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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程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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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圳媽媽工作生活日常
員工離職,檔案當然不能帶走。。就像公務人員檔案必須由檔案館管理一樣的。這是公司必須留存的記錄,至少2年內必須儲存好,以免萬一產生爭議或其他關聯事件時調動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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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晨蔓
員工離職個人是不能帶走檔案的。有幾種情況:
1、轉交人才市場。需人才市場提供調檔函,由原單位人力資源部根據流程寄往人才市場儲存。
2、調往其他單位。一般在一個月內,根據各單位的不同要求辦完入職手續後,由人力部提供調檔函,以公對公形式向原單位發函,透過機要渠道寄出人事檔案。
人事檔案是不能由本人帶走的。黨員檔案也是存入人事檔案的,轉調時也是同人事檔案一起轉出。
辭職了檔案由職工所在單位在一個月內將其檔案轉交其新的工作單位或其戶口所在地的街道勞動(組織人事)部門。
《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辭職後,檔案必須託管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不能個人保管檔案。如果辭職後跨地區工作,檔案可由戶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管理,也可由現工作單位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管理。檔案託管後,你得到相應的人事服務,比如上面所提到的有關證明材料的開具,還可以報考公務員,調進國有企事業單位等。
檔案轉移的方法是:由個人向人才流動服務中心提出申請,出具本人與原單位解除行政隸屬關係的檔案(如辭職批文),然後辦理委託人事代理手續。由人才流動服務中心向你原單位開具調檔函,原單位接到調檔函十五天內,將你的人事檔案隨檔案轉遞通知單轉交人才交流服務中心。隨後,人才交流服務中心與你簽訂檔案管理合同書,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