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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孫雅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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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使用者3596880027329
公司為員工提供僱主責任險,只是公司的一個意願,至於出現員工在工作期間出意外死亡這種情況,只是保險公司對於被保險人所應付的保單條款上所約定的限額賠付,至於賠付多少合理,並不能以保險公司賠付金額為主,作為員工家屬,可以向公司要求額外的其他相關費用的賠償。如喪葬費用,死亡補償金,扶養費,處理人員相關食宿交通費用,精神損失費等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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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家管險保
僱主責任險蘇黎世財險做的是最專業的,沒有之一。
1.產品責任與工傷賠償完美對接
市面上的僱主責任一般也就是身故、殘疾、醫療費用、誤工費、住院津貼。
工傷保險理賠的專案比這多多了,具體見上邊表格裡的賠償專案,如果買了其它的僱主責任險,如果按照工傷的專案賠,企業還有很多需要自付的,對企業來說是一種負擔。
2.同一行業同一費率
比如房地產開發的企業,有的是坐辦公室的屬於一類人群,有些是需要進去工地現場駐點兒的,危險程度大一些,一般是三類或者四類人群。一般的僱主責任險需要這些職業需要分開做,費率可能會貴,後續換人不是一個職業也麻煩,來的走的不可能正好是同一類人。蘇黎世這方面就比較方便。
3.增減人方便
其它保險公司基本每增加一次人結算一次費用,繳費退費的很麻煩,而蘇黎世平時可以只做增減人費用先不結算,滿一年時再結算。比較方便的。
僱主責任險,蘇黎世做的真的很不錯!
工傷事故給創業公司造成的損害有多大?甚至可能會讓一家公司倒閉!公司究竟如何藉助僱主責任險來規避用人風險?
為什麼老闆要先買僱主責任險?僱主責任險和團意險的區別實際投保案例的分析和建議一、為什麼老闆要先買僱主責任險?
講2個身邊親朋好友公司發生的故事你們就明白了:
1、表哥是一家科技公司老闆,為了給他們的員工謀福利,為所有員工上了團體意外險。在保險期間內,一名員工在下班途中因交通意外身故。員工自己並沒有任何的商業保險,幸好有公司給上的團體意外險,保險公司很快對員工家屬進行了賠償。
可身故員工家屬在拿到保險公司的賠償後,又向表哥提出了額外的賠償要求。表哥認為,給員工買了保險,而且也已經理賠了,因此拒絕再承擔賠償。隨後,員工家屬將他告上了法庭,最後法院宣判,企業依然要向員工家屬支付鉅額的賠償金。
大家看完這個案例作何感想?說員工家屬過分?可依法應得的利益,連法院都宣判了,能說他不應當爭取嗎?說老闆該倒黴?老闆是個良心老闆,願意為員工謀福利,給員工買了團體意外險。可惜保障了員工,卻忽略了自己。
2、同學的一家小型創業公司,剛剛起步,只有十來個人,但是業務前景非常好,剛推出了產品就接到了不少訂單,大家都憋足了勁準備大幹一場,年底多分一點年終獎。沒想到國慶節前的最後一週,一位員工出外勤時不幸遇到車禍,被撞成高位截癱,重傷住院,家屬把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賠償員工下半輩子的生活費,算下來要賠接近一百萬!一下抽乾了公司所有的流動資金,現在已經無力維持生產,在走破產程式了。一家剛起步的小公司就這樣折斷了翅膀,令人惋惜。
資料顯示過去三年,中國工傷保險待遇糾紛數高達21273件,佔社會保險糾紛的71.90%。有老闆會覺得:我們公司很正規,給員工都上了足額的社保,就算不幸發生工傷事件,也會有社保基金賠付給員工,不會給公司造成太大的衝擊。
可是上面案例中我同學的這家創業公司,也是一分不打折的給員工交了社保的,為什麼還要賠到破產呢?這是因為,社保、還有許多公司都會買的團體意外險,並不能代替企業在工傷事件中的賠付責任。
當工傷、職業病發生後,即使企業有為員工繳納社保,但按照勞動法規定,企業仍然需要承擔相關的醫療費用,並負責經濟賠償責任,這一部分是社保和團體意外險所不能覆蓋的。
所以,工傷事故一旦發生,除了員工要承受巨大的不幸之外,企業身為僱主,同樣也是很無奈的,不僅受到人才損失、經濟損失,甚至會影響公司的名譽,到時真是欲哭無淚。
所以,我們需要做好兩件事情,來預防這種情況的發生。第一、建立好安全制度,盡力不讓工傷事故發生,防患於未然;第二、萬一不幸發生工傷,怎麼辦呢?可以非常有效的規避掉企業的賠付風險,同時該賠償給員工的一分不少。這個神奇的工具就是:僱主責任險。
二、僱主責任險和團意險的區別
僱主責任險到底能幫助企業規避哪些風險?我們以企業投保比較多的團意險,和僱主責任險做對比,來展示:
1)、保險責任
僱主責任險:死亡、傷殘、醫療費用、誤工費、傷殘津貼、法律費用、職業性疾病給付等。
團體意外險:意外身故、傷殘、醫療費用等。
2、賠付物件
僱主責任險:直接賠付給僱主,然後僱主轉給僱員。
團體意外險:直接賠付給僱員。
3、傷殘等級
僱主責任險:針對工傷,按工傷十級傷殘鑑定標準賠償,包括職業病;針對非工傷意外,按照商業意外十級賠付。
團體意外險:按照商業意外十級賠付。
4、法律後果
僱主責任險:僱主依法履行經濟賠償責任,不再承擔法律責任。
團體意外險:不能免除僱主責任,員工及家屬獲得保險賠償後,還可以要求僱主賠償,法律是支援的。
所以,僱主責任險的保險責任可以說是等於工傷的責任+團體意外險的責任,保障更為全面,但團體意外險屬於給員工的福利,而僱主責任險的目的更傾向於降低僱主風險,到底如何取捨,還看企業主的需求是怎樣的了。
投保僱主責任險後,當發生工傷,賠償款將直接發放給企業,再由企業賠付給員工,這樣就將企業的賠償責任轉移出去,極大的降低用工風險。上面的創業公司,如果購買了僱主責任險的話,就完全不用為鉅額的賠付責任頭疼了。如果你的企業有這些崗位的話,我建議你,一定要投保僱主責任險,給公司的用工保駕護航:
1)、勞動密集型
比如製造、餐飲、物流、商超等行業,人員流動性大,發生意外風險的機率高。
2)、出外勤多
外勤員工, 發生意外、傷殘、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的機率要遠遠高於內勤員工。
3)、兼職員工多
兼職人員流動性大,線下活動較多,且企業無法提供社保,一旦出現意外,將給企業造成極大困擾。
三、實際投保案例的分析和建議
下面講述一個我的客戶案例,讓大家更清晰的瞭解僱主責任險怎麼買?中小創業公司究竟如何規避用人風險?
客戶需要: 進口貿易公司,給員工買了社保,但是公司銷售經常出外勤,擔心發生意外、傷殘、交通事故等安全事故,另外倉庫的員工,人員流動性大,發生意外風險的機率高。所以想用保險解決這個擔憂。
瞭解客戶實際需求後,推薦了團體意外險和僱主責任險,經過細緻講解,和對企業實際的需求做分析,客戶最終確認了投保僱主責任險。
然後篩選了4家公司的僱主責任險,給客戶做選擇。最終選擇了一下的,蘇黎世保險公司的僱主責任險:
客戶具體方案: 公司做進口貿易,行業類別屬於2類,人員40個,選擇的是計劃6,最終保費:24120元(享受9折優惠)。
分攤算到每個月,每個人每月50元的成本,保障了每個人80萬的死亡、傷殘的極端風險,還有誤工費、醫療費等等責任。如果公司有人員流動,可以隨時申報增減人員,多貼少補的方式參保進來。客戶非常滿意,經過我專業的講解和真誠推薦,客戶清清楚楚知道風險,明明白白做了保障,踏踏實實的進行發展。
當然,每個企業的經營情況和人員數量不一樣,所選的公司產品和具體計劃也不同,有這方面風險擔憂的企業,特別是初創的中小公司,可以聯絡我做具體的溝通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