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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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佛小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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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法海有情
離婚協議書一般是雙方到民政局在自願平等基礎上達成的,即便協議內容偏於一方,只要沒有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就是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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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觀止文化藝術
協議不就是一個目的達成雙方同意嗎。只要雙方協議約定,達成一致簽字後就有效的生成了法律依據。
祝你離婚順利萬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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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灰灰哥情感諮詢
協議,協議關鍵是你們雙方是否認可,認可簽字那就有法律效應,
偏向哪一方,覺得不合理就拿出來商議,商議不妥上法院。就這麼簡單,至於偏向哪一方,具不具備法律效應那就看你簽字了沒有?
有的離婚是淨身出戶,說公平這也不公平,但是有錢難買我願意,我就簽了。那簽字就具備法律效應。
不過還有一種情況就是,你不認識字,但對方告訴你的和現在協議是不一樣的,你可以提出意義,即使你簽字也不具備法律效應。
上面我只是根據我的法律常識的建議,如果確實自己感覺不公平,那你可以找律師諮詢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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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馬俊哲律師
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協商一致的,也就是說內容得到雙方同意認可,只要在沒有違反法律效力性強制性規定的情況下,一般該認定有效。
我認為有效。協議一般是指經過雙方同意公同達成的共識,雙方共同討論相關事宜,用書面形式記錄下來,雙方簽字有效。比如現在好多婚姻有一方淨身出戶,什麼都不要把所有東西給對方。這樣的偏向就相當的多,只要雙方同意一樣有效。不存在你多我少公平對待,都取決於雙方的協商。比如一對夫妻男方要求離婚,那女方說離婚可以你把房子就給我,小孩也給我外加100萬元。如果男方說好,起草協議雙方簽字一樣有效。所以我覺得離婚協議內容偏向於一方同樣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