你生活下去而離開,那她現在回來你就該趕緊留下好好一起生活!如果就是她的問題那就看你想不想原諒她了,想原諒就留下,不想原諒就果斷讓她離開!我有一個朋友的朋友,他的妻子在女兒十二歲時跟一個導演跑了,過了一年她又要回來,這個朋友和他的女兒都不同意她回來,後來人家就又另找了一個老婆,現在過得很不錯,那個女兒也出嫁了,女兒和他爸爸關係一直很好!他原來的那個妻子至今沒有人知道她去了哪裡了!

  • 3 # 穩語

    你看她回來是什麼意思?人沒有不犯錯的時候,她若是知道自己錯了,現在又回來了,看看她可疼女兒,可願意和你復婚?她要是真心回來,和你好好的過日子,你就原諒她,給她一次機會吧?她是孩子的親媽,總比後媽好!你倆為什麼離婚?倆人都要找原因的,你們可能都年青,處處都像個孩子吧

  • 4 # 永安凌雲

    在襁褓中父母被同意離婚,可能有不可調和的矛盾,是性格或是外面繁華的影響?年輕衝動思慮不周亦情有可原。關鍵一點是離開的時間有多久,如時間短暫4--5年7—8年迴歸,在一定程度上可接納。如時間久遠20--30年應有新家庭就沒必要接納。

    婚姻法規定子女對離婚父母都有養老義務,不接納仍應盡一點責任適當關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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