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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贛東數碼

    物業對進入小區的電動車每月收取100元的費用,大家肯定都認為不合理,但這要具體分析,幾年前發改委就已經發文,放開了物業費等的審批許可權,這種收費標準也無需經物價局批准,只要談好,雙方都能接受就可以,完全由市場來調節。但這必須經過業主大會透過決定,物業單方面強行收取100元,未經大家同意是不合理和違規的。

  • 2 # 風冷胡楊林

    只要是為了維護小區環境秩序良好執行的措施都是正確的。本小區不允許電動車進入地面更不允許上樓。在地下人防車位劃出一塊地方劃定電動車位每月收100元車位使用費(含管理費),充電費另外計算)。嫌貴就不該擁有電動車進小區。

  • 3 # 建萍AB

    物業認為合理的,就是合理,不合理也合理。業主電動車被盜,物業說不賠就不賠。有事找警察,物業只做撈錢的生意,賠本的買賣堅決不做!

  • 4 # 跋山涉水尋幽探源

    首先物業管理單位對區內停放電動車收費是合理的,其次是如何收費?收對了,合情合理。收錯了,違法違規。

    少部分業主的電動車停放佔用公共資源,不能無償使用。應承擔相應的義務,即繳納停車費或場地佔用費。

    物管單位履行維護共用環境及秩序的責任,再行服務管理電動車,勢必增加部分管理及服務成本。收取對應的費用,也在情理之中,市場經濟嘛,牛也得吃草。

    業主停放電動車與物管收費並不矛盾,停放的需求產生了管理的必要。如此供求關係需要相應的法律法規,將其有機的整合並加以管理,這不偏離居住小區的性質,屬於物業服務管理範圍。

    房地產剛剛起步時,政府相關部門為了規範,各地相繼統一制定了服務管理條例,以及收費範圍及繳費標準。隨著房地產的不斷髮展,需求及服務不斷增加,商品更趨多樣化,相應的法律法規更加完善。逐漸具備了市場化條件,發改委(過去的物價)逐漸放開限制,走進了今天的市場化。

    開徵電動車停放費,業主方應於物管方協商制定統一的管理規範及服務標準。有業委會或物管會的由其牽頭,沒有的也可由居(村)委會介入。

    物管單位應業主需求,科學劃定停放區域,規範服務設施裝置,合理制定收費標準,取得相應的管理利潤。

    業主方應與物管方共同制定管理方案,技術上以物管方為主,目的是發揮其專業的優勢,也可以請第三方介入。

    制定好的方案應在園區內顯著位置公示,取得半數以上業主的同意。期間如有顯著爭議的,應再行協商一致,直至半數以上業主同意。上述過程要有記錄並存檔,將上述材料向當地政府物業主管及相關部門報備,在取得其確認後即可實施。

    停放區域屬於公共區域,權屬為全體業主。收取的費用除滿足管理需求,物管留取適當的利潤後,餘下利潤規全體業主所有。業主個體參與利潤的分配權力,同業主的義務是對等的關係,即各自繳納物業費同全部物業費的佔比。

    利潤的用途及使用,由業主方制定具體的範圍和方式方法,也可補充物業經費不足。物管單位應明碼標價,製作收支賬目,每年不少於一次公佈收支情況,接收公眾監督。

  • 5 # 猴子搬來地爺

    物業做什麼都合理,別報怨,政府批准的,你花錢請來的所以刀快點你就別怕疼了宰哪你給哪就齊活了。(有兒子娶媳婦了嗎,我看您是缺孫子呀)

  • 6 # 曙光2000

    人進入小區,同理應該收費,比照電動車也可以每人每收費100元,不足一米小孩不收費,超過兩個半價收費,不夠月票,按次收費,每次10元,不進不收費,所帶物品也應該收費,根據重量和不同類別收費,最低五元起步,不帶不收費,

  • 7 # 使用者TTXWNBYZXMYDDX

    如果有物業法法律上面應該有規定。如果有規定物業公司不執行。那是物業公司比較硬氣。因為法律制裁不了他是個擺設,合不合理是相對的,最終追尋的是叢林法則。

  • 8 # 堅強歲月666

    什麼時候大家都靠工資生活了,才會體驗到人民的艱辛,才會有更有話語權的人設身處地的為老百姓著想。一句話,不在其中,不只其苦。

  • 9 # 左富德

    物管對小區電功車收費百姓說的一句話,財主和長工的交易,業主成了長工,物業成了財主,東一算西一算俄死尿尿都算錢,業主電車充電電費一度電不底,在加上進小區1百元費用,物業搶錢算了,這樣的物業還是打跑的好。

  • 10 # 李尋歡150480504

    合理個屁。車子停自己家裡,外面來個人收你的管理費。他管理什麼了?是天天給我插車了還是給我車搭棚子遮風擋雨了?

  • 11 # 只看標題評

    首先無論什麼樣的收費其收入都應該歸業主集體所有,物業和業委會無權挪用。今天物業費也應該歸業主集體所有,然後根據物業的編制和打卡幹人事的人數發都勞動報酬,獎勤罰懶。公共支出有物業申請,業委稽核,全體業主透過。

  • 12 # 繽紛星星9

    電動車每月收物管費100元是過高,不合理。物業收費應該經過發改部門物價審批,全體業主也應該不同意。電動車停小區是要管理,收取一定費用是合理,但不能收取過高管理費。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老闆控制慾太強,對高管直接處理的事都要插手指導一番,怎麼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