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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老陳說情感

    案例描述:

    我比別人特殊。別人只有一個娘,而我卻有兩個娘。一個是我親生娘,另一個是我養娘。

    我從我娘肚子裡出來不到三個月,我親生娘就把我拋棄了。她把我丟棄在附近村一戶沈姓人家的門口邊,嬰兒的我被一條小棉被包裹得嚴嚴實實,只露出一個頭。邊上放著當時我穿的一套衣服和一袋奶粉。還有我的生辰八字。

    那是個寒冷的冬天,屋頂上已覆蓋了一層厚厚的白霜。飢寒交迫的我在不停地啼哭。養母聽到外面有嬰兒哭聲,馬上從床上爬起來,開啟門只見我在門口邊啼哭,馬上把我抱進屋裡。嘴上說著:“誰這麼缺德,把小孩丟在我家門口。

    原來我親生娘連我有三個女兒。一個6歲,一個4歲,還有我。我的親生父親“重男輕女”思想嚴重,頭胎想生兒子,結果母親生下來是女兒。二胎又想生兒子,結果生下來又是女兒。接下來又繼續生,結果又是女兒的我。

    當時正是“計劃生育”高峰期,政府查得很嚴。我也是被偷偷生下來的,政府要是知道了不僅要罰款,還要強制我親孃做絕育手術。

    就這樣,養父養母把我撫養長大。那時候我們農村普遍窮,養父養母都是耕種田地的淳樸善良的農民。養父又是個木匠,空閒時給人家做傢俱等木工活,掙點錢貼補家裡日常開支。

    養母家有一個比我大3歲的兒子,我叫他哥哥,他叫我妹妹。就我們兩個孩子。家裡有了我之後,靠養父掙的錢還不夠用。養母把雞蛋賣了給我買奶粉。

    當時政府管得很嚴,說我養父養母撿了個來歷不明的棄嬰,不給我登記戶口。養母就抱著我把我送到政府那裡,叫政府自己養我。後來我的戶口登記了。隨養父姓。

    我哥哥(養母的兒子)讀書很好,初中畢業後考上了縣重點高中。結果由於家庭困難,養父養母沒讓他讀。讓他跟養父學手藝。

    我讀書也很好,也考上了縣重點高中。當時我想,哥考上了都不讓讀,我上高中的希望也沒了。錄取通知書送到家後,養父養母讓我上高中。他們把讀高中的機會讓給了我。為了我,讓我哥失去了繼續讀書的機會。

    大學畢業那年,我的親生父母來養母家要和我認親。當時養父母同意了我不同意,我很生氣。還把他們送來的3萬元錢連同一些禮物統統扔出門外。並大聲哭了起來,心裡有一種說不出來的傷痛。

    還記得讀小學時,有個鄰居的孩子說我撿來的我很生氣,放學跑回家問我養母。養母說:“沒有這事,別聽他們瞎說。”等到親父母來認親時,我才知道養母在騙我。

    後來養父養母多次做我的思想工作,我也就勉強答應了下來。但是我還是沒叫親生父母“爸媽”。有好幾次他們都想我叫我沒叫。其實,我心裡一直記恨他們。當時,要是養父母不收留我,我能不能活在人世也很難說。

    前些日子,養母因小腦梗死住院,我幾乎天天守候在她身邊。在我心中,養父母就是我這個世界上唯一的親人。我願意為他們養老送終。因為他們含辛茹苦撫養了我。

    讓我沒想到的是我的親生娘也住院了。她得了癌症晚期,且活在世上時日不多了。養母叫我抽空去看看。我很討厭親生娘,所以不願意看望她。後來又是養母做我的思想工作。她對我說:“做人要想開些,別老抓住過去不愉快的事不放。人家已經向你認錯了,你就寬容他們吧。過去你親生父母是對你不好,可畢竟都過去了。做人要往好處想。別老是跟人家過不去。”

    我聽了養母的勸說後,心中的怨恨總算輕了一些。我去看我親孃了。她臉色蒼白,聽到我叫她一聲“媽”之後,眼淚不由自主地從眼眶裡滾落了下來。她說:“女兒!媽對不起你啊!”這時,我也哭了。母女倆抱作一團痛哭。三天後,我的親生娘去世。

    一個人,兩個娘。一個親孃,一個養娘。親孃給了你生命,卻沒能把你撫養長大。而養娘不曾生過你,卻象親生女兒一樣把你養大成人。

    親孃過去對不起你,生你才三個月就把你丟棄在別人家門口。但是她後來後悔了,並和你認親,希望得到你的原諒。你也不要老抓住他們的過去不放,得饒人處且饒人。每個人都會犯錯,知錯就改也是好人。有時候寬容別人也是一件好事。退一步海闊天空。

  • 2 # 閒雲看世界自由行

    養恩大於生恩!十月懷胎不易,可養育一個生命更不易,更何況養父母犧牲了親生兒子的前途,把上學的機會讓給你,這是多麼無私的決定。好好孝順你的養父母吧!人在做、天在看!

  • 3 # 退伍兵老陳

    從情理上應該先伺候養母,沒有養母的養育,也就不會成人。雖說生母生育了你,但不扶養你,你也就成不了人,也就沒有了先伺候誰的問題!因此,成人的良心重量明顯在養母一方。當然也不乏白眼狼的出現。

  • 4 # 使用者心快活

    真巧有這樣的事,兩母同住院,在一個院,或是各一個院。

    生母將你遺棄,這就不存在照顧誰,理所當然要照顧養母。

    生母因家困難,或子女多,養母家無子嗣協議給養母,這種情況,如在同一醫院,都有必要同時照顧。

    生母家一定有人陪同,你可必要時送點禮,去關心關心,不必丟下養母去陪同生母。

    具體情況酌情對待。生而不養等於不生,養母恩大於生母。

    (

  • 5 # 人在旅途journey

    看情況吧,兩個都應該伺候,養恩大於生恩,這種情況之下,誰沒人照顧就先照顧誰。但也不能放下另一個,有時間也要去看望並照顧。

  • 6 # 長壽花好看

    我覺得這種想法特別搞笑。難道父母生出孩子養大孩子就等著孩子來伺候嗎?就從來不會為自己做打算。自己的人生就成了孩子的責任嗎?都什麼年代了?有社保,住院請個陪護,用餐點外賣。只要自己努力,完全可以自己搞定。放過孩子吧,孩子有孩子的人生。

  • 7 # 我那多名都被你們用了

    如果我有生母和養母,她們同時住院,我肯定先伺候養母,

    因為我覺得養母恩大於生母恩,生母不管她是什麼原因把我送人或把我拋棄,在我心裡還是覺得我在她心目中是多餘的。

    而養母就不一樣了。養母是一把屎一把尿的把我拉扯大,我開心的時候她也在我身邊,生病住院的時候,她依然不離不棄的照顧我。

  • 8 # 京西玉人

    根據你的介紹,沒有別的選擇當然是伺候養母了。

    你的生母只是生了你,而這個生也只是她的一種本能而已,生而不養,與動物何異?別用那套什麼生恩大如天,這種鬼話說來說去的,哪個孩子讓父母生了,跟你籤合同了嗎?生了又不養還各種藉口,別說伺候了,看一眼都噁心,就是這種父母最缺德,生了不養,老了又來找兒女,什麼東西?

    誰也別唱高調,事情沒發生在誰的身上,當然可以說便宜話了,這樣的媽不理,不管,愛怎麼樣就怎麼樣?

    從小拋棄了孩子,到老了還讓孩子揹負著不孝的罵名,這樣的媽媽就是老妖怪。

    題主別生氣啊,我只是依題而答,罵這種不負責任的父母。

    回答完畢!

  • 9 # KSTEMK影宇

    按照法律規定,如果生母遺棄你,就等於放棄撫養權,你有理由不去照顧,相反,養母對你有撫養權,你可以照顧她,按照道德,這是錯誤,但,按照法律,你沒錯誤,這就是法

  • 10 # 往事越千年xu

    題主所說,筆者以為,從情感的角度,兩人應一視同仁,都要傾情以對,自己應該做到同時照顧好兩位老人,不存在情感上的輕重之分。但具體安排,則要視病情的輕重緩急來對待。

    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這裡面先要考慮人力問題,如果僅有一個人照顧,這個肯定是顧不過來的,必須考慮自己出資僱請護理人員。否則,一個人累得精疲力盡,也照顧不好,最終落得多方埋怨,還貽誤病情,這是最基本的前提。

    為此,在堅持情感上都要看重,且要同時照顧的原則下,在具體操作上,建議作出如下處理。

    一是必須先照顧好病情較重的一方。如果一方生活不能自理,在與另方做好溝通的情況下,可以暫時到不能自理的一方,安排好交代好,並辦好一切手續,自己親手照顧,也安排好專人照顧護理,讓老人無後顧之憂。

    二是必須隨時掌握兩位老人的病情和心裡情況。在分析病情輕重緩急的前提下,自己要多到病床前,與他們交流溝通,聊家常說趣事,解除其孤獨,營造好溫馨的親情氛圍;多到醫生院方哪兒瞭解病情,徵求專業意見。一句話,就是要及時做到多方互動,隨時瞭解病理和治療情況,最大限度地促進病情及時好轉。

    所以說,題主提出的問題,一方是自己的親生母親,一方涉及自己父親的親身感受,作為成年人,只要保持情感上一視同仁,其實也應該也只有同等對待,同時看重,如此的話,僅僅就是一個安排問題。

    以上只是個人意見,僅供參考!

  • 11 # 孤舟5963

    應該先伺候養母。如果先伺候你生母,養母知道後心裡肯定不好受。但先伺候養母,自己的生母還能原諒,不會怪我做到不周到。

  • 12 # 乞丐天后

    既然養母透過合法程式而建立的收養關係,在法律上等同於親生父母的權利義務,而生母雖一開始因不可抗力因素而拋棄那也是法律上具有的血緣關係,這並不能否認,那麼關鍵看自己。

    從親情的角度上,我覺得題主有兩個母親我是覺得自豪的,一個是給予你生命的女人,一個是為你含辛茹苦,任勞任怨的女人,其實兩者同等重要。

    在未改革計劃生育前,國家確實比較嚴謹,我們應該給予體諒,為何非要讓憎恨能來矇蔽自己,珍惜眼前幸福不好麼。

    回到問題本質,既然同時住院那麼就得考慮兩者之間的病情,在酌情考慮。

    如果養母並且大於生母,且有生還的可能那麼我會在養母的協商下去探視,這是作為她感謝曾經給過我生命。

    反之養母沒有更生還的可能,那麼首先我會探望自己的養母,其次有條件的話我會去探望。

    再者兩者同時面臨病危,那麼我會考慮距離,另一邊我也會在有能力的條件下安排人手。

    總之無論是親還是收養,都是自己的母親,與其帶著曾經的憤恨去生活,不如看開一點,是人都會犯錯,畢竟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珍惜現在的幸福。

  • 13 # 孩子他爺11

    我的二姑媽就是一個典型的例子,爺爺奶奶生了三男三女6個孩子,解放前家境還可以,曾祖父和祖父都是松江有名氣的匠工藝人,家裡還有40多畝地,並開了一家肉莊,可是曾祖父一死,祖父也意外死亡,家境敗落,賣掉田地財產解除長工,解放後評中農,奶奶沒能力養活一大家子,把我3歲的二姑送給他鄉別人家護養,那家人生活也不好,二姑7歲養父母身亡,把她又過繼給他家,幾次偷偷的逃回家,都被奶奶趕走,當我們懂事後二姑經常一泡眼淚一把鼻涕結我們講奶奶的狠心和壞事,後來有把年紀了,奶奶生病她重來不回家,即使回家也不在奶奶家吃飯,而她養生娘生病她忙裡忙外精心照料侍候,到了奶奶老死,通知二姑來,她不情不願來了,在喪事哭了不少自己的辛酸往事,我現在還記憶猶新,罪過呀!只是因為太窮養不起,所以二姑到現在還沒有原諒奶奶,本是同根生,千朵樹花一樹開,希望天下的妻兒老少多團聚在一起!

  • 14 # 花辭樹0220

    生母最多是當親戚一樣探望探望就可以了,當初拋棄你時有沒有想過這孩子怎麼長大?能不能長大?作為母親再苦再難都沒理由放棄自己的親生骨肉,只要自己還有一口氣在,怎捨得幼小的孩兒送給別人撫養。養母不管當初是什麼原因收養了你,與你沒有血緣關係卻一把屎一把尿的把你養大,養育之恩才大於天。

  • 15 # 一生好人大司馬

    我們這裡有句俗話,叫“生的父母丟過邊,養的父母大如天”,這是說的那些生下孩子後因為多種原因,親手將小孩送給別人抱養的父母,是遠遠沒有接收抱養的養父母恩深的與現在孩子被人販子拐賣,收養的父母有本質的不同)。

    我的大姐是我父母抱養的。我母親本來生了我兩個姐姐,但都夭折了。農村風俗,遇上這樣的情況,抱養一個小孩就可以鎮住這種情況。

    恰逢附近有一對夫婦,生了一個女兒(就是我的大姐),這女孩上面有三個哥哥一個姐姐。女孩的父親在解放前是地方部隊的一個排長,解放後被評定為個人地主,受著政府的管制。

    這連胎的許多孩子,做父親的成份不好經常在外擔差,母親一人在家無力撫養。

    我的大姐就是在這種情況下從生她的父母身邊來到了我家。我的父母對她如同己出,百般寵愛。

    大姐出嫁後,婆家在本鄉的街鎮上,而且是最繁華最熱鬧的地方。姐夫是恢復高考後考取的老三屆。

    姐姐開了一個商店,過時過節總是叫我父親過去幫忙,她的生父也天天到街上上茶館,但大姐從未叫他幫過一次忙。

    那時進貨經常要跑外地,大姐總是叫我夫婦幫她看店。

    姐姐姐夫對待我家,說實在的,比我一母同胞的二姐二姐夫都好。

    在我看來,在大姐的心裡,養父母是遠遠重於她的生身父母的(她的生母早年過世了)。她的生父也好象心裡有愧似的,很少看見他在我大姐家吃一頓飯的。正應了那句老話:“生的父母丟過邊,養的父母大如天”!

    所以說,如果生母和養母同時生病住院的話,依我大姐的一貫的做法來看,應該是伺候把她養大的養母的。

  • 16 # 廉曉旭律師

    你這問題太極端了啊

    這是看了奇葩說之後,想出來的腦洞題,讓別人在回答的時候把資訊給你補全嗎?

    先說結論:在這種情況下,這個辯題我選擇養母

    上世紀八九十年代,國內計劃生育抓得緊,把剛生下來的孩子送出去給別人養,確實是時有發生的事,我自己就聽過好幾個,就發生在我們那裡。

    把親生孩子送出去的,一般是發生在孩子比較多的家庭,而被送出去的孩子,一般是女孩(重男輕女的現實)。所以就算你不去伺候,人家家裡也照樣有其他的子女來盡贍養義務!而你,作為曾經被送出去,並在養父母家長大成人的孩子,可能只要去看看,送點東西就可以了!

    而你養母這邊,那可是含辛茹苦把你養大啊!你可能是這個家庭唯一的孩子,這時候父母生病住院了,肯定主要由你來伺候。

    剛看了一下,原來是一道自問自答題!那你的養父母還是很通情達理的,能被丟在他們家門前,你也是幸運的,同時,為了你而讓自己的親生兒子下學,更是難能可貴!

    沒事的時候多去看看親生父母吧!雖然他們無情,但那也都是生計所迫!

  • 17 # 薄荷糖的清涼甜

    大家好!我來回答:一個是你生母,另一個是你養母。兩人同時住院,你該先伺候誰?答案肯定是伺候養母。

    你的親生母親只給了你生命、而沒有做到把你撫養成長的責任是很不該的。不管出於什麼原因、遺棄小孩是最沒道德的。如果無法撫養、就不應該生下來。養母撫養一個小孩是很不容易的、不僅是出於慈善心理。

    養母沒有十月懷胎的辛苦,跟你完全沒有血緣關係,而且用全部的母愛來撫養你長大,在你出生之前完全沒有你的存在,有你之後能無私奉獻。

    我有一個發小,就是養父母養大的,當時60年代中期,生母生了太多女孩,發小是老五,想生兒子,於是拋棄了她,但是她生母后來又生了兩個妹妹。發小20歲的時候,家人找來認親,她堅決不認,她的三姐跪在地上求她,她都不認,後來,她的一個親妹妹嫁到她家附近,經常見面,也能客氣相處,就是不回親生父母的家。現在她的養母86歲,和她住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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