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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喀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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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美侯王666
建設面積包括公攤面積和套內面積,按建設面積收取物業費合理嗎的問題我來解答:
一是現在是法制社會,判斷經濟活動中的對與錯,都是以法判斷,而不是以理判斷,因為理有侷限性、相對性,還分大理小理、性別之分,甚至理相互矛盾。沒法律的社會,可以講理,有法的社會,依法判斷。所以只有合法不合法之說,沒有合理不合理之談。法大於理,若合法必合理,但合理的不一定合法。
二是你說的物業費按建築面積加公攤收不合理?那我問業主:為什麼你能擁有小區的道路,為什麼擁有綠化地帶,為什麼擁有公共車位的使用權,為什麼擁有物業用房的所有權,為什麼你能分得公共的收益,因為那都是業主擁有的,而擁有的多少,依建築面積加公攤最科學,最能體現單個業主在小區財產的所有權。而物業費正是用在維護維修公共共有部位的費用,不但合理還合法。因為其它的演算法都沒有這種演算法最能體現業主所有權和利益獲得權。舉個簡單列子,若按專有面積收取物業費,專有面積若佔全小區財產所有權的百分之一,若分紅,業主只能分百分之一,平房及低樓層佔便宜,樓層高的吃虧。而若按專有面積加公攤方法,業主是高樓的佔全小區財產所有權的比例肯定大於百分之一。因為樓房越高公攤面積越大,自然你在分紅中分的更多,當然你的責任也更多,比如維修基金多,物業費多。符合法律的責權利平等原則。
不知業主明白不?
你自己管理小區物業,按建築面積每平米收1毛錢,你服務的小區建築面積10萬平方米,能收1萬元,公攤係數為1.5,改成按套內係數係數,你會收6666.666??!!你這是多麼無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