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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墨藍影視大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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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劉承澤3
據不完全統計,現在大齡男女有6000萬人,硬性配對的話,男的多出2000萬,形勢是嚴重的。大齡相親男女一般都會降低標準,不再挑三揀四,儘快完成終身大事。中國家庭70%是湊合著過下去的,父輩是這樣,晚輩也好不到那兒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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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黑狗5821
一,婚姻都是妥協的產物,就是說,為了婚姻,都有所割捨。
二,不是大齡,而是所有。
三,大齡應該妥協更多。
四,不妥協的婚姻觀,很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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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百姓情感婚姻
【婚姻法】裡規定,法定結婚年齡,男22歲,女20歲。所以一般認為,男性25~29歲、女性23~27歲,都算是晚婚了;再超過這個年齡段仍未婚的,則稱其為大齡男女,有些甚至40歲左右仍單身。
大齡男女的形成原因諸多,但不外乎如下幾種情況,你屬於哪種呢?
1、家庭環境較差,物質經濟條件不能支援婚姻成本。
2、為支撐原生家庭裡的拮据生活或某些其它困難因素,到法定年齡後,犧牲個人幸福,因而婚姻被一再拖延。
3、不想“早婚”,追求個人自由,不想“過早”被婚姻家庭生活拖累。
4、擇偶標準太高或不切合自身實際條件,挑三挑四,不是自己看不上別人就是別人看不上自己,又不捨得放低標準,總以為自身條件優越
,總會找到適合自己高標準的配偶,結果卻一直未碰到。
5、原生家庭中,父母關係差、家庭生活嚴重不和諧、矛盾重重,自己深受影響,對自己未來的婚姻懷有恐懼感,因而從心理上抗拒婚姻。
6、受周圍同事朋友中不幸婚姻的影響較深,對婚姻生活不抱希望。
7、為追求個人學習、工作、事業的發展,避免被婚姻束縛牽絆,而暫不考慮所謂的“早婚”。
8、早期的獨身主義者。
9、男女比例失調較嚴重的地區,加之自身條件也較差的。
10、受到過早期戀情傷害較深的男女。
無論是哪種情況的大齡男女,婚姻仍然是其最終歸宿。如果身邊仍無合適的人,只有走相親這條路。相親還是講究緣分的,也許能碰到對的人。
如果對相親物件不滿意,或別人不滿意自己,那又不得不多次參加相親,直至出現相親疲勞症現象。這個時候,你可能對自己也產生了懷疑,是不是要降價標準了?差不多就行了吧?只要雙方互相不討厭,條件也不太差,先湊合著相處一段吧!再不結束單身,以後可能更難了?!
其實,我們的上一輩人,透過相親這一途徑進入婚姻的佔絕大多數。我們這一輩人也大多如此。所以,既然能有緣相親認識,那就好好相處吧,可以先談一段戀愛,覺得差不多合適自己,就早點結束單身吧,畢竟年齡也不小了,人生苦短,好好享受生活吧,哪怕酸甜苦辣鹹,那也是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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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現今社會上,不是所有人都戀愛結婚的,也有很大一部分就是相親結婚的。
拋開大齡這個話題,我們先談談老一輩的婚姻。那時候自由戀愛才萌芽,大部分人都是包辦婚姻,雙方父母經媒人介紹就拍板釘釘了,而當事人雙方也都是覺得對方人還差不多,或者說媒人的推薦詞說的差不多也就點頭或者默許了,就算你不同意,那個年代你也是拗不過父母的。
可那個年代離婚的人卻很少,一方面可能礙於世俗的偏見,覺得離婚對於兩家來說是丟面子的事情,只要能湊合就不離婚過下去。
可那其中也有很多恩愛夫妻,和睦過了一輩子的,日久生情這個詞不是白說的,當你相親認識了一個人,你覺得兩人還算合得來,在兩家父母的操持下慌忙結婚了,這個時候,如果你們雙方對彼此都有一些好感,就像蠟燭上的一點小火星,知道呵護周到,小火星也是可以點燃蠟燭的,當然了,點燃的是你們婚後戀愛的蠟燭。
很多人也是結婚了,才嚐到戀愛的滋味,而這種戀愛卻也是最有保障的,既是在法律的保護下,也是在親人的見證中,正大光明,名正言順。
所以我說了一種最好的結果,不管是不是大齡男女,也不管是不是相親結婚,只要兩個人合得來,一切都是有可能的。
在茫茫人海中,你自己找一個人去戀愛也只是一條路,珍惜眼前的人不論在什麼時候都是亙古不變的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