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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摩文律師事務所李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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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二狗子的快樂生活
很榮幸回答您的問題。
拆遷獎勵是國家法律中規定鼓勵被徵收人積極配合搬遷工作而設定的一項補償獎勵費用。面對拆遷獎勵時,被徵收人要擦亮眼睛,小心掉入拆遷陷阱,使自己的合法權益受損。遇到徵收拆遷,被徵收人需要確定補償標準是否合理,拆遷專案是否合法。
一、瞭解拆遷獎勵金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的規定:“市、縣人民政府應該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由此可以看出,徵收獎勵方式是由市、縣人民政府根據當地情況自行制定。但我們要注意的是,徵收獎勵的本意是鼓勵徵收雙方順利簽訂協議,拆遷工作合法進行。
所以,獎勵金額並不會很多,獲得獎勵金的前提是必須在特定時間之前完成搬遷。接受獎勵金的前提,必須是可以獲得合理的徵收拆遷安置補償。
二、先保證合法權益不受損。
1、房屋價值補償。
房屋補償標準參照房屋徵收決定釋出之日時周圍類似房地產的市場每平方米的價格,然後,根據自家房屋和宅院面積來計算,同時考慮區位價。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
2、土地附屬物、房屋附屬物。
農村土地附屬物包括房屋和青苗等,需要以實際情況補償,被拆遷房屋的附屬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於房屋有某種用途的設施。如果是企業還要進行裝置搬遷,損壞補償重新安裝除錯補償,裝修裝潢補償等,
3、如果是經營性用地必須要考慮收益權。
收益權,即土地或者房屋,用於經營收益獲取利潤的權益,一定拆遷徵收會造成一定時間段的停止收益,所以需要補償,企業受益補償往往根據交稅憑證沒用交稅金額來計算。
三、不要籤空白協議、不合理的補償協議
如果簽了空白協議,會有人在空白協議做手腳,自己卻無法證明自己是無意間簽了空白協議,這個時候維權就會變得困難,無論是誰多麼熟悉,承諾多麼誘人,都不能隨便籤空白協議。簽了空白協議,曾經承諾的補償並沒有到位,或者一直拖著不給。所以只要是約定不明確檔案,都不要簽字。
四、依法起訴維權。
無論被徵收方採用粗暴逼遷行為,還是透過提高獎勵金的方式讓你在短期內搬遷,只要未獲得合理補償,都不可輕易妥協,最好諮詢專業律師,透過提起訴訟維權。
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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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拆遷開始了,小心這些上門勸籤的手段
上門勸籤多發生在徵收專案啟動後的初始階段,此時徵收公告剛剛張貼出來,徵收方即透過入戶座談的方式來勸誡被徵收人早簽字。
徵收方之所以在徵收開始後就馬不停蹄地開展入戶勸籤工作,其原因在於此時徵收剛剛開始,大多數人法律意識薄弱,對於徵收與補償的相關流程和法律規定並不熟悉,此時也還未來得及請律師。
也就是說,此時被徵收人對徵收工作的瞭解幾乎為零,徵收方掌握著絕對的主動權,對於徵收決定、補償安置方案的解釋也不會遭到被徵收人的反駁。再許以一些小利小惠,如現在簽字就給予拆遷獎勵等等,就能哄騙部分被徵收人簽字
總而言之,勸籤的目的可以概括如下:徵收方希望透過勸籤這種最節省時間和精力的方式,先攻破那些法律意識薄弱、權利意識不強、性格比較軟弱的被徵收人。至於其他人則再另想它法。
實踐中,勸籤的常用手段有三種:
1.甜言蜜語,降低警戒心。拆遷方在前期動員拆遷的時候最擅長的就是使用“糖衣炮彈”,利用自己的甜言蜜語誘騙被拆遷人及早的配合拆遷。
哄騙方式有口頭承諾比其他家的安置補償協議多給獎勵費、口頭約定比原先的補償要多給、口頭答應在安置補償協議上簽字以後就給補償款等等。
但拆遷方這些承諾都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行為,如果被拆遷人遇到拆遷方使用此招的,新翰律師建議被拆遷人可以採取以下兩種方式:
(1)要求拆遷方對其所答應的約定寫入到安置補償協議中並簽字蓋章
(2)採取錄音錄影的方式將拆遷方的承諾記錄下來作為後期維權的證據。
2.言語威脅,施加心理壓力。比如徵收方會反覆強調本次徵收專案的特殊性,說這是上面的政策,再告訴被徵收人即使耗著不簽字也沒用,最後還是要拆房,就算請律師也改變不了。
透過這些話給被徵收人施加心理壓力,而有的人對法律並不瞭解,內心也存在在一種“政府的檔案和工作不可違抗”的思想,迫於壓力就簽字了。
3.暴力逼遷,脅迫簽字。有些被拆遷人看到新聞中各種的暴力拆遷、違法強拆等事件後感到十分困惑、恐懼,進而簽訂了補償協議。又或者有些被拆遷人受到了拆遷方的脅迫、或遭遇種種暴力拆遷的手段,譬如說:
(1)拆遷方用膠水封閉被拆遷人家中的門鎖。
(2)以停水停電的方式使被拆遷人脫離生活狀態。
(3)用挖路來阻斷被拆遷人的政策生活。
(4)利用被拆遷人從事公職的身份進行側面突擊威脅,進而被拆遷人迫不得已妥協讓步。
在徵收過程中一定不要降低警惕,多聽、多看、多問、少說話,謀定而後動,才能避免掉入拆遷方的陷阱。遇到不明白的事情不能聽信拆遷方的一面之詞,可以諮詢專業律師,尋求解決方法。
另外在徵拆過程中遭遇不公平待遇時,一定要以保障人身安全為前提並保留證據,積極地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權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