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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哥是打醬油的路人甲

    都是死刑最嚴厲一級,不給全屍,相對來說,砍頭人道一些,一刀殺死,不痛苦,腰斬,一刀切偏了,讓人幾個鐘頭死不了,也就比剮刑客氣點

  • 2 # 劉一千五

    相比較而言,古代的腰斬更殘忍。古代的統治階級為了恐嚇下層民眾的反抗,對反抗者的懲罰,實在是慘絕人寰。各種殘酷刑法汗牛充棟,數都數不過來。上至王公貴族,下至平民百姓,只要觸犯了統治階級的利益,他們就會讓人受盡痛苦之後,把身體也消滅殆盡。連累三族,空前絕後。

    記得有一個被判腰斬的人,在被斬成兩截之後,他自己用手指蘸著自己的血,在地上連續寫了三個字:慘,慘,慘……

    真正的是慘不忍睹!

    世界上竟然有如此慘無人道的刑法。

    而砍頭呢?

    砍頭比較而言,只落下碗口大的傷疤。人頭與人身體分離後,人頭滾落在地上,滾得非常之遠,它已經沒有意識了。

    比如戰國時期的楚國,剛愎自用的春申君,他進了王宮被人砍了人頭,被甩了出來,在地上滾動有如足球。

    王莽的人頭被砍下來供歷代帝王研究,大月氏國王的人頭被匈奴人砍下來當酒壺。

    這些都是慘無人道而又在文明之國發生的惡劣的人性的根性的具體體現。

    歷史上被腰斬的人,最冤枉最悲催的要算秦朝的李斯。

    李斯是誰呢?

    大家都看了《大秦賦》,先不說真正的歷史上的秦國,秦朝,秦王,秦始皇如何,秦二世卻是貨′真價實的蠢材。他給趙高站勢,使趙高把李斯治成死罪,而且是“具五刑”,如何受過疼入骨髓的殘酷折磨後再腰斬。李斯遇到這樣的皇帝,也實在是悲催了。李斯碰上趙高這樣的小人,也是命中註定的冤家路窄了。

    據現在醫學研究,腰斬之後的人,一時半刻死不了,它的壽命一般還有一天到幾天,因為心臟以及其他器官沒有受到傷害,還在繼續“上班”,如果血液流完了,那麼就是另一回事情了。

    但凡叛腰斬的人,它具有兩個原因,一是痛苦惡,二是受辱。三是在痛苦之中受辱。這是苦大仇深的對手才下得起這樣的毒手。趙高於李斯,趙高把李斯叛成腰斬,說明趙高對李斯不是一天兩天的仇恨,而是數十年的積怨了。

    我們可以想象一下,趙高站在秦始皇身邊卑躬屈膝地仰望著李斯這樣的達官貴人在朝廷上叱吒風雲時,趙高心中一定充滿了仇恨。趙高一朝青雲,他年不報仇雪恨嗎?

    秦始皇採用了殘酷的刑法,但是,在秦始皇時期,還沒有見到過腰斬這樣的酷刑。秦始皇當秦王時,把擾亂朝廷和後宮的嫪毐處死後進行了慘遭五馬分屍體。

    大名鼎鼎的商鞅,被秦惠文王抓住後,也是慘遭五馬分屍這種酷刑。

    到了楚漢時期,劉邦素以仁義著稱,但是,他的兄弟項羽居然被他的走狗們砍頭分屍,每一個得了項羽一部分身體的將士 都封侯了。這分明就是鼓勵支援部下對待敵人時,必須殘酷鎮壓,消滅敵人的同時還有分裂敵人的屍體。實在是慘無人道了。

  • 3 # sunjin6278

    在古代有很多殘酷的刑罰,什麼笞刑、鞭刑、劓鼻、割耳、剁手、斬足、挖眼等等,五花八門,讓人聽了不寒而慄。更為歷害的那當數砍頭、縊死、腰斬、車裂、活烹、剮刑、活剝等等,這些可都是死刑。

    砍頭大家都很好理解,就是將犯人人頭直接砍下。最著名的抗元英雄文天祥就是被砍頭的;縊死就是將犯人用繩子勒死,抗金英雄岳飛可能是被秦檜縊死於風波亭的;腰斬就是將犯人腰部放到鍘刀下,齊腰切斷。秦朝名相李斯就是被趙高腰斬的;車裂又稱五馬分屍,將犯人兩手兩足和頭,各綁上繩子,分別套在五個不同方向的馬上,用五匹馬讓行刑人趕著,奔上五個方向,從而把犯人身體撕裂分解。據傳《殘唐五代史演義》中,猛將李存孝被車裂時,因其力量驚人,車裂幾次,五匹馬都被他拉了回來。最後沒法,只好挑斷其腳筋手筋,車裂才成功;活烹就是將犯人扔進正在沸騰的油鍋中,也有說是蒸刑的,就是將犯人捆綁好,放到大鍋的蒸籠裡象蒸饅頭那樣把犯人蒸死。秦末漢初劉邦手下謀士驪食其就是被齊王田榮下油鍋烹殺的;剮刑那自然是千刀萬剮了,就是將犯人綁好,用刀子在其身上一片片地割肉,有時命令劊子手必須割夠多少刀,才能讓犯人死。據說明朝太監劉瑾被割了三千三百五拾七刀才死,明末袁崇煥被割了三千五百四拾三刀才死。據史載,袁崇煥行刑那天,北京百姓擁巷,袁崇煥的肉被劊子手一刀刀地割下,每一片肉都遭到哄搶,然後被人生生吃下。每人在吃之前先要大罵袁崇煥一聲,然後才吃。沒多久,袁崇煥已經“皮骨已盡”,但他“心肺之間叫聲不絕,半日而止”。在整個行刑過程中,袁崇煥既沒有大聲哀嚎,也沒有喊冤鳴屈,面對這些瘋狂憤怒不明真相的百姓,袁崇煥只能默默承受。在斷氣前他吟誦了一首詩:“一生事業總成空,半世功名在夢中。死後不愁無勇將,忠魂依舊守遼東”。剮刑就是讓犯人凌受,以警世人;剝皮自然就是將犯人活剝皮,剝皮抽筋,最終讓犯人死去。明朝大將藍玉就是受的剝皮刑,其剝下的人皮據說現在還儲存著。也有的傳說,將受剝皮刑的犯人埋在地下,只露出頭顱。在頭頂上將頭皮開個十字口,然後往裡邊灌水銀。水銀注入體內,犯人難以忍受痛苦,自己就不斷扭動,最終活脫脫的一個完好人皮就能被剝下。在古代,由於統治者害怕下面的人反抗,就用酷刑來恐嚇人們,達到殺一儆百的效果。一些肉刑酷刑太殘忍,也太不人道了,因此隨著人類文明社會的發展,現在世界各國絕大部分肉刑酷刑都已取消,代之而來的是槍斃,是注射,很血腥的場面幾乎絕跡了。這是社會的進步,是民主自由平等的勝利,我們應該慶幸,能生活在今天這個比較文明化的社會吧。

    下面再說說腰斬和砍頭哪個更殘忍。人以頭為首,頭管控著身體的各個部位器管。頭是神經中樞,身體各個部位都透過神經與其聯絡,因此人體的痠疼脹麻,冷熱寒暑,都是經神經傳給神經中樞才有感覺的。因此只要人頭在,只要有神經中樞在工作,任何痛苦是能感受到的。人如果被砍了頭,神經中樞與軀體斷接,自然要馬上死亡,犯人沒了知覺,自然要減少很多痛苦折磨。但腰斬就不一樣了,從腰部把人切成兩段,大腦神經中樞還沒死亡,切割的疼痛自然會傳給大腦,在血未乾,腦細胞未完全壞死前,自然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因此說腰斬比砍頭要殘忍多了。既然難免一死,倒不如干淨利落,沒有痛苦地死去。為什麼過去死刑犯或其親屬會給行刑的劊子手以賄賂,讓其下手利索些,就是想減少臨死時的痛苦。

  • 4 # 每日一段歷史

    這個問題有點複雜,因為兩種刑罰的殘忍程度很大程度上取決於劊子手的熟練程度。

    預告:本答案絕對不含血腥暴力圖片,請安心食用。

    一、砍頭,相對人道的處決方式。

    儘管在古代中國,為了保留死者的尊嚴,仁慈的處決方式一般都是絞刑或者毒藥,但這種死法導致臨死前所受的折騰往往比砍頭更加痛苦。

    如果足夠走運,碰到那些手段高明的劊子手,可能一刀下去讓死者只感到腦後吹過了一陣涼風。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腦袋掉了,死者還有意識嗎?答案是有的,19世紀的法國科學家拉瓦錫,被判處死刑之後決定獻身於科學,他與劊子手約定,被砍了頭之後他會持續不斷地眨眼以證明自己還有意識。

    結果,那次拉瓦錫一共眨了11次眼睛。說明即使腦袋和身體分離,大腦依然會在很短的時間記憶體有意識,在這期間,大腦會意識到自己缺氧,然後血壓劇烈下降,進一步加劇缺氧的程度。

    被斬首的簡·格蕾

    其實掉了的腦袋死亡的過程跟人掉水裡窒息而死差不多,雖然很痛苦,但是並沒有那麼劇烈的疼痛。大約在腦袋從身體上分開之後1分鐘,腦袋會因為缺氧而罷工,之後,就GG了……

    但是,比起一刀兩斷,大多數倒黴蛋經歷的砍頭過程比這慘得多。因為決定死亡過程的要素太多了。

    第一,劊子手是不是新手,如果是新手,那麼砍頭時這個哥們很可能因為緊張或者膽怯做不到一刀斷頭,比如蘇格蘭女王瑪麗·斯圖亞特,這位被砍了三刀,第一刀只砍斷了一半的脖子,鮮血狂噴而出。

    女王的眼球因為瞬間失壓爆突,血液從鼻腔和口腔倒灌出來,但她還有意識,還能用含糊不清的語言請求劊子手完成他的工作。

    劊子手哆哆嗦嗦砍了第二刀,依然沒有完全砍斷,還剩一些肌腱連在脖子上。這導致女王捱了第三刀。

    如殉道者一般瑪麗·斯圖亞特

    這樣的折磨確實非常可怕,但有更可怕遭遇的大有其人。在18世紀以前,執行斬首的工具很多都是斧頭或者大劍,這些玩意自重很重,但是鋒利程度比起大刀來說就大打折扣了。

    所以很多死刑犯的腦袋,與其說是被砍斷,不如說是被壓斷的。

    被砍頭的貴族老爺們一般都會把自己的戒指送給劊子手,換一個痛快。然鵝,有些時候這種做法並沒有什麼X用。

    老外的歷史記載了很多這樣的悽慘案例。

    1685年7月15日,第一代蒙莫斯公爵詹姆士 · 斯科特(James Scott, 1st Duke of Monmouth)因為謀反失敗被判斬首。

    負責執行死刑的人叫做傑克·凱奇(Jack Ketch),這位老兄是出了名的笨手笨腳,在執行死刑前,蒙莫斯公爵付給了凱奇六個英鎊的鉅款(那時候,一英鎊可相當於半磅白銀)。

    凱奇老兄收錢不出力,第一刀只砍破了一層皮,第二刀沒砍在同一個地方,第三刀砍準了但是沒有使足力氣……砍到第八刀時,蒙莫斯公爵開始破口大罵這個笨蛋。連圍觀的吃瓜群眾都忍不住噓聲四起。

    最後負責監刑的地方官實在看不下去,抽出一把短劍,把公爵的腦袋直接割了下來,完事。

    蒙莫斯公爵詹姆斯·倒黴催的·斯科特

    由於凱奇老弟過於臭名昭著,導致後來英華人把傑克·凱奇當做了“劊子手”的代名詞。

    所以,中世紀的砍頭真沒比腰斬好多少,最後還是聰明機智的法國國王路易十六聽從醫生的建議,開發出了三角形刀刃的斷頭機,從而大大減輕了受刑者的痛苦。

    二、腰斬,臭名昭著

    要說被砍頭還能碰碰運氣,被腰斬那就是100%的悲劇了。因為痛覺會傳到大腦,持續很久,所以只剩下半截的人必然會滿地亂滾,大聲慘叫,然後花花綠綠的內臟傾瀉而出,給予圍觀的群眾巨大的心理陰影。

    大秦宰相李斯,因為遭到趙高誣陷謀反,被處以腰斬。唐代著名風流和尚辯機,因為和高陽公主搞在了一起,被唐太宗下令處以腰斬。

    腰斬這種待遇,一般死罪還輪不到,只有那種讓皇帝陛下恨到撕心裂肺的人,才有資格享受。

    由於人體的要害器官都在上半身,所以被腰斬的肯定比掉了腦袋的活得久,感受到的痛苦也要更久一些。

    只有莫言在《檀香刑》裡繪聲繪色地寫道:

    就看到他用雙臂撐著地,硬是把半截身體立了起來,在臺子上亂蹦噠。那些血,那些腸子,把俺們的腳浸溼了,纏住了。那人的臉金箔一樣,黃得耀眼。

    那個大嘴如一條在浪上打滾的小舢板,吼著,聽不明白在吼啥,血沫子噗噗地噴出來。最奇的是那條辮子,竟然如蠍子的尾巴一樣,鉤鉤鉤鉤地就翹起來了。

    並且,一開始腰斬使用的工具和砍頭差不多,都是宣花大斧……這玩意真的靠得住嘛?跟砍頭差不多,基本上還有很大機率是砍破半邊肚子,砍斷了脊椎卻沒有完全砍斷,斧頭在骨頭裡卡住了只能拔出來再砍幾次。

    打住打住,再寫下去晚上多半要嚇得睡不著覺了。腰斬,殘忍程度100分!砍頭,殘忍程度95分!

    你要說這種東西能斷頭我絕對不信

  • 5 # 卿聽我說

    古代腰斬和砍頭哪個更殘忍?

    腰斬和砍頭,都是古代的酷刑,很殘忍。要說哪個給人帶來的痛苦更多,我認為,腰斬具有更多“疼痛難忍”的感覺。

    1、腰斬和砍頭,屬於古代酷刑,非常殘酷,通常,極其殘暴的人才對犯人使用這些酷刑。

    很早以前,酷刑使用非常普遍,酷刑大都適用於罪大惡極的人,但不排除有些掌握權勢的人動輒對犯人使用殘酷的刑罰。

    刑罰中,死刑是最嚴厲的,腰斬和砍頭都屬於死刑。古代剝奪性命的刑罰名目繁多,如剮刑(凌遲、千刀萬剮)、醢邢(剁成肉醬)、五馬分屍、點天燈、活埋等。兩廂對比,腰斬和砍頭屬於比較快讓人死亡的方式,犯人所受的痛苦比以上幾種刑罰要少。

    殘忍,多是指旁觀之人對犯人上法場受刑由於觀看而間接得到的一種心理感受。對於實施刑罰的人來說,他是不在刑罰乎殘忍不殘忍的,更不在乎受刑的人能不能忍受。

    2、砍頭比腰斬更能瞬間結束人的生命,讓人少受痛苦,是比較不殘忍的。

    砍頭,有幾種。一種是由人比如劊子手來實施。有拿砍刀砍的,有拿鍘刀鍘的如包公鍘陳世美。另一種是法國斷頭臺那種,是機器(鍘刀)。

    砍頭時,除機器鍘刀外,由劊子手來行刑的,只要劊子手使的刀磨得快、眼神好使、看得位置準,就能一刀了事,犯人轉眼間身首分家,痛苦在瞬間,甚至犯人都感受不到。而腰斬,由於是攔腰斬斷,身體被切開,而頭還在上身上,能感受到很強的痛苦,直到徹底沒了感覺(那時意識可能離開身體了)。

    話是這樣說,因為意識通常在頭腦部,身首分家時,雖然身體上的痛苦意識感受不到,但頭被斬斷後,頭也會痛,意識在頭部當然也有“疼痛難忍”的感覺。腰斬,人會一直痛,直到徹底沒了感覺,像人們平時所說的“他意識不到了”。

    3、關於意識:痛是一種感覺,是意識的反映。

    意識是什麼?意識和人是什麼關係?

    人們常說“思想意識”,把思想和意識歸為一體,指同一個事物。我認為,意識是主要的,思想是意識發出來的。

    意識,是屬於人的。這個人只要存在,意識就存在;意識和物質世界裡人的肉體合在一起,像是一體。我認為,人的各種想法包括主意、解決問題的辦法等,都出自人的意識,人的意識控制人的身體——這樣看,意識也像一個生命,是活的,又是一個獨立的個體,人有很多時候不能控制自己的思想例如會發生思想鬥爭,左右為難。當人離世時,人的意識不會隨肉體的消失而消失,或者意識在人去世後離開了身體,又或者隱藏在一個很深的空間裡。但因為意識在身體裡,所以意識會感受到腰斬和砍頭的痛苦,與肉體上感受到的痛苦一樣。當人沒了感覺的時候,實際上是意識離開了身體。

    讓現在人來看,古代的腰斬和砍頭都殘忍。但砍頭的方式,一般可以更快地結束一個人的生命,使那人受到的痛苦比腰斬要少。

  • 6 # 立志成蟲

    腰斬比砍頭殘忍,劊子手一刀下去,頭身分離,最多幾秒鐘人沒命了。人被腰斬死不了那麼快,雍正年間,大臣俞鴻圖因貪腐被判了腰斬,行刑後身體一分為二的俞鴻圖蘸著自己的血掙扎著一連寫了7個“慘”字才斷氣,現場圍觀的人群無不駭然恐懼。雍正聽說了慘狀後,下旨廢除了腰斬,國家“明正典刑”裡再無腰斬這項酷刑了

  • 7 # 風清雲徐

    應該是腰斬更殘忍,人的意識由腦部產生,神經系統最終也是傳輸到腦部,我們才感覺到疼痛,砍頭的話一下就完了,所有的意識和疼痛感在很短的時間內停止了,而腰斬就像砍掉四肢一樣,疼痛感、意識清晰,血盡而亡需要一個過程,疼痛感帶來的反應與支離破碎的場景也更加重觀者的刺激感,故從受刑者與觀刑者兩者來說腰斬都要比砍頭更加殘忍。

  • 8 # 別小默

    腰斬後,能活一陣子。一個越南交警,被大卡車碾壓,上半身只剩下78公分,在街邊上還跟人交談呢?我看過那半截身子的影片,慘不忍睹。後來,經過醫療團隊的努力,他居然活了下來,他就經歷過一次腰斬,所以,腰斬很快死掉是不可能的,期間的痛苦可想而知。

    腰斬是眼睜睜地看著自己失血過多而死,那巨大的疼痛,令人難以呼吸,人看著腰部變成紅色的圓柱體,巨大的創面無比震撼,那種恐懼我想是無以言表。

    砍頭就是把負責疼痛的,喜怒哀樂的最核心器官——腦袋,一刀給砍沒了,來不及疼痛就死了。腦袋掉了,頂多翻幾下白眼兒,很快就休克了。我想那時候還會有殘留的意識,但是,痛苦估計是沒有了吧,也許臨死的巨大恐懼依然有。

    乾隆時,有個被腰斬的犯人,被斬成兩截後很久沒有死,用手蘸著自己的血,寫下了幾個“慘”字。這也使乾隆下令,廢除了腰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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