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Club>
3
回覆列表
  • 1 # 老梁06081

    可以先試一下,這樣女方可以試試男方那方面成不成,男方也可以試試女方能不能生孩子,若是懷孕了就趕快結婚。兩全其美呀!

  • 2 # 好大一棵樹763

    最好不要,儘量不要,千萬不要,貴賤不要,萬萬不要,切忘不要,要了,如果後悔,自食其果,自作自受,自負其責。

  • 3 # 隨緣小燈火

    這話題應順從中國幾千年的歷史文化,女孩應該堅守貞操,這是古人流傳下來的優良傳統,也是中國女性的高尚貞操,更重要的是現代女性的高尚品德與傳統美德的具體體現,任何敗壞女性的舉動都不值得提倡,應該起來共同反對,維護女性的正當權益和尊嚴。

  • 4 # zxcvbnm123456789asdf

    現在年輕人結婚前先同居已經是慣例了。很少結婚前不同居的。過去處女的那一套早就一去不復返了。現在結婚的還有處女嗎?太封建了。

  • 5 # 隨夢翱翔5張長玉

    我們六十年代初走過來的人,視貞潔為生命之最,那時如果那個女孩未婚就與男性住在一起,那是最大的恥辱!是讓人看不起的!記得我家對門有個姑娘,常常與我玩耍,玩著玩著,發現她肚子越來越大,沒過幾天就再也見不到她了。後來才知道,她家怕她丟人,把她送到了老家,從此再沒見過她。那時女孩純潔是十分重要的,誰家都願意明媒正娶一個黃花大姑娘!現在的觀念變了,不結婚先同居,尤其是大學在校的學生,男生和女生在外租房子同居,把學習的注意力都轉移在兩性上,大好年華白白浪費,成為終身遺憾,太可惜了!我始終認為未結婚先同居不可取,尤其是女孩,受傷害太大了!……

  • 6 # 玉堂行佛人

    一,未婚同居不合法(雖也沒有法律明文禁止),最好別在婚前同居。

    二,婚前同居,往往男性更有期待。因為如果發現雙方不合適結婚,結束戀愛便罷,基本沒有什麼不良後果產生。個別心術不正的男人,還會作為在性愛方面“嬉弄"女孩的一種方式。

    三,作為女性,在戀愛中,如雙方未真正達到談婚論嫁地步,或者還未領取結婚證之前,對於婚前同居,一定要慎之又慎,防止落入"愛情陷阱"。畢竟,如果未婚同居後未能結婚,真正受傷害的總是女方(包括感情傷害、墮胎危害,以及今後需重談戀愛帶來的心理和生理障礙等)。

    愛情雖甜蜜,同居需謹慎!知人未知心,防止落"陷阱"!

  • 7 # 錫伯武克心

    這事我說了不算,80年代以前很少有這樣的事。現在很普遍,有的女孩跑到男方家明目張膽直接住下了,不走了。我身邊就有好幾個這樣的例子,有的還很年輕,十六十七、八的都有。有的男方父母樂意接受,就不吭聲默認了,孫子都有了。有領結婚證的,也有沒有領結婚證的。有的家庭父母不願意接受就往外趕,兒子不願意。和父母鬥氣,外面租房子同居,經常吵吵鬧鬧的。孩子們自己不好,家裡人也跟著難受,真是罪孽。

    我覺得關鍵還得看兩個人平時的教養、素質和日常家庭教育吧,加上青春期容易騷動,身邊沒有人時時提醒、引導,自己也不懂得防範,乾柴烈火就好容易燒起來了。但是,我始終覺得好男孩好女孩是不會未婚同居的,這個婚姻也沒有法律保護,幹這樣的事對他們對家庭對父母兄弟姐妹都有很大的影響。

    不管怎麼樣,年輕人還是以學習為主吧,愛情是跑不掉的,未婚同居的男人也不一定是的好人,是你的自然會來的,不要為次荒廢了自己的學業,自己的青春,隔離了和家人的感情。

    未婚同居……有一天,你會後悔的。

  • 8 # 淨心顯性

    婚前同居等同於邪淫;會造下難以挽回的業障,埋下孽業種子,這一生也就算是毀掉了一大半,尤其是對女孩子來說會更加嚴重!

    為了一時間的Phantom之歡,造下的痛苦也絕不僅僅只是這一生一世!

    愚惑中的年輕朋友們,為了您自己的健康人生,正常人生,幸福人生。還為了您的父母親人們少為您擔點心,快快覺醒吧!再也不要做這類(邪淫)傻事了!

  • 9 # 秋在春的故事

    準備結婚就可以同居了,有叫試婚,真的有必要,因為有1%男生患陽痿,雀雀不行。沒性功能結婚很快離婚,造成雙方心靈創份和經濟損失,沒必要!

  • 10 # 大漠阿布

    一、在同居的這段時間,從生活中一些比較細微的事情上,你看到的是一個比較真實的他,如果這個真實的他你都接受不了,那婚後的那個他你會更難接受的。

    同居後分手,好過你結婚後才發現種種的不好和不合適,過得很不快樂,然後一直糾結於要不要離婚。

    有一句話說得蠻好的——無論你是選擇婚前同居,還是守身如玉,最終還是要看你們三觀性格是否合適,要看彼此是否對這個家有真正的渴望,和有照顧對方的責任。

    二、同居的時候,白天兩個人都去上班,晚上回到家一起散步、窩在沙發裡看電視,偶爾還可以喝點小酒,吹吹牛皮,想想都高興。可是這只是幻想而已。等到同居的時間長了,兩個人的矛盾也就多了,比如說誰洗衣服,誰做飯,誰洗碗,誰打掃衛生……同居就意味著兩個人真正的一起生活,也算是在不受法律保護的情況下,基本上過上了夫妻的生活,也算是婚前的試婚階段。這個時候的矛盾和衝突是不可避免的。而你們兩個能否挺過這一段時間,也就決定了你們能否走向婚姻的殿堂。

    三、所以,雙方自願地試婚也好,同居也罷,最終檢測的是彼此對待生活、對待感情的心態成熟度。婚姻是兩個人的共識,若雙方都有了成熟認知,試婚與同居則差不多等同於大多數人婚後的磨合期。但不管怎麼說,婚姻的長久與幸福指數才是最重要的。

  • 11 # 彬彬藥莊

    婚前同居要看個人認識及理解。女人結婚是屬於第二次重生,第一次出生是沒有自己選擇的權利,如果能先同居磨合出對方的性格及人品,這也是一種對婚姻的考驗,至於同居誰著數,看各人見解。我認同先同居反結婚,以後如果我生女兒,或許會默許她這麼做,至於觀念問題,如果沒有幸福可言,婚姻的確是墳墓。

  • 12 # 文7081065638538

    叫一些長的帥的男人以戀愛為名,未婚同居,使多少女孩上當受騙,倆人不到一定的瞭解勾通達到結婚目的,我不提倡同居

  • 13 # 夢隨心動6688

    未婚先同居,女人是傻瓜,吃虧的是女人!為什麼這樣說呢?

    一,未婚同居後不可能100%的能結婚。

    未婚,就是談戀愛的最後時段,也就雙方相互瞭解了,也就到結婚的程度了。認為同居是遲早的事,還不提前一嘗試,這是男女間的默許。殊不知,情況是不斷的變化的,也會因為某方面的原因產生分歧發生矛盾,就有可能分手。

    二,男女的女奇心理

    未婚前男女對性都有一絲衝動與好奇,也由於經常的肢體接觸更產生對性渴望,也認為我以後是你的人了,早晚都這一回事。

    三,男人跟女人的生理結構不一樣。

    男人跟女人同居後,即使分手後再與別的女人結婚,生理沒變化,只要男人不說女人根本看不出來。而女人就不一樣了,你即使再偽裝再造處女膜,懂得多的男人在新婚夜是可以發現的。

    總之,未婚同居女人是吃虧的,在新婚時發現不是處女,你可能一輩子在你老公心裡永遠是道過不去的坎,也是常說不衰的話柄,婚姻也不能幸福。也許你會認為:沒事,還有三千多萬光棍男呢。所以,還是未婚不同居好。

  • 14 # 盛開的季節71215

    一定要先同居,如果不試用一個春夏秋冬,你無法瞭解他(她)的生活習慣,也無法知道他是否是隱形殘廢……等到婚後知道就完了。

  • 15 # 民俗展播大篷車

    結婚,事關一個人、一個家庭興旺發達的大事,應該嚴肅地態度端正地正確對待!但至從改革開放國門開啟以來,西方一些生活方式和婚姻觀念隨著東西方人頻繁接觸逐漸影響了我們合作以外的方方面面,未婚先居,就是其中之一。之前的中國城鄉內外,是沒有人敢公開未婚同居。現在未婚同居很普遍,甚至現在提這一問題感覺你很土。

    在未婚同居全國很普遍的情況下,有人提出“要不要先同居”的疑問,說明社會上有相當一部分人對此做法持有不同看法。

    那到“底婚前要不要先同居”呢?

    我透過現實生活中例項來闡述這一問題:

    一,不管你承認不承認現在是看顏值時代,如果你十分在乎顏值,未婚同居有點必要

    我這裡的“顏值”不僅僅指臉,是全身。

    早些年有個青年到了談婚論嫁年齡,他家景不錯,人也長的壯實標緻,安現在說法“帥哥”一個。村裡人給他介紹好幾個周邊村的姑娘,這位帥哥總感覺對方顏值配不上自己,沒有答應。一次在支援外縣修水庫時看上了鄰家的姑娘。姑娘明眸皓齒、兩條粗黑的辮子,走起路來在豐碩屁股上一甩一甩的,十分好看誘人,而且姑娘很能幹,青年人為之心動。就託人給他提親。

    那時交通工具簡陋,就輛破腳踏車,來回150里路讓“媒人”很不耐煩,所以跑了兩次就高效率地完成提親任務。年輕人一月後興高采烈地進了洞房。

    但村裡人發現,走出洞房的青年沒有像進洞房那樣歡天喜地的,而且隨著時間推移,青年越來越不開心甚至傳出離婚的訊息。後來青年父母介入,才真相大白:美麗的新娘腹部以下部位有大面積看上去很“恐怖”燒疤!

    那是姑娘小時候做飯端不動大鍋燙傷留下的傷疤。那時候醫療水平有限,留下很嚇人的疤痕。

    青年看上姑娘漂亮的外表和能幹,卻很難接收夜晚暴露在眼前“面目猙獰”疤痕。回來還是離婚了。

    鑑於上述案例,重視全身顏值的人,是否同居“驗明正身”一下,免去上述憂慮是乎有必要的。

    二,對婚姻成功率要求高,可以考慮未婚同居

    我不主張未婚同居,但也不排斥!只要不是為了玩弄對方,未婚同居還是有好處的。

    中國當下離婚率居高不下,有多少是因追風趕潮“閃婚”留下的後遺症。只要雙方不是“無所謂”“玩玩而已”對己對人不負責任的態度,而是以結婚為目的、先行對生活習慣、性格、行為品格、缺點容忍等進行磨合,避免婚後爆發不和諧導發倆個家庭跟著受牽連,還是婚前小試生活再談婚論嫁,對彼此的傷害和彼此家人傷害小得多。

    三,未婚同居前,一定要看清對方同居真實目的

    未婚同居能在短時間內迅速蔓延,必有它存在道理和好處。我們不能籠統地給這些人戴上“性開放”的帽子。但確實有許多人鑽這個空子,打著名目繁多的幌子,實際是玩弄對方,然後找個不適合理由溜之大吉。

    所以未婚同居者,一定要搞清楚對方同居的真正目的,權衡對方值不值得你和他(她)同居,值不值得把我們的身心交對方!我們不是誰的試驗品,一定要有自己的尊嚴和人格!我們的一切只奉獻真愛!

    總結:未婚同居,至有這個詞、這件事以來就飽受爭議,至今沒有定論。但從此形式的接受程度來說,還是比較受年輕人喜歡的。儘管有人口上說不贊同,但事臨其景時也鬼使神差地猴急猴急。不可否認,未婚同居的確含有對異性的渴望因素,但不能因此否定全部。

    不管大家對此看法有多少爭議,現實的是此現象在大家爭議中繼續著,越來越常態化了。存在就有它存在的道理,我們說什麼還有多大意義?

    你說呢家人們?

  • 16 # 霧悟人生851

    夫妻和諧,性生活也佔較大的成份。隨著人們的思想觀念由舊封建逐漸進化為開放型的今天,流行著一句俗語:先嚐後買免得促拐。這也有一定的道理,又如買鞋,不試咋知道合不合腳呢。所以正常的婚前試婚(亂淫除外),並不是什麼壞事,對戀愛雙方增進了解還是有用的。

  • 17 # 曾凡春123

    婚前同居還是可以的,但是要達一定的方式,戀愛八個月以上,男女超越了戀愛的境界,愛對方的一切,一定會走入婚姻殿堂,男人非你不娶,女人非你不嫁,愛就這麼神聖,婚前同居不以結婚為目的,都是對愛的不尊。

  • 18 # 渤海陽光313

    先提條件是必須起結婚證後再同居,國家法律承認是合法夫妻,結婚典禮還是次要的,只是一個形式而己,否則國家法律不承認,受傷害的永遠是女性,成了還好,不成讓女方再找下家男,那男方會怎麼想?她己不是處女了!從此埋下陰影了。

  • 19 # 尚智一切

    結婚之前同居,誰也管不住你,這是你的自由,沒有規定限制你,不過你得有道德觀念,對自己的行為負責。

  • 20 # 欣賞3O

    現在婚前同居並非稀奇事。

    如果有結婚證,無可厚非。但同居的後果也應該懂得。

    吃虧受損的總是女人,有的男人或女人對婚姻草率,甚至是新鮮而己。男人將其丟棄,另尋新歡。女的是為騙取錢財為目的,結過三四次婚的騙局,男人有娶過或同居六七個女人也不足奇。關鍵是不負責任的,視婚姻為耳戲。女的丟不起這個人,男人被視為有本事。

    人一生能活多久,感情被折騰是痛苦一生的,對偶的選擇必須慎重,多方考慮,多瞭解,成為一個好的和睦家庭不容易。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遊戲史上戰爭耗時最長的是哪一場?當時的情況是怎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