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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經道財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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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老虎頑石財經
很簡單,一是貸款前要求買的,留好憑證,貸完款直接打客服投訴,銀行解決不了,再投訴監管部門,或者直接投訴監管部門,這是最暴力的做法,建議不到萬不得已,不要用;二是貸款後,要求買的,主動權在你,看你心情吧;三是如果經濟能力可以承受,買點兒也無妨,只要沒損失,在哪買不一樣啊,而且以後你找客戶經理辦事兒也好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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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野兔永
你的問題,不太好回答,於理不合道理;於情,可以理解。
從感情上來說,可以理解因為銀行除了辦理住房貸款外,還有很多業務,給你辦貸款的小微客戶經理身上也是有很多指標,包括中間業務收入等,而且銀行都有不成文的共識,透過貸款的發放完成一些小指標,包括保險、貴金屬,理財產品的銷售等,小微客戶經理除了要完成房貸任務外,還要想辦法去完成其他指標,因為沒有其他時間,所以請你代完成任務也正常。
比如我在一家銀行辦了60萬元的住房貸款,因為前幾家都沒成功,後來這家銀行幫我辦成了,而且我只去一次面籤,我對他們的服務很滿意。辦完後,客戶經理問能不能把他完成貴金屬任務,買一幅畫,我就買了,很正常,也理解。
從合規性來說,是不合規的從合規性來說,是不符合監管部門的規定的,銀監局明確規定,銀行在辦理貸款等業務時,不準強制銷售,不得變相要求客戶客戶購買業務以外的產品,比如保險、貴金屬等,一經查實,要對銀行進行處罰。所以從合規性來說,銀行是違規的。
遇到類似問題,怎麼做?相信你遇到的問題,你不是第一個遇到,也不會是最後一個遇到。
1、要求你購買的理財產品是不是銀行自己發行的,如果是,可以購買,而且收益還是相對有保障的;如果是其他理財,你可以拒絕。
2、如果客戶經理的服務你比較認可,而且客戶經理有任務,可以適當幫助一下;如果對服務不滿意,可以選擇拒絕或者投訴等。
3、相互理解,畢竟對於房貸來說,銀行的收益可能就是利息,你的存款可能都不會存在這家銀行,如果無害,自己又能承受,可以購買;同樣,銀行也不能以貸款來強制銷售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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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這樣的要求是不合理的,如果你的確不願意購買該理財產品,可保留工作人員對你要求的相關證據,向其領導投訴。為了自己的業績,要挾借款人,是很敗壞銀行形象的,其領導有腦子的話不會不管。當然也不排除有部分銀行,領導允許甚至要求員工捆綁銷售。
最後,筆者認為這其實是一種博弈。對放貸人員來說,你願意接受理財產品,他可以多一筆收入,如果你受不了這個條件而放棄借貸,他連基本的貸款提成都無法得到,就看你們誰沉得住氣。
筆者一位親戚19年年中辦理信用貸款,二十餘萬,起初雖然已經簽訂貸款合同,但是銀行要求提供各種證明,遲遲不放款。一週後銀行再次致電要求提供證明,親戚告訴他們自己暫時不需要貸款了,然後掛了電話,沒到三天,貸款自動打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