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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職場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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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快意連珠
提主提出的:有時候你很嫌棄的,實際上是你賴以生存的,所以別輕易厭惡。我認為是有一定道理的。
古人云: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我們就從工作這方面來說一說。在社會上有很多的人,他們在從事著的工作都不是自己喜歡的,他們只是將工作作為自己謀生的手段,有時很是嫌棄,但這卻是自己賴以吃飯的手藝活,如果真的有一天不幹了,還真的不知道做點什麼好,所以還是不要太厭惡。
曾經有一個朋友,他在師範的時候學的是音樂專業,但畢業以後,他進入了學校從事教學工作,學校給他安排的是與他專業很不相符的語文課,他雖然曾經向校長提出過自己的看法,但校長明確表示學校的教師嚴重不足只能調配了,如果你不幹的話那就另請高就吧,我們這個小廟還真的容不下你這尊大佛。朋友還是氣憤,但現實所迫,他太需要這份工作了,於是朋友就強忍了下來,收拾好包袱就去了。
因為不是自己的所長,朋友開展工作起來很是艱難,各種煩心的事情接踵而至,讓他年紀輕輕就有了白頭髮,再加上朋友與同事之間的關係很緊張,這更加讓朋友產生了退意。每每跟朋友提起,朋友都是一臉的嫌棄,但一年又一年過去了,朋友仍在教學的崗位上,真讓人百思不得其解。
閒時又與朋友相聚,我在無意中又提起了這件事,朋友的雙眼突然間就紅了,他狠狠的喝了一杯酒,要把杯子狠狠的摔在了桌面上,然後很痛苦的捂著臉,當時就把在場的各位都嚇住。
等朋友心情平息以後,朋友才講事情徐徐道來:雖然是很討厭做這件事,心中已經無比的嫌棄,但年紀已經來了,還做著房奴、孩奴…想抽身離去,但卻不知道自己還能幹點什麼,如果還不上房貸怎麼辦?如果小孩的伙食費接不上又怎麼辦?如果所有其他的事情都要錢解決而自己沒有又怎麼辦?於是就放下了所有,努力的做著自己的思想工作:有時候確實是很嫌棄的工作,實際上是自己賴以生存的手段,所以真的別輕易厭惡。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啊。
同桌的人都默默的把自己的酒杯斟滿,大家一起碰杯,又一起把它給喝了,然後就是滿屋的唏噓…
基於此,我認為提主的話,還是有一定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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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道理。比如說工作,從事某一項工作30年、40年甚至更長的時間,肯定使人產生了麻痺的感覺,伴隨而來的就是厭惡的感覺。能放棄嗎?不能,等著混到每月的那一天要開工資的哦,所以說在任何一件事上都要權衡利弊,做到邊工作,邊學習。幹一行,愛一行,這才是對自己、對家人、對單位、對國家負責任呢,對吧?堅持吧,堅持就是勝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