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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貝殼找房楊閃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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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豬房論
13年買的房子,現在開發商要求補陽臺另一半的面積,既不合常理,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可以置之不理。
關於商品房交付面積與合同面積出現偏差的處理辦法一般在預售合同中都有約定。因此,如果房屋實際交付面積超過了原來預售合同面積,可以按照合同約定條款處理。如果合同條款對此沒有約定,根據《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按如下方式處理:實際交付面積與合同面積誤差在3%以內的,由買受人補足價款;誤差面積超過3%的,如果買受人不退房,則由買受人補足3%的差價款,超過3%的部分由開發商承擔,產權歸買受人所有。事實上,預售商品房買賣合同關於面積誤差的處理方式,也基本上是按照這一原則約定的。
由此看出,如果實際交付面積超過合同面積在3%以上,則買受人最多隻需補交3%的差價款。
關於陽臺面積,根據《房產測量規範》的規定,未封閉的陽臺只計算一半面積,只有全封閉的陽臺才計算全面積。陽臺是否封閉以房屋交付時的狀態為準,業主自行封閉的陽臺不能視為全封閉陽臺。
買房補面積差價所指的是當所購房屋的實際面積大於購房合同約定面積時,若是超出面積在實際面積3%以內,那麼購房在得知後需儘快將這部分的面積差價給補上,但沒有具體的時間限制。但對於超出3%以外的面積部分,購房者則不需要補交差價。
為什麼面積會產生差異
1、現如今基本上的新房都是期房,市場流通的二手房源會比較少。在購房的銷售過程中,開發商對於客戶中意的房屋,會先按建築圖紙來估算一個大概的面積,然後用這個面積來作為銷售的計價面積,由於這個面積是預估出來的,因此與最終交房的實際面積會存在著誤差,但這種情況會比較少,就是有超出合同面積也不會太多。
2、有些房產開發商為了能吸引更多的客源,會用盡渾身解數,推出各種優惠活動。例如一樓有花園、頂層有露臺或是中間層有贈送面積等等,這些活動看上去好像很划算,但時間上絕大部分都是在陽臺方面做了手腳,開發商會將原先不封閉的陽臺免除計費的一半,然後就會購房者說這是贈送的,用這種方式來吸引客源。但實際上的面積核算,則是由房管部門確認的,這中間就產生了誤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