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峰晦璐轉

    不止損是投資大忌,加槓桿是加大了投資的風險,爆倉除非是小機率的爆雷了,不然就是你操作的問題,投資有風險,入市需謹慎。

  • 2 # 悠悠百合Sz

    以前我們幾個朋友也合夥炒股,委託一個朋友炒,我們簽了非常詳細的合同,同進共退,事先約定就不用你承擔,不知道你們有沒有約定?

  • 3 # 捭闔策略

    沒那金剛鑽,別攬那瓷器活啊。就演算法律管不到你,一個正直的人,良心也過意不去吧。投機獲利,長期來看,千分之一的機率,但凡說自己牛逼的,一般不可信。

  • 4 # 蔣一男

    千萬別合夥投資抄股,暴倉是一種虧損方式,還有退市也是一種虧損方式,之前是優質股暴一個黑天鵝,加ST最後退市就無法挽救了。

  • 5 # 大強雜談

    這個要看你們當時是怎麼約定的?

    如果約定你兜底,那麼就得賠償了!

    如果沒有約定你兜底,那麼合夥人就應該承擔他的責任!

    但是,如果加槓槓,合夥人不同意,或者你和他說了啥,讓他感覺穩賺不賠,那就是你的問題!這方面你要負責的!

    僅從法律上講,就是按合夥協議操作!如有不同意見,那就打官司吧!

  • 6 # 投機師爺

    既然是合夥,那麼都應該承擔責任,不能因為是你操作的就讓你賠,讓你賠的人就是垃圾玩意,不要理會它。

    建議以後不要合夥炒股,如果你操作賺了錢,另外的合資人會覺得自己很了不起,認為沒有他的錢你就賺不到錢,他會覺得他對你有恩,這很可笑。如果你操作虧了錢,就出現你現在的結果了。

    所有你能賺到錢你根本不需要去合資,即便有人出資讓你做,給他點超過銀行利息的就很對得起他了。記住你不是任何出資人的工具,你應該是出資人的主宰~~~~~~~~~~你可以像打發要飯的一樣,給他們三瓜兩棗~~~~~~~~~

  • 7 # 琅琊榜首張大仙

    你們所犯的問題之一:

    投資炒股合夥是最愚蠢的行為,你們又不是幾個億,甚至幾十億,去坐莊,那麼合夥的話只會加大自己的虧損機率,讓自己更早的出局。

    問題二:

    其次,說到爆倉,那你們一定就是融資,借錢炒股了,這是股市裡的風險之二。如果不是專業的機構,其實加入一定的槓桿無疑就是加大了風險。

    巴菲特曾經說過,“我見過聰明人,唯一的死法就是加槓桿”。

    凱恩斯也曾經說過,“任何資產的價格都是會迴歸理性的,關鍵是你往往等不到迴歸理性的時間,特別是你加了槓桿之後”。

    要明白的是沒人知道股市會在短時間內下跌多少。即使你的借款很少,你的倉位也沒有立即受到市場暴跌的影響,但你的理智可能被嚇人的報道和令人慌亂的言論矇蔽,而不安的思維是不會做出正確的決定。有時候影響你的不是別的,就是那個錯誤的心態,所以對於投資這件事千萬不要加任何槓桿,哪怕利息在低!

    問題三:

    從法律上來說,除非你們簽訂了一系列合夥炒股的條約合同,證明了需要風險共同承擔。否則,如果沒有一定的資料支撐這種理論,法律上你是可以不用償還的。

    但是道德上我非常鄙視和譴責你這樣的想法和行為。虧錢了,血本無歸了,就要朋友自己承擔??那麼賺錢,發財了,你要不要分錢??

    從你的問題來看,人家應該是先墊資的吧?這就說明了合夥方不是騙子,因為騙子不會先行墊資,只有朋友才會!否則為什麼會找你要錢?如果不是墊資,是爆倉了,要賠償,那我覺得你也應該有義務承擔一部分,畢竟這是道德上的問題。

  • 8 # 投顧顧問趙志軍

    這個事情最頭疼,目前從業過程中還沒遇到。但是我給客戶的建議就是不要借錢炒股票,

    你已經走上這條路,,沒事錢沒有了,以後透過好好工作,再賺回來

  • 9 # 強者不屈

    如果你們之間有合同,可以按照合同。如果沒有合同,你要拿出證據證明你們是合夥投資,虧損自負等。如果你是操盤手,中國法律是不允許代客操盤的。

  • 10 # 交易員鋼鐵戰士

    你沒有賠償的義務。

    買定離手,合夥投資炒股,爆倉了,就要共同承擔。虧了血本無歸,找你賠償,這是典型的有想贏怕輸引發的無賴行為,不可不予理會。

    但如果合夥的是你朋友,當初你和他合夥也很欠考慮,利益面前是沒有“朋友”的。特別是最直接的錢。不是說你朋友見利忘義,這是人的本性,很大人都克服不了,你朋友就是這種型別。

    你如果覺得愧疚,對不起朋友,你可以選擇還,但還完之後估計你心裡也不好受,以後也不會再是”朋友“。我身邊就有不少這樣的例子。生活現實很殘酷,正如我們的股票市場,是一樣一樣的。

    吸取教訓吧,以後炒股自己折騰,更不要幫親朋戚友管理賬號,這些都是“大忌”,除非你想失去這些關係。股市是這類關係的試金石,百試百靈。

    炒股,不是生活的全部,爆倉了,生活還得繼續。我都不記得爆了幾次倉了,活著就是機會。

  • 11 # 旭日星辰

    這個其實就看你們當初是怎麼約定的了,老實說初入股市的時候我也跟一個朋友合夥炒過股,不過那時候還好是在2006年牛市階段,沒虧錢,但賺得也不多,合夥之初我們的約定就是每人各出資百分之五十,利益共享風險同擔,雖然我們沒虧錢,可要是虧了的話我們絕對可以按約定履行各自的承諾,不知道你們是怎麼樣的一個約定?如果和我一樣,也是相同的,那你就把賬戶裡剩下的餘款按出資比例分回給他,如果你是操盤手,因為你操盤失誤,覺得自己良心上過不去 那你就按比例多承擔一點損失吧,如果你朋友提的要求太過分了 你就完全按合同或者約定執行好了。

  • 12 # 股期一點通

    你們所犯的問題之一:

    投資炒股合夥是最愚蠢的行為,你們又不是幾個億,甚至幾十億,去坐莊,那麼合夥的話只會加大自己的虧損機率,讓自己更早的出局。

    問題二:

    其次,說到爆倉,那你們一定就是融資,借錢炒股了,這是股市裡的風險之二。如果不是專業的機構,其實加入一定的槓桿無疑就是加大了風險。

    巴菲特曾經說過,“我見過聰明人,唯一的死法就是加槓桿”。

    凱恩斯也曾經說過,“任何資產的價格都是會迴歸理性的,關鍵是你往往等不到迴歸理性的時間,特別是你加了槓桿之後”。

    要明白的是沒人知道股市會在短時間內下跌多少。即使你的借款很少,你的倉位也沒有立即受到市場暴跌的影響,但你的理智可能被嚇人的報道和令人慌亂的言論矇蔽,而不安的思維是不會做出正確的決定。有時候影響你的不是別的,就是那個錯誤的心態,所以對於投資這件事千萬不要加任何槓桿,哪怕利息在低!

    問題三:

    從法律上來說,除非你們簽訂了一系列合夥炒股的條約合同,證明了需要風險共同承擔。否則,如果沒有一定的資料支撐這種理論,法律上你是可以不用償還的。

    但是道德上我非常鄙視和譴責你這樣的想法和行為。虧錢了,血本無歸了,就要朋友自己承擔??那麼賺錢,發財了,你要不要分錢??

    從你的問題來看,人家應該是先墊資的吧?這就說明了合夥方不是騙子,因為騙子不會先行墊資,只有朋友才會!否則為什麼會找你要錢?如果不是墊資,是爆倉了,要賠償,那我覺得你也應該有義務承擔一部分,畢竟這是道德上的問題。

  • 13 # 股海聽風

    都知道炒股有風險,你還來了一個合夥炒股。這樣輸的不只是金錢,還有親情有友情!

    至於從法律意義你到底該不該賠,這要看你當初是如何許諾你的合夥人的了:

    1、如果你們之間有書面協議,那很好辦,一切按協議來;

    2、如果你們之間沒有協議,那就有的扯皮了,搞不好還要打官司。他可以說這錢是借給你用的,到期要還本付息。除非你能拿出證據來表明,你們是合夥炒股的。這時候你們炒股期間的聊天記錄就很重要了。

    總之,炒股還是拿自己的本金來炒比較安心,即使輸了也只是輸自己的錢,大不了繼續努力賺錢。但如果把親戚、朋友的錢給輸了,那輸的就不止金錢了。

    人性是不能拿錢來衡量的!沒有人能在金錢前面保持決對的理性。

  • 14 # 柯樂阿堅

    合夥炒股是最愚蠢的投資行為。股市風險是相當大的,沒有十年八年的實盤操作和對股票的感悟,想穩定盈利幾乎是不可能的,尤其融資炒股的風險更是難上加難,合夥炒股爆倉按說是需要平攤損失的,除非有其它附加條件。所以說,炒股要麼自己操作,要麼老老實實上班,讓別人操作其中的麻煩無法破解!

  • 15 # 開天闢地260410735

    家庭之事必須告訴家人,才是處事之道,否則你就是霸道,如果你揹著家人合夥投資股市,全虧空,你家人可以和你離婚,債務自當。教訓!

  • 16 # 魯迅之風

    "合夥"即說明是共同、一起,而不是你和他們"借"錢抄股。合夥投資就意謂著,風險共擔、利益共享。結果暴倉了,只要不是你獨斷專行,每一次決策都同合夥投資人協商了,那麼你沒有任何道理賠償合夥投資人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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