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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瑞林感悟

    人生充滿選擇,選擇決定著人生的走向,關乎前程,關乎命運,關乎幸福!

    目前,年滿12年計程車官才符合安置條件,當然平時獲得二等功以上獎勵的,政府也給安排工作。

    一般士官退役前,就要填報志願,一是安置,二是自謀職業,也就是退伍,安置非高些。

    當然,選擇安置後,地方政府無法安置,或者安置不滿意,也可以再選擇自謀職業,也就是不讓安排工作,補助一筆錢,可能會比部隊少,經濟發達地區會比部隊高,地方寧願出錢也不想安置!

    不過目前,地方安置的比以前好多了!

  • 2 # 123466651016

    首先我們要明白自謀職業的使用主體和物件是那些?自謀職業的使用主體是城鎮籍義務兵、城鎮籍初級士官以及符合轉業條件但是退役時自願申請自謀職業的轉業志願兵或士官。也就是說,自謀職業的使用主體是復員人員。而轉業志願兵士官既然在退役時選擇了轉業(轉業即轉崗,是從一線轉到二線,是從一個全民所有制單位(軍隊是性質就是全民所有制單位)轉崗到另一個全民所有制單位,就算是安置到集體所有制單位也必須保留全民所有制職工身份),那就是國家指令性安置,每年的民政部和總參謀部要下發國家指令性安置計劃,地方政府是代替國家來落實這個計劃。地方政府只有落實的義務,而沒有篡改和更改的權利。

    第二:轉業志願兵士官既然在部隊退役時選擇了自己的退役方式,並經組織批准,按照轉業的方式退役,也就是國家指令性安置,所以回到地方後就失去了二次選擇的機會。地方政府更加不能用城鎮退役士兵的安置方式對轉業志願兵士官採取自謀職業安置。

    所以說自謀職業只有退役時選擇,而不是轉業回到地方再次選擇。

  • 3 # 5678932156

    自謀職業是退役前在部隊選擇,既然選擇了轉業那就是由政府按照國家政策依法落實安置政策。由地方八月一號開始接供,轉業行政介紹信寫的清清楚楚!轉業到了地方就沒有自謀職業這個說法!

  • 4 # 迷哥愛國米

    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二十九條規定,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1)士官服現役滿12年的;(2)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3)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的;(4)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安置地根據《退役士兵安置條例》第二章規定,依據以下幾種型別核定退役士兵安置地:(1)退役士兵入伍時的戶口所在地;(2)服現役期間父母戶口所在地變更的,可以在父母現戶口所在地安置;(3)符合軍隊有關現役士兵結婚規定且結婚滿2年的,可以在配偶或者配偶父母戶口所在地安置。政府安排工作的流程一是審查檔案,符合安置條件辦理報到、入戶等手續;二是擬定安置任務指標計劃,報領導小組審定下發;三是承擔安置任務單位明確安置崗位,按照程式報市政府審定並公示;四是考試和考核;五是排序選崗,第一輪考試和考核的考評綜合分排序,依次選擇事業單位崗位,完畢後進入第二輪考核評分排序選擇國有企業、工勤輔助崗位;六是辦理相關手續。

  • 5 # 愛笑的光光

    退役前是現役軍人,不可以做任何兼職。退伍之後,按照兵齡長短,可以選擇自謀職業或者政府安置。對於戰士來講,12年以上可以選擇政府安置或者自謀職業,12年以下只能選擇一次性買斷。

  • 6 # 胡侃認證

    自謀職業,是指符合國家安置工作的部分退役軍人的一種就業方式。自謀職業,是體制外就業,自然也就沒有什麼“身份”可言。

    從嚴格意義上來說,自謀職業,從退役前就申請,退役時按自謀職業標準結算退役金。選擇安置工作的,是另一個結算標準,比自謀職業少的多。可現實中,轉業回地方後,迫於安置壓力,地方也出臺了自謀職業安置辦法。一次性自謀職業補助金要比在部隊辦理自謀職業少的多,這也是廣大退役軍人不滿被自謀職業的原因之一。

    要想自謀職業,還是在部隊辦理手續為好。

  • 7 # 泰鑿鬮山

    就是自己找工作,政府不負責安排。一般在退伍前就要讓你選擇,自己找工作可以領取全部退役金,政府安排工作會扣減一部分退役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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