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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我要守護的

    窮家小戶的,為了接個親真心不易,往往在談好彩理接親時出現變動,男方實易努,各位看觀應該理解,而女方傢俱體解釋雖很免強,但也可認為與男方易努(態度影響)一樣,那麼看官說你不白說嗎?可我也想問看官門,人說寧拆一扇門不毀一樁婚,我們是不是這結果的推手?順帶毀了兩家人呢?如果就有人要一個公平,那我只能說:男人們,不管媒體怎麼宣揚,男多女少,遇到這種結果很正常,宣傳的結果,只會是男女對立。

  • 2 # 家集購6087

    女方父親知道錯在哪裡了嗎?問題不在你陪嫁了多人多少,你不能在當口上為難對方。你養了一個任性的女兒,還有任性的你。

  • 3 # 螢火蟲芭蕾

    結婚是件大喜事,為啥女方不上婚車,肯定事出有因,近期發酵的內衣太小導致婚禮改聯歡會事件,網上發的影片片段雙方都有責任,首先男方娶親既然答應買衣服,為啥不買合適尺寸,不知道不能打電話問問?大晚上才把衣服送過去,還態度惡劣讓新娘子穿舊衣,你這不是賴蛤蟆爬腳面,不咬人膈應人嘛,情商太低。女方也有不妥的地方,婚姻大事也能兒戲,眼看接親都來了,禮服不穿,妝也不上,這是在跟誰賭氣,男女雙方也沒個主事的人,任由事態惡化,這倆小的真是一對前世冤家,都不讓父母省心,但凡有一個懂事的不至於鬧到這地步。

  • 4 # 能治病何必分中西南北

    此類事情在我們這裡也發生過,明天婚宴結果晚上因為女方要求嫌彩禮少,在加三萬男方不給,結果第二天接新娘車隊空車而歸,滿棚賓客唏噓立場,這類事情的發生都有一個共同點,結婚的主角不是新浪新娘,而是2方家庭的當家人,年齡大了脫離時代有情可原,可是新郎新娘結婚不溝通?給女方買衣服時新娘不在現場?給新娘買衣物,新娘挑好了男方付錢就行了,這又不是舊社會,沒過門見不著新娘,新娘父親還發影片澄清,自己害了自己女兒幸福,還不知道錯在哪裡,以後你女兒還能嫁的出去嗎?這事2家問題處理都有問題,主要還是女方責任大,結婚是兩個家庭的大事,尤其是男方,需要根據各地習俗準備各種必需品,難免有疏漏,我兒子去年剛結婚,提前一個月準備,親朋好友都給幫忙,結婚流程三方書面通知,男方女方婚慶公司各一份,任務分配到個人,結果第二天大風,小區裡三家同時結婚,充氣的彩虹門都被大風吹得立不起來,紅地毯也鋪不住,鮮花通道也立不住,緊急通知馬上到小區的迎親車隊放慢速度,抓緊回覆現場,可是風太大無法跟平常一樣迎親,經跟親家溝通,事情特殊一切從簡,總算婚禮順利進行,而另2家婚車就在門口停著,新娘就是不下車,等2小時風小了,才下的車。

  • 5 # 酒都寒士

    外人免論誰的錯

    還是舊俗惹的禍

    文明社會氣象新

    大度包容享快樂。

    女嫁男婚姻緣好

    齊案齊眉共研學

    互敬互愛諧琴瑟

    切記莫將頭話說?

    黔南風情事新鮮

    迎親花轎空車還

    原委只怪內衣小

    傷了二姓美婣緣;

    世間秦晉天作合

    網路高科不離錢

    華年盛世經濟好

    有禮無銖把道偏?

  • 6 # 江月252

    找個女友,不是找媽。找一個男友,不是找爹,是為了一個家,不是我花了錢,我說什麼就什麼,都是人,不要大男人主義。

  • 7 # 精氣神8653

    內衣小一嗎大一嗎都能用,忍一下就過去了。因為此事就任性,巨不發親叼難對方,造成了現在的結果。女方是本事件的製造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應該受到道德的評判和經濟上的制裁。在完金退還彩禮的基礎上,還應賠償男方結婚慶典所有的費用,包括:婚慶公司、婚禮車隊、酒店的酒席。不能容忍女方用內衣大小為藉口,隨意毀約,給男方造成巨大損失。

  • 8 # 小熊打怪

    根據我看到的內容來評論一下,內衣是男方母親搶著買的,極有可能就是故意買小內衣尺寸想要壓一頭,結果被發現了,然後雙方槓起來了,這種事情,清官難斷,說不上誰對誰不對,更於民事責任拉不上關係,退了彩禮就是!從這件事,只能看出,就算結婚了,雙方的父母關係好不了!其實這不是一個兩個人的婚姻,這是兩個家庭的結合。而這本身就是難題,遠比兩個人情投意合要難得多!

  • 9 # 今生惜緣

    要說負民事責任法律上也還沒有這個先例,倆人戀愛三年,走到結婚的時候,已經到了水到渠成的地步,為內衣大小,女方不能妥協,實屬女方太任性強勢,男方沒有能伸能屈之忍,造成雙方不合而散,真感可惜。

    自於負什麼責任,法理無據,即使不成一家,各奔東西,跟據民風民俗,婚姻不成,女方定當退還男方的一切費用,不管這其中過程誰對誰錯,男方迎親到女方門前,女方拒上婚車,造成婚姻散夥在先,屬女退男,一切還,男退女,女不理的民間風俗,雙方合情解出婚姻關係為妥。

    本人認為,此事件發生在網路上引發了不小的風波,為了平息此事,女方應注重錢財的小視,一分一釐不佔為已有的大度表率,徹底清退男方的一切花費來表明自生的高貴品行,這樣,才能不把自已越摸越黑,會得到社會輿論諒解和平息。

  • 10 # 使用者幡然醒悟

    這件事看似因為一條底褲,實則是雙方父母在明爭暗鬥,在敲竹槓,死要面子!最可氣的是,這雙方父母活生生害慘了這兩個不成熟的孩子還不自知!愚蠢至極!

  • 11 # 存在即合理7498

    兒女結婚,與父母扯不上關係。只會父母沒有把兒子女兒關起來就不犯法。他們有證,女方不上婚車,是兩口子的家務事。與法無關。

  • 12 # 九天劍魔之九天鳳舞

    迎親當天女方藉故不上婚車甚至拒絕參加婚禮該負民事責任嗎?

    該!已經辦理結婚證,又約定了成親的日子。單方面不結親就是撕毀合約,就得賠償。

    男方已經買好了房,又給了8.8萬彩禮,三金,還另給了兩萬買衣服。兩買一身衣服哪怕和上襪子怕是都夠了。結果女方在婚禮頭一天下午三點才告訴男方家,要一套內衣。新郎媽媽去買來送過去了,半夜一點接到新娘電話,說內衣買小了,不合適,要新郎一家重買。無果後鬧掰,新郎以為新娘一家會識大體,哪知道第二天人家壓根不化妝不送親。僵持許久,新郎家還有被打的,才有人說退彩禮。

    新郎一家現在付出的,彩禮8.8萬,三金,兩萬衣服錢,酒席,司儀,婚車各項開支。

    其實,現在男孩結親真的好難,但凡不是特別過不去,誰敢和親家結怨?何況還有那麼多人看著。

    所以這件事,男方才是受害方。支援男方提起訴訟。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

  • 13 # 指點江河

    敢問女方男家長,你當時是如何追人家姑娘(老婆)的,你老婆外家這樣虐待過你嗎?你現在嫁女不要老認為吃虧了,你當時娶老婆時會認為自己賺了,外家虧了嗎?從整個社會來說,娶嫁都是公平心,你妹嫁給我,我妹嫁給他,他妹嫁給你,誰虧了?都是前人辛苦,後人幸福,總體上不存在誰虧誰賺的問題。誰敢違反自然規律,自我繁殖,你妹嫁給你?大叔的意見是,自從男女平√後,不少女人囂張了不少。

  • 14 # 五月榴花7

    應該,培嘗男家的一切經濟損失,還有精神損失費,遇到這種事,所有的親人朋友都到場了,來喝喜酒了,結果弄成了聚會,真的很少皮,還算好,男孩子知道正確面對,否則後果真的不坎設想

  • 15 # 古今336

    大概看了這件事的原委,也看了一些評論,在此扯個淡,奉勸雙方合好為最好,為點小事而毀婚姻大事不但不值,也引人笑話。女方想過沒有,為件內衣不合就婚禮當天不嫁,哪個男人不怕遇到這種事,那麼選擇另外的男友,怕不怕同樣?因此,依我愚見雙方和好成婚為佳。萬一不行,民事訴訟賠償是合法的。

  • 16 # 5137730546

    內衣的事是藉口找理由,他們真正不存在感情,女方行為做法不當,男可不娶女可不嫁,用這種方式帶壞社會不良風氣,要向和諧時代文明時代做個標兵榜樣。大損雙方人品和價值觀,悲傷又悲哀!

  • 17 # 法能265

    應該要負民事責任,但是不會負法律責任,如果真的協商不下來結不了婚,又找不到不結婚的理由,出現這種情況,應該屬於有變相的騙婚的嫌疑,最低也要賠償男方的一切損失,否則還可以根據當時的情節是否構成犯罪?嚴重者可以追究他的法律責任

  • 18 # 孟子6283

    別搞錯了。發生這樣的事是法定的婚姻內的事。兩家只有協商解決。沒有包賠一說。因為兩當事人是法定夫妻關係。談責任也是兩人共同承擔。唯有離婚時可以分財產。財產是有法可依的。不是想象中的事

  • 19 # 夏裝好爽

    應該賠償男方損失,不能鼓勵這種不良社會風氣,以內衣不合身為藉口為難男方,只能證明女孩這一家人不是通情達理,識大體的人,再說男方已經把內衣錢給了女孩,她自己怎麼不早點去買,深度懷疑女孩一家人想賺小便宜再讓男方去買內衣,再者說夜裡也買不到啊!最後說女孩一家100%要負民事責任。

  • 20 # 渠江漁翁

    衣服尺碼小了,只要不撕商標不影響二次銷售,應該可以退換,所以,這只是個藉口,是壓垮駱駝的最後一根稻草。兩人結婚,雖要參照當地民俗,更應是平等的權利和義務,組建家庭,不應以建設小家、建設社會為目標麼?搞些虛頭扒腦的自尋煩惱!上個世界我爸在我婚禮上祝詞“希望他們以後互相幫助,建設祖國”,我也準備以後在兒女的婚禮上如是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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