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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就職一家企業,員工觸犯制度性的東西,一旦有處罰發生,就會說我去找領導,領導總是會網開一面,久而久之沒有人把制度和公司下發的檔案當回事了,總感覺什麼事情找領導都有緩和餘地。 管理人員認為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人事部處理事情要靈活。這種靈活要得嗎? 制度管理的尺度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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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自在192460673

    “人”是個有情眾生,【所有制定的一切規章制度,也都是給人制定的,遇到了“人情”與制度產生分奇,一般都是按人情處理,但不是決對的!如果是機器人執法,處理事情,就不會產生“偏差”,沒辦法,誰讓你生長在“人類社會里”人類社會就是這個“規矩”你還必須得尊守,我就是不尊守!那你得“跳出六道”否則,不行!】阿彌陀佛!

  • 2 # 假裝小人物

    企業管理的基礎就是立規矩定方圓。

    立規矩,就是訂製度就是給企業經營設紅綠燈,告訴大傢什麼事可為什麼事不可為。

    制度一旦訂立,全體都要無例外的遵守。任何人不能凌駕於制度之上。

    如果有一個人破壞了制度被特殊對待,那就像破窗效應,制度將不敷存在。對所有人都將不再有約束力。

    按制度管人人服,也能最大化的保證公平。

    如果管理人員尤其是主要領導,管人管事全憑個人喜好,那就想大家過馬路一樣,不論紅綠燈,全憑自己,管理就會陷入混亂狀態。

    無論做人做事,每個人都理應心存敬畏,有底線,有原則!

    人性化,如果離開了制度,那將會是濫自由。濫自由的最終結果只能是自由不復存在。

    人性化管理,最終還是要情與規結合,給人性化套上制度這個韁繩,企業管理才不至於像脫韁了的Mustang!只有以相應的制度和規範作為支撐,管理者才能贏得信任和權威。

  • 3 # 易聯四海

    我本人曾經在一家大型零售企業工作9年,基本上各個崗位都做過,這種情況個人有幾點看法,僅供參考:

    1,企業制度,是制定給所有人的。就是要制度管人,如果管不住,那麼這個制度和執行制度的人有問題。既然是管人,那就不會讓所有人都舒服,制度的存在是讓絕大多數人舒服的。

    2,你提到員工習慣於越級找領導,然後就給開了綠燈。這種情況分為兩種,第一種純粹是給自己找理由找藉口,沒有正當理由沒理攪三分的;第二種確實是有不可抗力或者特殊原因導致違反制度的情況。如果是第一種,那麼誰越級就處理誰!而且要當做案例開會來講,上層管理人員要給基層管理者授權,總越權處理事情,是籠絡人心啊?還是員工跟領導關係不一般?這個口子一開,制度基本無效;第二種情況,要視情況分析,這就考驗管理水平了,可以先按照制度處理,然後領導要幫助員工解決困難,或者不處理,但是要和所有員工講清楚為什麼不處理,做到透明公正有理有據,其餘員工才能服氣。

    3,管理,要把“管”和“理”處理好,管什麼,理什麼,得有個核心的方向。如果上級管理人員總越級給員工開綠燈,那弊端是首先制度就沒用了,其次基層管理人員沒有作用了,誰也不聽,再次員工養成不好的習慣和風氣,最後,這個企業會陷入混亂。由制度管人變成人管人。

    總之,這樣的事情幾乎在所有企業都存在,只不過是個例還是普遍現象而已。一個企業成功靠經營,失敗往往都在管理上。作為企業制度執行人的各級管理人員,既要無情的管理,又要有情的領導。上升一個層面,一個企業如果光有制度是不行的,核心是企業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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