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甘茂亡秦且之齊

    我總認為這種被認定無效的見證遺囑,最終把賠償責任轉嫁到律師身上,邏輯上說不通。不因為我是律師而為律師在強詞奪理,大家看看是不是存在如下邏輯問題:

    見證遺囑被認定無效。無效,那麼醫囑內容是不是真實的呢?如果是真實的,按照法律規定,法官判案應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因此,法官沒道理不根據真實的遺囑內容裁判遺產分割。如果是這樣的裁判,自然不會對繼承人造成任何損失,律師也沒有賠償的義務。

    如果見證遺囑被認定無效,法官認定遺囑內容的真實,卻未按醫囑內容進行裁決遺產的分割,我覺得這是法官未“以事實為根據”,裁判本身是錯誤的。

    見證遺囑被認定無效,法官無法認定醫囑內容的真實性,導致不能按照醫囑內容進行分割。那麼,既然不能認定醫囑內容的真實性,法院卻以醫囑內容為依據來判決律師賠償損失,實際也違反了“以事實為依據”的基本判案准則。

    綜上可以看出,法官一方面認定遺囑內容無效,一方面卻以被認定無效的醫囑內容作為律師賠償的依據,是不是很矛盾?被認定為無效的醫囑內容還能作為證據使用嗎?是不是邏輯上說不通啊?

  • 2 # 每日講法

    《律師法》第54條,律師違法執業或者因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承擔賠償責任。律師事務所賠償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律師追償。

    有的被繼承人,年邁或者不識字,無法寫下自書遺囑,為了使遺囑能夠具有法律效力,當事人會委託律師事務所,指派律師為代書遺囑進行見證。代書遺囑的除了滿足一般要求外,還需要注意:

    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見證人要求有行為能力並且與不得與遺囑的內容有利害關係,比如說未成年的小孩、精神病人、相關繼承人的債權人、共同經營的合夥人等等;由其中一個見證人代為手寫,不得列印,並且代書人必須完全按照遺囑人口述的內容書寫,不得作出任何更改;註明年、月、日,在有多份有效遺囑的情況下,需要確定哪一份是最後定義的遺囑,以後訂立的遺囑為準;由代書人、其他見證人和遺囑人親筆簽名,遺囑人不能以按手印的方式代替簽名。總結

    見證遺囑,其實普通人也可以,但是法律對於遺囑有嚴格的要求,實踐中常有遺囑是無效的。律師是熟悉法律事務,為社會提供法律服務的專業人員,可以使得遺囑完全符合法律的要求,不會產生無效的情形,如果因為律師專業程度不夠,導致繼承人不能順利繼承遺產,產生的損失應當由律師事務所承擔責任,專業的人要為其做出的不專業的事情付出代價!

  • 3 # 霍律師

    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律師法第五十四條規定 律師違法執業或者因過錯給當事人造成損失的,由其所在的律師事務所承擔賠償責任。律師事務所賠償後,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行為的律師追償。

    近幾年,出現了一些律師見證遺囑被認定無效而狀告律師事務所的索賠案件。那麼,律師見證遺囑時常見的注意事項是什麼呢?筆者做一個簡要的彙總:

    1、遺囑見證時,確保2名以上無利害關係的律師在場。

    繼承法規定,代書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以錄音形式立的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遺囑人在危急情況下,可以立口頭遺囑。口頭遺囑應當有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見證。

    2、核實遺囑人是否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繼承法法律規定,無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所立的遺囑無效。遺囑必須表示遺囑人的真實意思,受脅迫、欺騙所立的遺囑無效。

    3、製作談話筆錄。

    談話筆錄可在很大程度上降低律師見證業務的潛在風險。律師根據見證業務的需要,提前設計談話大綱,最後談話筆錄製作完成後,交委託人核實無異議後由委託人、見證律師、記錄人逐頁簽名確認。

    4、核實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完整性。

    證明材料應當真實、有效、完整,律師應事先做盡職調查,嚴格審查客戶提交的證明材料。

    5、律師見證書中的簽名、時間、地點要準確無誤。律師在見證書中應親筆簽字,時間和地點要確保準確。

    6、律師見證過程錄音錄影。

    律師在見證的過程中錄音、錄影,在一定程度上能還原事實,降低風險。對錄音錄影的原始載體儲存完整。

    律師見證是一項體現律師本職工作的專業服務,若因自己的專業服務不到位、法律能力欠缺而導致當事人利益受損,對律師本人、律所乃至整個行業都蒙羞,因此律師們要多讀法條,多學習,多提高。

  • 4 # 淮北日月升

    這個問題,應當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律師的見證和普通群眾的見證不同,普通群眾的見證只是見證有這個事情,而律師的見證,除了一般的見證,還應當有審查遺囑內容要件是否合理合法的義務。也就是說,當事人交了律師服務費,增加了對遺囑審查的一個環節,律師收了費,有對遺囑合理合法性審查的義務。如果只收費未盡到義務,則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如果這個遺囑,本來應當有效,只是因為見證律師注意不夠或提醒不夠造成某些環節或要素的缺陷而無效,這樣的話律師作為專業人士,是有過失或過錯的,依法應當承擔責任。但是現在律師都是代表律所辦案,行使的是職務行為,因此相關賠償應當由律所進行。

    如果遺囑本身就不應當有效或者有部分內容就是無效的(如立遺囑人的配偶有病且無勞動能力,執意要將全部財產贈與小三),無論律師是否見證都屬於無效遺囑或無效條款,這種情況律師如果已經盡了提醒義務,不應當追究律師的過錯責任。

    以上回答供參考。

  • 5 # 英漂歲月

    英國律師大部分只是盡見證責任,一般不對內容盡審查義務。只要主題不錯內容不違法就可以,是否合理不是律師審查的義務。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家裡養的狗,為什麼會出現趴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