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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使用者徐林珍X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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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邵總
如果喝水噎死了是不是自來水公司也有責任?如果吃饅頭噎死了是不是還要狀告饅頭銷售者?如果被電死了,是不是得找電力公司?如果感覺道德上過不去有負罪感,可以適當補償一下。
你這個問題這讓我想起了了前段時間的一件事:廣東佛山的一件案子。老人好心將香蕉分給5歲女孩,5歲女孩吃香蕉的過程中,香蕉誤入氣道使其窒息而死。生活中5歲的女孩,理論上已經有自身保護自己的能力,吃飯問題上。父母不同意了,把老太太告上法庭,索賠73萬。最終法院駁回上訴,老太太一分錢都不用拿。就連上訴費原告也得陶了。
就是論事,孩子是因為“香蕉”而死,家人肯定非常難過,但不能跨越底線。第一老太太出於好意,第二,水果既沒有投毒又不是過期食品,所以老太太沒有任何過錯,你也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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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家瀾華
如果這樣都得擔責任,那家人都得餓死,水電都得給他斷掉,吃的喝的都沒人人敢賣給他們了,萬一吃飯撐死了告賣米的那就麻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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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唐糖baby
擔責倒不會吧。如果說拿了水果去朋友家,他家裡的某個人吃水果時被噎死了要擔責的話,那不是整個社會都不用生產什麼東西了,這個世界不是都亂套了。
吃水果噎死只能說怪自己運氣不好,或者吃太急了,主要因素還是自己。有時候我們常常說運氣不好的話,喝水都會被嗆死,那能怪誰呢?
送水果的人只能說有些歉意,會覺得非常難受。會想如果我沒有拿水果去他家,也許這一切都不會發生,會顯得很自責。人之常情,正常人的正常反應吧!
上次我拿了兩條鯽魚去我表嫂家,我還叮囑她小孩最好不要給她吃鯽魚,刺多,如果要吃,就熬湯給她們喝點湯,但是小孩子喝湯一定要注意。表嫂說沒事,不怕。後來她孫女吃魚卡到喉嚨了,去醫院花了幾百塊錢,,幸好人沒事。她後來也有些怪我,但是我提醒過她,也怪她自己,我覺得我也並沒有做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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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封閉的青蛙
水果沒毒,應該沒責。大千世界,無其不有,現在是要萬事小心,東西輕易不要送別人,我看送錢最安全,錢不會被噎著也沒毒,還通行,全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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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實現一個曉目標
以前聽說過一個,一個認識的人,他父親好像是因為吃杏被噎死了。
水果是自然產物。除非是有毒害的食品。否則無需承責。
以前孩子愛吃的果凍。也發生過噎死兒童的個別案例。後來調查發現,那些小包裝的果凍,兒童在用力往嘴裡吸的時候,存在可能誤入氣管造成風險。後來改變產品規格,變成了那種小碗兒,必須用勺子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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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京西玉人
這有你什麼責任呀?
吃飯噎死了,能去找種稻子的嗎?喝水嗆死了,能去找自來水公司嗎?上樓不小心摔死了,能找建築工人嗎?
這人都怎麼了?值不值就找別人的原因?人都死了幹嘛呀?非拉個墊背的嗎?
踏踏實實的,沒有你任何的責任!
回答完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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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仲景我師
這個要看法官怎麼判決了。
昨天看見一個案例,27個人參加同學會,分三桌吃飯。其中一桌就一個人喝酒,他吃醉了開車回家死了。法官判三桌人每個人都賠錢。和喝酒者一桌的每人多賠幾千元,另外二桌子的人每人少賠二千多元。
你說另外二桌同學們冤枉不冤枉?
就是一桌吃飯的人也冤枉,他們又沒給他勸酒,是他一個人在那裡獨自飲酒,又沒人把他灌醉。
這個判決一點道理都沒有!完全就是糊塗官判糊塗案!
還有一個案例,四個人一起打麻將,一個人拿到好牌哈哈大笑,突發心臟病倒地而死。家屬起訴另外三人,法官判另外三人賠錢!
有一個老太婆參加老年人廣場舞比賽,在比賽時突然倒地死亡,家屬起訴主辦方,法官判主辦方賠錢!
一起吃飯有風險,一起打麻將也有風險,挑個廣場舞也要賠錢。
如果你遇見這樣的糊塗法官,你就要賠錢了。他的理由是:你不送給他水果,就不會噎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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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大連辣媽
這個問題讓我想起之前有一老人公交車吃粘糕噎死找司機,說司機應該提醒車上不許吃東西。司機是不是應該24小時守在她身邊,以防不測啊?好笑!喝水嗆死找自來水公司嗎?走路摔死找路政嗎?跳樓摔死找開發商?不訛點錢死不冥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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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柳成蔭就是我
現在,人們的法治觀念越來越強,“強”到什麼事兒都能上綱上線。
一個老太太坐公交車吃年糕噎死了,告公交車司機;一位父親帶孩子野泳淹死了,告河道管理處;一位老人在超市偷雞蛋被猝死,家屬索賠38萬……越來越多看似利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案例,像一個個荒唐的笑話,彰顯了人心不足、人性貪婪和責任感缺失。
鑑於此,不是親朋至交,輕易別送吃喝。萬一誰一個不小心吃出了問題,無論是不是追究你的責任,心裡也會不舒服。
即便是親朋摯友,送吃的喝的也要考慮周到。比如有特別小的孩子,就儘量不要送果凍,防止孩子一口吞嚥阻塞氣管;有過敏體質的人,慎送海鮮,萬一引起過敏性哮喘;新採的蘑菇鮮美異常,可是有人辨認不清或者體質異常,吃不好有性命之憂……凡此種種,都要考慮周全。
元旦剛過,春節在即,避免不了走親訪友,禮尚往來。這時候,尤其是偏遠一點的地方,各種“李鬼”禮盒又將蜂擁上市。建議大家遠離小批發部,要買東西送人的話,一要考慮周全,送什麼比較適宜,二是要到正規超市,“一分價錢一分貨”,大超市與大品牌的質量還是比較有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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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藍客霸霸
只要送的不是定時炸彈,就沒有責任。如果朋友間的往來都這麼小心翼翼、心事重重,那人活在世上,還能不能愉快地玩耍了?
一方面,這是朋友間的善意贈予。只要朋友沒有當場拒絕,就代表他確認了這種贈予,就像銀行櫃檯寫的“離櫃概不負責”。這時,你送的水果已經屬於你朋友,後面的事情就與你無關了。
二方面,贈予物品不具有特殊危險性。你送的是大家常吃的水果,又不是河豚魚。大家常吃水果,沒必要交代注意事項,所以,不管怎麼吃,都是朋友自己的事。
三方面,你不具備噎死你朋友家人的動機。朋友交往是交流感情,水果只是媒介,朋友家人吃水果出問題,只能算意外事件,怪不到你頭上。
社會上的一種不良傾向總是讓人大跌眼鏡,走在路上絆倒了,就找市政索賠,自己胡吃海喝,醉死了,找同桌吃飯的索賠,這也賠那也賠,總要找人為自己的責任墊背。結果是賠出了人性的貪婪,賠光了社會的誠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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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文以載道MZS
當然沒有責任!
有法律意識是對的,但是不能什麼問題都是找別人的責任而不找自己的原因,這叫做挖空心思找墊揹人,這也是一種自私自利的表現。
朋友送的水果,由於吃水果的人被噎死了,就找送水果的人來擔責,看似沒有什麼毛病。但不能把自己的責任推到好心人的身上,在法律上找不到送水果人的任何責任,何來擔責一說。
吃東西被噎死的案例還是有的:廣東佛山的一件案子。老人好心將香蕉分給5歲女孩,5歲女孩吃香蕉的過程中,香蕉誤入氣道使其窒息而死。家屬把老人告上法庭,最後被法院駁回;2015年,武漢一名25歲小夥,因吃餈粑被卡,竟不幸窒息身亡,也就是被噎死,按理說成年人應該不會出現被噎死的這種情況,但這個年輕人卻碰上了。
一般吃食物和水果被噎住的大部分是老年人和小孩,因為這一個群體的分辨意識差,稍不注意就會發生氣管被堵的現象,這就是我們俗稱的被噎住。如果處置不當,都有會被噎死的可能。
容易使老人和小孩發生氣管被堵塞的食物有:果凍、麻花、糖果、魷魚絲和堅果類。
容易使老人和小孩發生氣管被堵塞的水果有:小巧型別的水果,如龍眼、葡萄和櫻桃,但是可以剝開皮給他們食用。
只要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多注意和關係老年人和小孩飲食,還是可以避免被噎食和氣管被堵塞的現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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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CCTV1至8套
我認為你是第一責任,醫院第二責任,賣水果的第三責任,批發水果的第四責任,種水果的第五責任,批發水果苗的第六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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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吉言說
【純屬八杆子打不著的事情:這個真的沒有責任】
要承擔責任和後果,也是要有動機和原因的。生產菜刀的,如果有人用來殺人了,生產菜刀的,也當屬無責。
同理。除非有這樣的例外:有動機。送水果時,狠狠地說,最好噎死他。
但是,如果只是這樣想,也沒有什麼,除非你有第二個行動。
比如在水果上做了手腳,還真有效。致其噎著,且死亡,你有動機而且實施了行動,自然會承擔責任。
否則,他不管怎麼樣想,出了什麼樣的事情,仍然與你無關。
但是,還是要表示哀悼。然後遠離朋友吧,畢竟這事與你有關,別人見你會不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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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情商低的國家二級抬槓
你得責任很小。有責任得應該是賣蘋果的和種蘋果的。因為他們賣給你蘋果的時候,沒有蘋果食用說明書,沒有說明書。人家還以為是直接整個吞著吃的,所以噎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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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開心葡萄
給朋友家送水果,他們家有人吃水果噎死了。這跟你們有半毛錢關係?如果他們說跟你有關係,那這家人就太不厚道了。
這件事只能說是個意外吧。不能上綱上線,別讓朋友寒了心。
其實,我們這些年遇到很多類似情況,比如好心讓朋友搭車,出了意外事故,朋友家不依不饒讓賠償。
看到有人暈倒,出手相救,用力過大,導致肋骨骨折被告賠償。
好多類似的事情,不禁讓人做事有些忌憚。很多人乾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愛管閒事,不敢扶老人,久而久之,這個社會就會變得冷漠,沒有人情味。缺乏愛,缺乏包容。這是我們都不希望看到的。
所以說,做人,切莫昧了良心,不要讓好心變成驢肝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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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註冊安全工程師朱
本是出於好心給朋友家送了水果,結果他家裡的某人吃水果時被嘻死了,那麼你有責任嗎?
如果你明明知道送水果會噎死他家人還送,那就是你的不對了,如果不知道,那就與你無關了,你一點責任也沒有。
當然,你不知道並不意味著你朋友就原諒你,就這樣輕易地"放過"你,畢竟現在你去大街上扶個倒地的老人,被訛的風險也是蠻大的,更何況人家確確實實是噎死人了。
所以,現在你要做的就是趕快向朋友賠禮道歉,並且告知朋友萬萬想不到自己送的水果會噎死人,你雖無噎死人的本意,但畢竟造成了噎死人的後果。
如果你這樣做了,朋友依然怪罪於你,那你就告訴朋友水果是從水果攤上買來的,叫他去找水果攤老闆。當然,水果攤老闆會叫他去找批發商,批發商會叫他去找果園,果園會叫他去找果樹苗老闆…
如果你朋友硬要和你對簿公堂,那你就叫上水果攤老闆、水果批發商、果園老闆、果樹苗老闆一起上吧,人多力量大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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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LIU老四
蘋果是您送的嗎?他們家死人了嗎?就是有責任!賣蘋果的,批發蘋果的,種蘋果的,賣種子的,村裡管承包土地的,管理種地水的,就連賣剪果樹剪刀的都有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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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川夫號子
被噎死的是小孩吧?你都有責任的話,那就找土地公公了。他不出產水果你拿什麼送人?所以噎死人是土地公公的事。叫他們找土地的麻煩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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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水裡自由自在的魚
從人間定律上說,水果與噎死不產生因果關係,送水果的也沒辦法找個仙算出能吃水果這人噎死,也就是說這倆南轅北轍,因為水果不是大石頭,所以沒有責任,如果法官要讓你承擔責任,哪怕百分之一,那法官的頭一定是被驢踢了,解釋完畢。
回覆列表
經鑑定,只要水果沒有毒,也沒有質量問題,你什麼責任都沒有。你拿了水果去朋友家的行為屬於日常行為。水果對於你朋友來說不存在任何危險,你朋友也不會預料吃了水果會死亡。故而,不能認定你對朋友的死亡有過錯,故而你對朋友的死亡不應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