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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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勻楓財技大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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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有賴借條的擔保期限是多久
1、一般擔保未約定擔保期限的,擔保期限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2、連帶擔保未約定那個擔保期限的,擔保期限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3、借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擔保期限自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義務的寬限期滿之日開始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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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淡然1704253
民間借貸,約定借款期限2個月,出借人起訴時間在借款到期兩年內要求借款人償還,受法律保護,超過兩年則不受法律保護。受法律保護的借款擔保人負有連帶清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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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銀文武
你的問題是:個人借貸,約定兩個月,至今未還,有兩年了,擔保人的擔保是否有效?這個謹慎回答不能用是還是否來回答,擬從以下方面回答
一、借錢的用途。如果是正常借貸,比如用於生產經營、用於生活、用於治療疾病等等,合法用途。如果用途不合法,比如賭博、吸毒等,前提不合法,法律不支援,這樣的借貸就不受法律保護,擔保也就不受法律保護!
二、借貸合同,擔保非出自擔保人自願,是在脅迫情況下籤的,無論借貸哪一方脅迫,擔保人都不承擔擔保責任,當然,擔保人必須提供受到脅迫證據!
三、借貸手續、擔保手續合法有效。不能在借據或合同上有問題,擔保手續與主合同勾稽關係明晰有效!
這種民間借貸處理起來糾紛多多,如果想起訴擔保人,是用法律來解決問題,那一切就要合法規範。我們就要把此筆民間債務仔仔細細分析一下,其中,它形成了兩層的關係。
1.民間債務關係的有效性。題主自述民間借貸關係約定是兩個月還款,那麼就要拿出證據來,其實就是最關鍵的兩個證據:
A.對於借貸過程和關鍵情節的認可或約定。如果有借條自然是極好的,那麼在借條上寫的清清楚楚,什麼時候起,什麼時候止,借款金額、還款時間、擔保人等等借款要素。那麼到法庭上一目瞭然。所以寫借條是非常重要的,寫一個規範合法的借條那更是尤為重要。
如果在借條上沒有約定這麼仔細,或者沒有借條,該怎麼辦呢?其實還可以補充錄音證據,錄影證據和往來的雙方溝通截圖證據。拿這些來輔助重要內容或者缺失的約定,也是可以有效的。現在法院越來越重視電子證據的採納和引用。
B.收付款的證據和約定。個人往來中不是所有的往來款都可以定義為借款,所以針對民間借貸,那麼他們的資金支付過程就顯得尤為重要。這個資金過程是不是對應的借條中的借款金額?是用什麼方式划過去的?如果是現金給付的話有沒有第3人作證?如果是銀行轉賬給付的,有沒有備註?
2.在民間借貸關係確認無疑後,就要說下一個問題了,記得借條一定要在訴訟有效期內,有著明確還款期限的,那麼去法院一定要在訴訟有效期內。我們法律是有著明確的規定的。
對於定期還款的民間借貸,訴訟時效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三日。對於沒有約定時間還款的民間借貸,不受訴訟時效規定的限制,但是受最長20年保護期的限制。這是兩條基本規定,針對一些特殊情況,還有一些特殊規定。所以一定要在法院訴訟有效期內趕快提起訴訟,即使超過了期限也可以利用一些特殊情況,讓它重新有效。
現在已經過去兩年了,還是要抓緊時機呢!
3.在以上2點的基礎上,才能講保證人是一般保證還是連帶責任保證。只有連帶責任保證才可以單獨起訴擔保人,一般保證只有在起訴借款人之後,沒有拿回欠款前提下,才能起訴擔保人。
那麼二者,最主要的約定區別就是:
A.一般保證是是這樣約定的,“當某某不還款的情況下或無法還款情況下,擔保人予以擔保還款”。所以順序是借款人追不到錢之後才能去追擔保人。
B.連帶責任保證是這樣約定的,“某某借款,到期不歸還,擔保人具備連帶保證責任”,就是說借款人不還擔保人還。
總結一下民間借貸情況複雜,但是如果你懂法律,而且願意用法律手段去解決債務爭議,那麼多看看德先生此類的論述,絕對讓你不會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