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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彭城若水

    工作之餘從事社會兼職,任何職業應該都可以,這其中也應該包括教師。原因很簡單,工作之餘,教師應該是個自由身,只要不違法,也不違反社會公共道德,什麼工作都可以做,付出勞動收取報酬,合情合理,應該沒什麼不妥。至於禁止甚至反對教師業餘時間的兼職,倒是限制了教師的人身自由。如果既允許教師業餘時間的兼職,又不允許收取適當的報酬,很明顯這又是違反了勞動法。以上分析,僅供參考。

  • 2 # 萬山雲客

    如果用教育部的明文規定,教師工作之餘是不準做其他副業的。不過我認為,工作之餘是屬於我們個人的空間的,只要不做違法亂紀的事,我想多掙點錢養家不可以嗎?

    進行校外培訓的老師大多都是在城市裡的,並且能有資格自己在校外開培訓班,而家長們又有很多人送孩子去給她(他)培訓的,我想一定是有水平,大家都公認的老師。而這樣的老師並不是很多,至於有老師搜刮家長錢財的老師,那只是個別品德敗壞的老師,不是所有的老師都這樣。

    我們只有領工資養家,現在顯然是不夠的,在業餘時間找些錢做生活補貼,是再正常不過的。像我,沒有本事搞什麼學生培訓,回家幫愛人種種田,砍砍甘蔗,種養一些農產品等等,不可以嗎?

    在學校教育教學中,我本人從未輸過別人,每個學期期末考試,我所教的語文科均獲全縣鄉下語文“三折分”第一名。我想,這樣的成績沒給自己丟臉,沒給學校丟臉吧?學校沒有給我應得的工資,讓我能養活家人,安心教書是很對不起我了!我能夠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利用一點點空餘時間,做一點東西,掙一點少得可憐的錢來養家,有什麼大不了的!教師有困難時,學校更應該照顧才是,不是嗎?

    所以,我大力提倡我們教師在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同時,在不影響學校教學的同時,多利用業餘時間從事一些可以補貼家人生活費的事,讓自己的生活過得好一點!

  • 3 # 司雲

    我認為一個現代人的工作之餘,不應該被別人干涉太多!即便他是一個教師。因為教師也是社會中人,社會在進步、在發展,一切都在變,偏要老師停留在上世紀六七十年代!試問,你還敢把孩子交給老師嗎?

    本來,教師的工作應該是超前的,從學校培養出來的人才應該是適應十年後社會發展需要的(大學時“師德修養”課趙愛華老師講的,至今我仍然信服。)。結果,現在教師趕個潮流都要被質疑!像送外賣,老師腦力勞動之餘,做一些體力勞動。憑自己的體力掙錢,貼補家用,或者追求更好一些的物質生活,難道會影響教課效果?!

    說起老師做兼職。我常常想起一句話:“竊鉤者誅,竊國者諸侯”。專家、名師被請著做“兼職”,到處講學、講座,還被宣傳:不用寫教案、不用上課……總考好成績!普通老師敢不寫教案嗎?平時檢查時扣分不說,評職稱時,一要就是五個學期的教案!不上課就更不敢了,空堂是要被處分的。也許你會說:那你也成為專家呀,成為專家你也不上課,講座掙大錢!那要是老師說:你也讓你的孩子上北大、清華呀!多光宗耀祖!你一準給我急!說我侮辱你的孩子!可是,老師,只能忍著!

    現在,老師教育的物件是00後10後,卻在承受著80後90後的拷問。家長正在用他們自己的標準,在不研究社會發展、社會需要和教育改革的情況下試圖改變正在從教的老師和正在受教育的孩子。我覺得任何“閉門造車”都不會跟上時代的步伐。

    老師就生活在你身邊,或許就是你的同學、朋友、兄弟、姐妹……如果他們在不影響教學質量的情況下做兼職,到底有什麼錯?也許做大了,就沒人指責了!送外賣、賣饅頭、擺地攤……丟人!我有兩個同事,家裡都有生意,放學後送貨的送貨、當老闆的當老闆,縣城都有幾套房,甚至還在青島有海景房。每次考試,學生成績都全鎮前三名。居然有人說:“你看看人家,做買賣做得,頭腦靈活,教學方法也多,學生都喜歡聽人家的課!”

    我去!不說了吧!“多言數窮,不如守中”呵呵……

  • 4 # 章北海8142

    人家都說教師月薪都十萬了,還幹別的兼職?教師應當不領工資,免費工作,應當住著宿舍,不能回家!靠!教師就不該成家!不然容易分心!要無償給差生補課,二十四小時待命!每天課餘要走村串戶,觀察排除險情!晚上要以光速守護學生安全!還要在空閒時批閱作業,不能打叉,要監督學生完成作業,要填完各種表格,完成培訓,寫好筆記和心得,要以幾十種不同語言完成備課,以滿足不同民族國家的人員檢查!面對意見和批評,要主動認錯!立即改正!還要隨時準備,防止學生突發事件!如果事情發生,還要刀槍不入!實在不行,被襲擊打倒或者幹掉!還要主動先認識到錯誤,提前寫好遺書和檢討。

  • 5 # 一路風景美

    教師工作之餘允許社會兼職,但不允許從事與教學有關的營利性兼職。如,辦教輔班兼職掙錢,家教掙錢等。

    其實,教師工作之餘從事社會兼職,就是想發揮教學特長去掙錢,可不允許。可能從影響教師聲譽和教學質量來考慮吧。

    若教師工作之餘從事社會兼職教輔學生,不收費,這不但允許,還提倡鼓勵。看來,一些事不能提錢,一提錢就不讓幹了。

    教師工作之餘從事其他社會兼職,來貼補生活家用,這沒有明確規定吧。如,打工,銷售等。也有從事其他志願服務等。我覺得這應該可以,這都掙得辛苦錢啊!

    我身邊有的老師,放暑假了,有去工地上打工的,有擺地攤的,有去商場賣東西的,沒辦法,家家不知家家苦。誰活著都不容易啊。也有從事教輔兼職的,但都是悄悄進行的,查住了說義務,沒領錢吧。

  • 6 # 薇薇細語

    教師工作之餘,我認為可以從事一些兼職。

    前提是不能影響主要工作,而且不能從事跟教學相關的工作,特別是不能搞有償補課。

    也不能做微商,銷售實際商品之類的。

    畢竟現在教師的待遇不高,教師也要養家餬口。

  • 7 # msl068168

    下了班完成工作以後做兼職有什麼問題,比如錄網課,擺地攤,等等,有何不可,只要不強加自己的學生為自己的兼職牟利即可!

  • 8 # 夢裡人生

    若我是管教育的領導,我會禁止教師兼職,因為這會讓老師失了師道尊嚴。同時,教師兼職,理論上很豐滿,現實中卻很骨感,你需要過幾道關,而這些關要跨過非常不易。

    我以前剛參加工作時,有個老師的老婆沒有工作,就承包了學校學生食堂的一個視窗,這位老師常下了課幫老婆打飯賣飯,時間久了,學生們就在下面議論,說他們語文老師是個廚子,孩子回家給家長一說,有家長就找到學校來,要求換老師,學校很無奈,只得收回這位老師老婆的賣飯視窗,雖然這個視窗飯味好還量足。

    還有前段時間送快迪的美術老師,被媒體炒作後,批評之聲鋪天蓋地,老師不堪忍受,迫於譽論壓力不得不辭去送外賣的兼職,至於這位老師窘迫的生活,以及生活的壓力,則沒有多少人去關注。大家關注的就只是你是教師,你就只能教書,幹其他為什麼不行,家長怕有更多老師模仿,幹其他兼職會分心,怕影響自己孩子的學習效果。

    所以,要過的第一道關就是家長這一關,也是能讓每一個膽敢兼職的老師名聲掃地,萬劫不復的大關。

    當然了,要兼職,你還得過學校和教育局的關。以前,我們這兒有個鎮上的初中英語老師,家裡有兩個兒子,老婆常年有病,他每天下午放學後、周未及假期都去附近的工地幹小工,也就是篩沙子,和砂漿,拉磚等活。學校叫他周未值班,他沒去;放學後開會他沒去;假期叫他培訓他還沒去。結果暑期聘任時就落聘了,後來被調到了一個離家很遠的偏僻山村小學。有一次我再見到這個老師時,他已滿面滄桑,眼神無光,半天也不說一句話,和以前判若兩人,讓人看了唏噓不已,心痛難過。這是第二道關,領導的不理解。

    此外,還要過第三道關,也就是自己的心裡關。你要拋棄自己的清高和自豪,你要為了一塊兩塊錢斤斤計較,時間一長,當你再站上講臺時,你的自信已無處可尋,你的豪情萬丈已不復存在,甚至當你再批評從你地攤上買過東西的學生時,你也會帶著自卑,帶著小心,怕被學生鄙夷不屑的眼神給傷害。

    所以,我覺得讓老師去兼職,還真得三思而後行。若我是能管上教育的領導,我會先考慮給老師更好的待遇,讓老師自信自豪的站在講臺上揮斥方遒指點江山,談古論斤娓娓道來,而不是在上課的間隙想著晚上到哪去擺攤,周未到哪去打工賺錢。

  • 9 # 友愛太平洋

    奇葩的問題?

    公民憑勞動掙錢養家餬口,有何不可?!

    教師工作之餘從事社會兼職,符合中國憲法。憲法規定:公民有勞動的權利。

  • 10 # 歲月晴好m

    我覺得只要不違法亂紀,不違規補課,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完全可以!

    教師也是普通人,不要用道德綁架前段時間,四川有位男教師名為李俊儒,任職於廣納中學,12年的教齡了。這位李老師從今年3月份就開始陸陸續續做這份兼職了,他每天下班回到縣城後就開始送外賣,一直到晚上十點多才休息,如果第二天沒課,可能會幹到凌晨,一兩點,如果是節假日,他也不會在家休息,一般是全天都在送外賣。據他介紹,3月份他透過送外賣總共收入900多元,4月份的兼職工資還沒出來,但他自己知道一共送了大概400單,算下來也有1600元左右。 這個事件經網上曝光以後,立即引發熱議,網友的看法也是兩級分化,有的人極端的認為,這位老師的行為是不務正業,應該開除!最後迫於壓力,老師辭去外賣工作。

    這件事情說明人們對教師期望值太高,教師業餘靠自己的努力賺錢養家無可厚非。教師也要養家餬口,也有追求高品質生活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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