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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猴子判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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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麥芽兒孕育
現在性教育的缺失,導致很多孩子在遇到侵害的時候,並不清楚發生了什麼。所以比防範更重要的事情是:給孩子正確的性教育,讓孩子認識自己的身體,一旦遇到不好的事情,知道反抗和尋求幫助。
家長請教育孩子做好以下十點:1、如需外出,一定要將要見的人、約會場所、時間等事先告訴家裡的長輩。
2、外出或玩耍時,請避開偏僻無人的場所(小路、樹林、河邊等)。
3、不要獨自乘坐陌生人的車。
4、獨自在家時,不要輕易給別人開門。
5、去公共衛生間或乘坐電梯時一定要和朋友或家長同行。
6、如遇陌生人向你求助,請回答:“對不起,請您向大人求助吧。”然後迅速走開。
7、絕對不要在父母之外的任何人面前脫衣服,誰都不可以。.
8、如果有人把手伸到你的內衣裡邊摸你的身體(胸部、生殖器等),請你大聲對他說:“不可以,我不喜歡這樣。”然後迅速逃跑並把詳細情況向父母說明。
9、即使是認識的人,當你與他(她)獨處時,如果感到氣氛變得讓你不舒服時,請儘快離開,並向周圍的人求救。
10、一定要背下緊急聯絡電話(報警電話和父母電話),以便緊急情況發生時聯絡求救。
另外讓孩子知道他們該知道的,才是真正的保護。
別小看孩子們的理解力和學習能力,從發展心理學的觀點看,性教育應該從一出生就開始。面向孩子不同的年齡,有針對性的進行性教育。
2歲之前這個階段,家長可以摸著寶寶的手教會他辨別這是手,循序漸進的讓寶寶認識自己的身體。
寶寶尿褲子了要及時清理,讓他們意識到“這是不衛生的”。
2-6歲寶寶兩歲以後,就可以為他們解釋“你是怎麼來的”這個問題啦。注意不是充話費送的,也不是從垃圾桶裡撿的,如實說就好,別怕孩子聽不懂。大概3-5歲時,孩子就開始有了性別概念,家長要告訴孩子男生與女生的差別,還要讓他們知道無論男生女生都是棒棒噠。
北京朝陽法院曾公佈過一組資料,2007年1月至2012年12月共審結猥褻兒童案件47件。 10歲以下的受害者佔80.9%。 其中最小的被害人僅3歲。所以這一階段務必要告訴孩子身體是自己的,褲衩背心遮住的地方不能給別人看和摸,隔壁李阿姨也不能。彆強迫孩子非跟親戚朋友身體接觸,親一下抱一下什麼的。這會讓孩子覺得“跟認識的人身體接觸是安全的”,可是80%的性侵都是熟人作案啊!
6-9歲這個年紀的孩子已經上學啦,接觸到了更多的小哥哥和小姐姐,對性別的概念已經基本清晰了。除了家長的引導,有些學校也會開始上生理衛生課,家長要積極正面的解答好奇寶寶們的問題。另外和這個年紀的孩子可以開始溝通家庭的問題了,告訴他們爸爸媽媽是怎麼在一起的,講述一下曾經的往事。如果是單親家庭,也儘量為孩子解釋清爸爸媽媽為什麼會分開。
9-12歲這個年齡是青春期的開始,孩子的身體也在迅速變化著。告訴他們身體為什麼會發生這些變化:為什麼男孩子喉結會變大?為什麼女孩子胸部會發育?有的女孩會迎來月經初潮,告訴她們這是怎麼回事並給孩子科普衛生巾的用法。早熟一些的孩子已經開始瞭解性行為相關的事情了,這時要幫他們分請網上和小夥伴傳達的性知識裡,哪些是錯誤的。避孕相關知識也有必要傳授一下了。我的態度是,告訴孩子成年之前最好不要發生性行為,一旦發生一定要採取安全措施。
12-18歲這個年紀的孩子有的已經開始早戀了。不用一味的反對這件事,但得合理的引導他們理解情感與性行為間的關係,並告訴他們“愛情沒那麼容易,發生了關係要承擔責任”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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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研究表明,熟人性侵未成年人,三種關係最為典型:
1、親屬關係。比如獸父、獸祖父;2、師生關係;3、鄰里關係。[1]
這個案件中,三個關係具備了兩個,犯罪嫌疑人與被害人既是親戚,也是鄰居,跟既往的研究非常契合。
要預防熟人性侵未成年人,除了加重刑事懲罰之外,主要在於家長和未成年人事前預防(以下內容節選自老溼我的《民法典》專欄:《我的民法第一課:安心生活需要民法典》):
1、從小就向孩子灌輸性知識
孩子能夠防範性侵的前提是能認識到自己正在被性侵,而從很多案件來看,孩子被性侵後都沒有意識到發生了什麼。一些犯罪分子甚至用很少的金錢,甚至是零食、玩具就騙取了孩子的貞操。這些案件的發生,都說明性教育任重而道遠。而性教育的一大責任人是孩子的父母。父母應該在孩子上幼兒園時期,就以兒歌、順口溜等形式,向孩子灌輸性知識。這個階段,主要是告訴孩子男女有別,自己身體有哪些區域是禁止他人觸碰的。還有,就是告訴孩子不能吃他人的糖果,不能玩他人的玩具,要把自己的小秘密告訴家長,不能為壞人保守秘密等。
等孩子上小學時,家長就可以開始逐步向孩子傳授一些人體生理衛生知識。當孩子上初中以後,父母可以開始教孩子使用計劃生育用品等保護自己的措施。
家長在向孩子灌輸性知識的時候,自己也要學點性知識。比如什麼叫性侵害?根據聯合國《兒童公約》的規定,性侵害主要是指:引誘或者強迫兒童從事任何非法的性生活;利用兒童賣淫或者從事其他非法的性行為;利用兒童進行淫穢表演和充滿淫穢題材。
所以,在法律上,並不僅僅是強姦才是性侵,猥褻、騷擾、利用孩子從事與性有關的活動,也是性侵害。
2、不要把孩子變成留守兒童
研究以往的兒童性侵案件發現,留守兒童被性侵的機率遠大於其他兒童。原因很簡單,留守兒童的父母不在他們身邊,很難發現他們被性侵,而且他們被性侵後由於父母不在身邊,也很難向父母尋求幫助。而照顧留守兒童的爺爺奶奶、外公外婆,因為體力、精力等因素,都難以對留守兒童照顧得面面俱到,這就給犯罪分子可乘之機。如果家庭確有困難,必須把孩子留守老家,也要時刻留意孩子的狀況,養成跟孩子無話不談的習慣,第一時間掌握孩子的動態。
3、要注意孩子被性侵的徵兆
一般來說,兒童被性侵後,雖然他們沒有告訴家長,但是家長可以從方方面面的跡象中看出一點端倪。比如孩子身上,特別是性器官上有傷;孩子特別抗拒去學校或者接觸特定的人;孩子突然脾氣、性情改變,變得易怒、粘人、不安等等。這些徵兆都在提示著孩子可能遇到了一些特殊的傷害。家長就要開始警覺起來,可以透過詢問孩子、教師、孩子的同學、調取監控錄影等方式檢視究竟。上文中的母親,在孩子被父親長達三年的性侵中都沒有發現端倪,是明顯有失職的。
4、要注意孩子的網路行為
從既往的案件來看,不少性侵案件都發生在網友之間。由於未成年人防騙意識薄弱,這就給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機,他們打著網路交友的旗號,騙取未成年人的貞操。這類案件比較多發,給父母的啟發是,父母一定要注意孩子的網路社交行為,對於孩子見網友一定要高度警惕。如果孩子一定要約見網友的話,父母最好陪同前往,如果不能陪同,那也必須時刻留意孩子的動態。
5、要警惕熟人作案
在以往的性侵案件中,熟人是性侵未成年人的高發群體。所以,家長對孩子周圍的熟人,比如異性鄰居、異性老師、異性青春期孩子等要保持警惕。特別是對孩子非常熱心的成年人和異性青春期孩子,家長更加要長個心眼。如果他們與孩子的交往明顯超出了一般人交往的密切、熱切程度,那就要警惕他們行為的動機。在上文獸父性侵女兒的案例中,母親就是孩子的關鍵保護人,可惜這個母親警惕性不高,長時間沒有意識到獸父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