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協議能作廢嗎?
分手協議是未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在婚戀失敗後,在不違背法律、行政法規的情況下,雙方自願協商一致,達成分手時的一切權利義務的承諾。
一、該分手協議是一紙合同,要符合合同法的規定。
二、合同雙方主體是未婚男女雙方,不能是男男、也不能是女女,因為同性的婚戀交往在中國現行的法律還不受保護。不能是一方或者雙方有婚姻的男女,因為這種男女的交往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保護,甚至會受到法律懲處。
三、男女雙方以結婚為目的而在一起交往,不是基於其他原因和目的。
四、男女雙方交往後,雙方都認為不適合繼續交往,並且不合適結婚。
五、男女雙方都同意簽訂分手協議。
六、男女雙方在簽到分手協議時沒有被脅迫。
七、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八、協議的內容包括動產、不動產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的分割;非婚生子女的撫養及其撫養費的承擔
該分手協議有別於離婚協議。婚姻法是保護合法婚姻的權益,未婚而訂立的分手協議是參照婚姻法中關於夫妻離婚協議的內容,有相同之處,又有很大差別,並不好把握,未婚男女雙方應該共同到律師事務所尋求律師幫助,委託律師為其起草書寫分手協議書,讓律師從法律角度考慮,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著想,書寫合法有效的分手協議書。
從以上所述,大家可以看出來,分手協議合法有效只是很少的一部分,限制的範圍很小,附加條件很多,不能一概而論,分手協議是否合法有效要看是否符合以上條件,不符合以上條件的,就不合法,就沒有效力。
一些常見的不合法,無效的分手協議有:
1、男男、女女之間簽訂的分手協議無效,因為主體資格不適合,法律不保護同性戀愛。
2、一方或者雙方有合法婚姻而簽訂的分手協議無效,因為主體資格不適合,雙方主體對財產的處分,有可能侵害有合法婚姻的配偶。
3、分手協議中包含有青春損失費的內容無效,包含有人身權、名譽權侵害的內容無效,比如:限制某一方再行找新的物件;若不符合某條件就會公佈其隱私等,不僅無效,還有可能違法犯罪,一定要警惕!
總之分手協議是否有效,是否作廢,不能籠統地一刀切,要具體案情具體分析,只要狹義地符合限定條件的才有效,否則無效。
分手協議能作廢嗎?
分手協議是未結婚登記的男女雙方在婚戀失敗後,在不違背法律、行政法規的情況下,雙方自願協商一致,達成分手時的一切權利義務的承諾。
一、該分手協議是一紙合同,要符合合同法的規定。
二、合同雙方主體是未婚男女雙方,不能是男男、也不能是女女,因為同性的婚戀交往在中國現行的法律還不受保護。不能是一方或者雙方有婚姻的男女,因為這種男女的交往是不合法的,不受法律保護,甚至會受到法律懲處。
三、男女雙方以結婚為目的而在一起交往,不是基於其他原因和目的。
四、男女雙方交往後,雙方都認為不適合繼續交往,並且不合適結婚。
五、男女雙方都同意簽訂分手協議。
六、男女雙方在簽到分手協議時沒有被脅迫。
七、協議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
八、協議的內容包括動產、不動產財產分割;債權債務的分割;非婚生子女的撫養及其撫養費的承擔
該分手協議有別於離婚協議。婚姻法是保護合法婚姻的權益,未婚而訂立的分手協議是參照婚姻法中關於夫妻離婚協議的內容,有相同之處,又有很大差別,並不好把握,未婚男女雙方應該共同到律師事務所尋求律師幫助,委託律師為其起草書寫分手協議書,讓律師從法律角度考慮,為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著想,書寫合法有效的分手協議書。
從以上所述,大家可以看出來,分手協議合法有效只是很少的一部分,限制的範圍很小,附加條件很多,不能一概而論,分手協議是否合法有效要看是否符合以上條件,不符合以上條件的,就不合法,就沒有效力。
一些常見的不合法,無效的分手協議有:
1、男男、女女之間簽訂的分手協議無效,因為主體資格不適合,法律不保護同性戀愛。
2、一方或者雙方有合法婚姻而簽訂的分手協議無效,因為主體資格不適合,雙方主體對財產的處分,有可能侵害有合法婚姻的配偶。
3、分手協議中包含有青春損失費的內容無效,包含有人身權、名譽權侵害的內容無效,比如:限制某一方再行找新的物件;若不符合某條件就會公佈其隱私等,不僅無效,還有可能違法犯罪,一定要警惕!
總之分手協議是否有效,是否作廢,不能籠統地一刀切,要具體案情具體分析,只要狹義地符合限定條件的才有效,否則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