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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赫赫霞光

    《公路工程技術標準》3.6.1條規定:

    一條公路應採用同一淨高。

    高速公路、一級公路、二級公路的淨高應為5.00m;

    三級公路、四級公路的淨高應為4.50m。

    規定中強調了“淨高”,也就是說,在這個高度以下不允許有任何障礙物,要確保規定高度內的空間完全暢通!即便是限高架也不行!

    如果有,說明這條公路是不合格的。不合格的公路不能交付使用。如果交付使用了,那麼就是違法的。如果設定了限高架造成了車輛和人身損害,那麼設計、建設、驗收單位是要承擔責任的。

  • 2 # 朱工499

    沒有非法的,有的是施工單位設的,那是因為工程款還沒結算完,大車上去把路面壓壞了,沒法結算了,出於好心先讓小車通行方便百姓,說白了錢沒算清,路還處在施工階段,不算正式通車,別拿那些規定說事。

  • 3 # 孤寂的風51963827

    一般都是有碰杆者承擔責任,沒聽說過設定者賠償碰杆者,倒是聽說一個同行碰壞了扶溝縣工業園區的限高杆最後賠償了將近兩萬塊錢。

  • 4 # 原生態abx

    為什麼會出現傷害呢?難倒不認識限高杆嗎?既然看見了限高杆還要硬闖,那就屬於“碰瓷”,一切後果應依法自負吧。

  • 5 # 閒庭漫步56

    我所見到的限高杆有這麼幾種情況:

    一,道路在透過橋樑或涵洞時會在前方設定限高杆,這是為了保護橋樑和涵洞不被超高的車輛撞毀。

    二,一些禁止大型貨車通行的道路上也會設定限高杆。

    三,有些單位、社群、景區、小型汽車停車場等,為了限制大貨車進入也會設定限高杆。

    設定限高杆其實是一種無奈選擇,如果所有人都能自覺地遵守規定,按交通標識標牌行車,限高杆其實是可以不設的。

    可是不設限高杆,橋樑和涵洞就有可能被撞毀,造成更為嚴重的災難,所以只好寧可讓你撞限高杆了;

    不設限高杆,大型貨車就會進入小區、單位、景區、小型汽車停車場等等那些人員密集的地方,對公眾的安全造成威脅,所以要有限高杆把大型貨車攔住。

    正常情況下,限高杆的前方都會有警示牌,限高杆的上面也會有醒目的提示牌,告知透過的車輛,限止的高度,限高杆還會有反光貼,以便讓人不管白天和夜晚都能很容易看見。

    所以,正常情況下,你撞了限高杆造成生命或者財產的損失是應當由你自己負責的。

    當然,如果你撞到的限高杆的設定有明顯的瑕疵,比方說,限止的高度沒有標明,夜間反光貼不反光等,你就可以要求相關責任方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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