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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深漂V揚子

    看了一下新聞,這位美妝博主只是在開玩笑(開玩笑仍然不妥),更像是隨便弄了個自拍,自己覺得像勞榮枝所以這麼說一句,但並不是專門出了一個仿妝教程,這兩者性質還是有區別的

    當然了拿殺人犯開玩笑也很不妥,她被罵算活該。

    但前有丁真珠玉在前,我不認為眾媒體對這麼一點小事大肆批判很有說服力。

  • 2 # Fighter閆效斌

    任何個人的墮落都非偶然,殺人者為自己生命辯解,卻無視別人生的機會,可惡;女人為男人沉淪尤其可憎,任何藉口都是為無恥和卑鄙塗脂抹粉。

  • 3 # 黎濤微世界

    誤區、誤區,勞某枝美妝走向了誤區,對美妝行業是個不小的打擊,對從業人員追捧勞某枝的打扮,應該進行勸阻

    勞某枝被捕後,她的容貌引發了大家的關注,她確實長得有特點,別有一番韻味。她在逃跑的過程中,跳舞、畫畫、旅遊,在風月場所混跡和掙錢,看不出歲月留下太多的痕跡。

    勞某枝被抓捕後,出現在法庭的她,不再顯得年輕,白頭髮若隱若現,面對刑訊的壓力和未來的命運,她就是頭髮全白也是合理的

    我們每天都在關注勞某枝的庭審,勞某枝的命運會擇期宣判。我們應該把目光轉移到勞某枝會不會判處死*立即執行上來:一起關注她逃亡20年後,被抓捕、被庭審、被眾多人怒罵,也有人認為其不能判處死刑談到的各種理由。

    我真的希望美妝界能夠吸取這次事件的教訓,認清楚什麼是可以惡搞、什麼是可以模枋的。勞某枝從定性來講,不是一個正能量的典型,她在7人受害案中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在沒有確實的證據能夠讓我們信服她必死無疑時,其行為也是不可以鼓勵,甚至是應該批判的。

    勞某枝首先是交友不慎,在受到法某英的糾纏時,沒有求得家人或警方的幫助,逃離他的糾纏。

    其次是不該聽從法某英的花言巧語,辦理停薪留職,與法某英離開家鄉,到外面工作。第三是不該到娛樂場所從事不正當的職業,利用自己的女色賺取錢財。

    第四是在誘騙他人後,這個人被法某英害死,她沒有醒悟,利用出去的機會報警,抓捕法某英。

    第五是替法某英取錢的機會,沒有逃走。

    第六是據說幫著法某英綁過倖存者的腿。

    第七是在法某英1999年伏法後,得到訊息的她應該主動出來自道等等。

    第八是其家人的不上心,沒有下狠心阻攔她與法某英糾纏在一起,這麼多兄弟姐姐,有兩個出來幫助她,也不會到此地步。

    第九是她辦理停薪留職時,沒有阻攔她,聽之任之了吧。

    勞某枝判不判死,我認為已經超出了法律的界線,引發了公眾的熱議。大家從勞某枝是主犯之一,還是從犯;從是否應處死*還是留下一條命,都有著大量的爭論。勞某枝不是一個正面的典刑,這是有著定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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