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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紅岫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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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鬱松寒
我認為,在“利己”但不“損人”的前提下,每個人有每個人的活法,是很正常的現象,“一花獨放不是春,百花齊放春滿園”嘛。
但是,請注意這個前提不能忽略。在公共區域,就不能隨心所欲,為所欲為,不能為了自己活得舒坦自在而影響社會與他人。筆者居住的小區不遠,有灣湖水。有個晨練者,每天早晨五六點鐘,在湖畔吊嗓子,大清早就“啊啊啊一一一一”,比公雞報曉還敬業。像我這樣的夜貓子,早上這會兒正困呢,卻再也無法入睡,不勝其擾。總是想,城管、環保部門對這種噪音汙染也該出手管管了。
當然,各有各的活法,總得來看,這種寬容是社會的一大進步,社會的多元化為我們呈現出一個七彩斑斕的世界,鷹擊長空,魚翔淺底,萬類霜天競自由。從某種意義上說,我們應當慶幸,自己趕上了一個好時代。
每個人的性格不同,想法不同,當然活法也不同,但是自己感到舒服的前提是不能脫離社會更不要妨礙他人。
做為社會組成的一部分,人的自然屬性決定了要從屬於社會,如果你脫離了社會,就像鳥兒沒有了天空,魚兒沒有了水。
做為一個正常人想怎麼樣就怎麼樣,那是為所欲為,是自私,是任性,是放縱,更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結果就是違反了社會秩序,甚至觸犯法律,自己也反受其害。
你可以不在意外界的一切紛紛擾擾,但是你得準守秩序,在尊重他人尊重自己的基礎上才能活出瀟瀟灑灑的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