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孤獨今生逍遙

    你以為律師是怎麼賺錢的,上次看到工傷賠180萬律師就拿了90多萬,所以現在打金融或跟錢有關的官司,你就要先想好自己能拿多少錢,實在不行就打折給借款人,雖然錢少了卻落的好名聲,免的錢也少了還落的罵名

  • 2 # 尚伯地7049141584382

    你這個很難判斷,律師給你打官司肯定都是事先跟你說好,這個案子一般多少錢?或者需要提成多少?難道你不籤委託協議嗎?

  • 3 # 鋼廠小工人

    這個應該在請律師之前就協商好的,確實有個百分率的問題,就是幫你弄出錢的百分之幾做為提成,有的律師不要求,但不違法。

  • 4 # 20春華秋實20

    這個不好說合理不合理,肯定是有言在先的,否則律師怎麼扣五萬?賠款應該是到你們指定的帳戶,然後再轉給律師。所以你說的律師扣下五萬,不太合情理吧。

    但也有一種說法就是此類律師費不能高於30%,五萬是高了,但也沒差多少。也可以追回,但實事求是的說你們是不是承諾過什麼?別隻說五萬合不合理。

  • 5 # 鐵心紅1978

    你們請的是正規的律師嗎?雙方有沒有簽署相應的合同?按照現行相關法律規定,涉及人身關係,如離婚、撫養、扶養、贍養、收養等,工傷、勞動、人身傷害、刑事之類的法律關係,辦案律師不允許風險代理。但雙方可以約定一次性律師費用。其他如債權債務等法律關係,雙方可以約定風險代理。一般風險代理的律師費是涉案標的的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最高不超過百分之三十。筆者遇到過一個當事人,因另一個當事人罵了她一句,願意出一萬元律師費起訴對方,讓對方道歉並賠償一元錢。這種情況不屬於風險代理,雙方可以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約定。你沒有說清楚具體情況,很難說你的案子律師收費是否合理。

  • 6 # 河東來

    法律規定風險代理不超過爭議標的的35%,12萬的話如果律師不存在墊支其他費用的話律師費最多就四萬二,如果墊支的話,就應該賠償款減去費用再乘以百分之三十五,五萬可能差不多。

    風險代理的主要問題是將訴訟視為了“生意”思路,當事人在沒有獲得賠償之前,不願墊支一分錢費用,怕官司打不贏,或者對方沒錢賠償,造成“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所以想把相關的風險轉移到律師事務所,從而形成了風險訴訟。

    也就是說,當事人選擇了風險代理,就是將訴訟引向了一場“生意”,既然是“生意”,就必須遵守交易規則,多少都應該按契約精神辦理。

    但訴訟如果全部成為“生意”,就有可能造成秩序的混亂,所以法律明文規定刑事案件、勞動爭議不適應風險代理,因為如果全部實行風險代理就會給腐敗留下空間,最終法律的逼迫就有可能成為金錢的比拼,即便適用風險代理的,也規定除去必要開支,上限不超過“35%”,以免律師成為徹底的“商人”,主要不超過,說明律師的“65%”還是履行的社會職責,是“社會主義法律工作者”。

  • 7 # 被籠子束縛的鳥

    如果簽了如此的合同,律師按合同拿錢,你也沒什麼話好說。不過現在律師口碑不怎麼好,基本只認錢,不認理。只要錢給夠,他能把殺人犯說成英雄。

  • 8 # 神隆盈豐

    律師有合同啊,你簽訂多少就多少唄,不要先瞎承諾錢到手了又捨不得了,不過代表了大部分華人不講信用的心態!!

  • 9 # 曾獻猛律師

    誠信有問題!

    在委託律師之前,雙方就約定好律師費。不能夠律師幫你打完官司,還要貼錢。律師費多少在委託之前就商量好的,要給得心甘情願。如果不同意付這些律師費,就不要委託。

  • 10 # 耕者60387258137

    律師行業真是暴利行業。12萬收5萬。180萬收90萬。難道國家對律師行業就沒制定一個收費標準嗎?望律師先生們給個答覆。一介草民。甚是不懂。

  • 11 # 滄海一粟287046695

    律師的收費方式有多種多樣,律師會視案件情況選擇收費方式,律師費在委託協議裡都會有明確約定。如果律師沒有按照約定,隨意扣下,可以投訴。

  • 12 # 待業老青年

    多少律師打完官司被人賴賬不給律師費的。尤其是裝可憐,說沒錢,然後給爭取到了,就玩消失。哪個律師沒幹過幾次這樣的賠本買賣?!總挑律師毛病?如果沒律師給專業意見,動用自己的人脈能力,知識,你能要多少??在你眼裡免費就好了?雖然此案佣金比例略高,但是,如果是事前約好的,沒毛病啊。你們也不敢做這吃飽了罵廚子的破事吧

  • 13 # 京都老客41118

    這種收費純粹是市場行為。似乎國家沒有限定。但我知道但凡這種涉及要錢的官司,律師收費都是比較高的!一般好像是2~5%吧!而且,還要看律師的水平。價格是兩下協商。但都是最開始就說定的。比如,你要找收費低的律師,他可能要不回來錢,你的律師費就白花了。所以,這個沒有合理不合理之說。一般而言都是當你把情況告訴律師後,律師會告訴你,收費標準及方法。比如,要回來多少收費多少,要不回來收費多少,純粹的市場行為,不要問合理不合理。

  • 14 # 大表哥自媒體

    一般你請律師給你打官司都要先簽一個協議的,在協議裡面就會註明怎麼付律師費,律師收了你五萬塊錢?自有他的道理,當然,如果你當初沒有和律師簽有律師費的協議,那麼你可以申請仲裁。

    如果簽有協議的話。應該按協議來收費,無可厚非,這幾天上熱門的一個新聞是一個人受了工傷付90萬律師費的事,那是因為與律師事務所簽了如果補償超過90萬,則超過的部分全部是律師的。結果這個牛叉的律師將賠償幹到了180萬,自己拿了90萬。

    事情的經過是這樣子的:

    2016年7月12日晚上,農民工楊某在工程車上卸貨時,被吊車鋼繩撞擊,從車上摔倒在地,造成頸6爆裂性骨折,頸脊髓損傷並全身癱瘓。

    事發後,楊某的兩個兄弟委託廣州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辦理工傷賠償,兄弟三人與律師籤的委託代理合同當中約定——

    前期律師辦案的費用,由律師事務所自行墊付。如果用工單位賠楊某80到90萬元之間,那麼,按5%給律師事務所提成,作律師費;賠償額在95萬元以內的,楊某一方則按四萬五千元付費給律所;如果賠償額在90萬元以上,那麼,楊某一方只收90萬元,其餘的賠償費全部歸律所。

    這相當於是一個對賭協議吧,這也叫風險代理。當然,我們國家的法律有將有關規定對勞務糾紛是不允許這樣收費的,相關的律師事務所違反了法律的規定。

  • 15 # 朝霞映山紅

    訴訟前是否付律師費?律師風險代理是訴前不付律師費的,勝訴後最高提百分之三十應該是3萬6千,儲存好證據到司法局去告他。首先要弄清楚這個人是律師還是法律工作者,因為監管部門不同

  • 16 # 落花獨舞迷茫突圍

    請律師時應該商量好了律師費用吧,如果簽了合同該給多少就給多少,捨不得也得給,這是誠信問題。這律師費確實有點多,但人家就是吃這碗飯的,如果不請律師,也許你要不回7萬。所以合不合理都得按事先簽訂的合同兌現。

  • 17 # 小藍765432

    律師費是非常昂貴的,在委託律師的時候都有讓你籤協議,拿到錢了給百分之多少,這個風險代理是合理的。法律是認可的。因為沒有律師你沒有把握讓對方賠償。有把握你就自己去法院告,請什麼律師?

  • 18 # 驚雷小草

    如果有約定就按約定執行,如果沒有明確的約定,那就沒辦法了,你覺得和一個律師去講道理,打官司你的勝算是多少,最可行也許略微有效的辦法是去管理部門舉報他,不過我覺得勝算可能不大,本人不是專業從業者,說的也許沒有道理,或者完全不對,僅供參考。

    在打官司過程中,律師的作用還是很明顯的,他可以根據現有情況,給你一個相對較好的結果,在證據的蒐集,策略的應用,金額的計算都比較專業,比你兩眼一抹黑有效,官司主要講證據,律師往往會合理的利用證據。

    關於收費就不好說了,只知道律師收費比較貴,你可以綜合考慮,不要認為官司肯定能贏,就忽視律師的作用,不願給錢,最好是提前說好,諮詢什麼價格,代理又是什麼價格,總比事後再說不清,打官司要強。

  • 19 # 文以載道MZS

    這個沒有什麼合不合理的,只要你們有協議,又是雙方意願的真實表達,就看律師的收費標準是否超過國家規定的氛圍。

    一、按題主所描述,這起訴訟案的收費標準不是按民商服務爭議標的(計算基數) 計算比例計算。

    如果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司法部,發改價格(2006)611號的《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規定,民商服務爭議標的(計算基數) 案件計算比例為:1 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部份按 7%的比例但不少於¥5000元的標準收取律師費;2 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按 6%的比例收取律師費。如果你們是簽訂的正常的民商服務爭議標的案件,你們的訴訟爭議標的超過10萬以上但在100萬以下,那麼就是按照6%的比例收取律師費,按你的12萬的標的額,律師費只有7200元,顯然就不是按民商服務爭議標的計算律師費。

    二、既然不是按民商服務爭議標的計算,那就是按風險代理計費了。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律師事務所應當與委託人簽訂風險代理收費合同,約定雙方應承擔的風險責任、收費方式、收費數額或比例。

    實行風險代理收費,最高收費金額不得高於收費合同約定標的額的30%。

    如果是按風險代理,筆者就想知道你簽訂代理協議的訴訟標的額是多少?按題主所說,如律師扣下五萬元律師費,那麼按照30%的標準收費,你的訴訟標的就是15萬元,那麼律師的收費就沒有錯。如果你的訴訟標的是12萬元,律師收費的金額應該是3.6萬元。不知你的協議中還有什麼附加收費條件,如果沒有,那就是3.6萬元,多收的部分應該退還給你,如果有附加條件,而且你也簽字同意,那律師收你5萬元也沒有錯,就不存在合不合理的問題。因為兩情相願,一個願意給,一個樂意收,沒有什麼毛病。

  • 20 # 法務專員萌寶爸111

    估計你說的例子是風險代理。也就是你太窮,連律師費都付不起,所以約定事先不交律師費,等官司打贏了, 執行到位了,按照百分比提成。律師會根據案件的難易程度、勝訴機率和執行預判跟你協商如何提成。你說的是你父親被車撞了,勝訴賠了十二萬,律師扣下五萬說是律師費加提成。通常情況下法院是不會把執行款給律師的,而是讓原告提供一個銀行賬號,打給原告。你說的情況應該是你和律師有協議,有特別授權,同意法院打款給律師。

    既然有風險代理的協議,那就要按照協議執行。不要覺得律師拿的太多了,如果沒有律師幫你,也許你實際得到的更少。許多人總是事前覺得勝訴渺茫,勝訴後又覺得律師拿走太多,這是兩廂情願的事情。其實你完全可以按照正常的律師付費走,律所會給你提供正規發票,多一分都不能拿。否則就是違規,你可以向律協舉報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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