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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帥氣的小眼神

    在屢教不改、情節惡劣、嚴重的情況下,把“校園惡霸”送入工讀學校作為一種可選選項,是必要的,是應該的。論述如下:

    一、問題提出的背景

    “工讀學校”最近成為大熱,是因為2017年12月27日,國家教育部聯合國務院十一部委聯合下發了《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該檔案在第三節治理的具體措施中指出:

    屢教不改、情節惡劣、嚴重的事件,在必要情況下,可以將施凌學生(備註:對其他同學施加校園暴力、凌辱等行為的學生)轉送專門(工讀)學校進行教育。

    社會上目前主要有兩種聲音:一種聲音是傾向支援的,這種聲音是佔主導的。大多數人都不能否認:校園欺凌作為一種消極、負面、有害學生成長校園社會現象,已經深刻影響了學校教育教學事業,我們必須要站出來,保護學校弱勢兒童群體權利,把“校園惡霸”送入工讀學校。

    另一種聲音是反對的,這種聲音是次要的,更多地反對者並不是反對《方案》本身,而是為《方案》執行提供了許多建議和意見。特別是在“豫章書院”事件爆發後,作為將工讀學校的聲望打大折損。(備註:豫章書院是一所工讀學校)。出於保護未成年人,對“校園惡勢力”關鍵少數的重視、跟普通班就讀,反對一味在校園中“清除”,而提倡人文關懷。同時,反對派中還有一部分是擔憂《方案》在執行中出現“擴大化”傾向,將學業薄弱的學生劃歸此類,以“去尾”的形式,變相提高學校成績。

    二、問題的分析

    關於支援的理據,我在此不需要贅述,2017年12月27日《方案》公佈同日,國家教育部督導司已經就相關問題作《加強中小學生欺凌綜合治理方案》有關情況介紹,感興趣的讀者可以參考閱讀,連結:http://www.moe.edu.cn/jyb_xwfb/xw_fbh/moe_2069/xwfbh_2017n/xwfb_20171227/sfcl/201712/t20171227_322963.html

    我就駁斥反對派,提出理據有三:

    其一,豫章書院事件本身是一起孤立的、個案性質的工讀學校事件,這一事件和工讀學校應當設立與否不存在直接因果聯絡。工讀學校管理的薄弱,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著力加強管理制度建設的重要環節。國家在發展,教育事業也在發展,歐美等發達國家的現代教育體系發展長達百年曆史,而中國因為種種原因,至今還沒有建立完全完善體系內容的現代教育體系。工讀學校——這種在學生數極大的中國——是完全必要的存在,對它的管理制度的完善,是需要時間的。問題發生,也是有助於我們更好地思考未來。

    其二,對“校園惡勢力”關鍵少數的重視,應當體現在對他們的個性化教育和輔導之中,這種個性化教育和輔導就是專門工讀學校。關鍵少數這個概念是以維護大多數人利益為出發的,當大多數兒童的利益得不到保護的時候,我們應該先看到大多數兒童的利益。“因材施教”方得其所,對施凌學生的教育,應該進行系統的研究,將他們置於相對獨立的狀態,有助於更好地幫助他們產生改變。一切的出發點在於,培養一個孩子,提升一個家庭,促進社會發展。

    其三,對《方案》條款執行擴大化的擔憂是重要的思考,但不是影響《方案》是否實施的關鍵障礙。《方案》規定的條款在下限上,規定得很高,且明定了上限。屢教不改、情節惡劣、嚴重的事件,是基本條件。在必要的情況下,才可以選擇實施的具體措施。這樣的規定,可以說是校方已經迫於無奈了,才選擇的不得已而為之的辦法。而至於學習成績差等云云可能“被送工讀學校”的說法,可謂值得注意,但絕不應杞人憂天。

    三、問題的回答與結論

    在屢教不改、情節惡劣、嚴重的情況下,把“校園惡霸”送入工讀學校作為一種可選選項,是必要的,是應該的。這是對絕大多數同學的保護,也是對“校園惡霸”極個別同學的保護。

    2018年1月6日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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