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守門人7
-
2 # 追風傘2019
作為一個靈魂引路人,此老師的所作所為實在令人作嘔,市井小人如此尚能理解,作為一個人類靈魂工程師,一個高階知識分子,一個脫離了低階趣味的人,做出這種傻不拉嘰的事情,真的是國家的不幸。孩子就是孩子,抱怨她們的抗擊打能力差實則就是為自己開脫罪責,這種老師真的太差太差,人神共憤,不說了,說多了都是淚。
-
3 # 貓南北
①呵呵,都把老師逼成豬八戒了,你給一面鏡子,裡外都不是了。
②的確,是該加強對學生心理的疏導與教育了。
④社會和相關主導部分,對教師的“道德綁架”應休矣。
-
4 # 老石tan教育
實際上老師並沒有過錯,是老師讓學生補考的行為讓學生認為老師對學生不信任而鬱悶於心。表面上看來老師的行為是誘因,但實際上這正是應試教育最大的弊端。高考指揮棒下的應試教育,無論怎麼改革都無法改變只追求分數輕視思想教育的嚴重弊端,無論是學校教育還是家庭教育都是如此。雖然我們都知道不經歷風雨怎麼見彩虹這個道理,但有多少學校和多少家長能真正讓學生受受挫折,經受挫折教育呢?沒有心理疏導,沒有心靈溝通,沒有生命教育,這是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最為嚴重的弊端!
有多少家長從孩子呀呀學語的啟蒙教育開始,就是為了讓學生考的高分數,考個好大學,從來沒有想讓孩子長大以後能成為一個頂天立地道德高尚的人。只教書不育人,這就是我們的老師。只要分數不管心理,這就是我們的家長。長此以往不改變,學生自殺現象還會接連發生。老師不是犯罪,犯罪的是教育體制!
-
5 # 蒼穹之霾
教師不瞭解學生不是犯罪,懷疑作弊也不是犯罪,充其量是工作存在錯誤,須反省檢討,學生自殺值得同情,但題主想撕裂社會的用心不可取。
-
6 # 巔峰奇緣
1月1日,安徽一名初二女生投河自盡。據家屬反應是因為女生在近期學校組織的月考中“力壓群雄”奪得班級、年級第一名,由於成績太“優秀”因而被老師懷疑作弊。事後,老師找到該女生了解情況,並要求該女生重新將其中一科的試題做了一遍。兩次成績相差2分,月考為100分,重做為98分。
為此,女生心理壓力大,無法接受老師的質疑,於元旦當天午飯後獨自離家。後來家人在村裡一池塘中發現該女生遺體,為此家屬找到學校、老師、教育局討回公道。
12月29日,教育部制定頒佈《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試行)》(教育部令第49號),自2021年3月1日執行。新頒發的《中小學教育懲戒規則》將教育懲戒分為一般教育懲戒、較重教育懲戒和嚴重教育懲戒三個等級。
一般教育懲戒適用於違規違紀情節輕微的學生,包括點名批評、做口頭或者書面檢討、增加額外教學或者班級公益服務任務、一節課堂教學時間內的教室內站立、課後教導等;
較重教育懲戒適用於違規違紀情節較重或者經當場教育懲戒拒不改正的學生,包括德育工作負責人訓導、承擔校內公共服務、接受專門的校規校紀和行為規則教育、被暫停或者限制參加遊覽以及其他集體活動等;
嚴重教育懲戒適用於違規違紀情節嚴重或者影響惡劣,且必須是小學高年級、初中和高中階段的學生,包括停課停學、法治副校長或者法治輔導員訓誡、專門人員輔導矯治等。
學生考試作弊屬於不誠信行為,教師在發現學生作弊時給予批評教育是教師的義務。由於該名女生儘管成績一直算不錯,但從來沒有考到過班級、年級第一而受到老師懷疑是正常現象。為此,過度放大事件中老師的責任,甚至認為老師應該承擔女生自殺責任是一種道德綁架行為。
做為班級老師,尤其是班主任老師,對學生情況是瞭如指掌的,一個從未進入班級、年級第一的學生突然進入班級、年級第一,老師的懷疑也是合理的。同時,老師能夠及時找學生了解情況,指出其存在的問題,並進行教育也是在履行教育職責。
當然,教師在教育過程中是否給予了學生申訴的權利、合理表達意見的權利,相信隨著警方、教育部門的調查將會水落石出。同時,女生到底是投河自盡還是失足落水溺亡還是因為生活、學習之中存在其它問題導致的自殺行為都會隨著調查逐漸清晰明朗。過早的指責老師的過錯,甚至誇大老師在事件中的責任,形成社會輿論壓力也是不可取的。
孩子家庭教育和學校教育要相互配合,尤其是父母在子女引導方面要更加理性。一個失敗的孩子身後必然有一對失敗的父母。父母是子女的第一任老師,父母的言談舉止,對子女的引導,在孩子的成長過程中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好媽媽勝過好老師》一書中談到教育子女是父母一生的事業,孩子教育是父母的頭等大事。
父母在孩子成長過程中的陪伴太少,引導太少,越來越多的孩子在成長過程中困惑得不到解決,對生命缺乏敬畏之心。家庭、父母是孩子最後的港灣,無論在遇到什麼困難、質疑、打擊的時候,孩子能夠將父母做為自己傾訴的物件,在父母那兒得到信任、理解、尊重,那麼孩子的承受力會更加強大!
-
7 # 泰山石不敢當
先說老師吧,如果一個學生平時成績就很優秀,月考升至第一名,這種情況不是什麼奇蹟,應該是讓人非常高興的事,為什麼覺得難以置信呢?難道其中有什麼隱情?就算你不相信學生,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也不應該表現出來,畢竟只是一次小考,後面的考試還很多,可以多次檢驗學生的真實實力,單獨給一個人重新考試,確實是讓人費解的操作。
再說學生一方,一次月考成績非常好,不但沒有受表揚,反而被老師懷疑是作弊的結果,心裡肯定不舒服,應該跟老師說明情況,據理力爭啊。這些事情看新聞,父母是知道的,也沒有什麼安撫和解釋。但是受點委屈就走極端尋死,說明孩子心理抗壓能力還是很差的。
這些年,書越來越不好教,師生關係越來越緊張,要求教師要注意工作方法,出現問題不要想當然,更不要意氣用事,多動腦子多溝通,實在解決不了還可以請示領導妥善解決。孩子也需要心理健康教育,懂得有問題時尋求幫助及時疏導,珍惜生命。
至於老師是不是涉及犯罪,我認為這個問題只是工作方法簡單粗暴,沒有顧及未成年學生的感受 ,但很難說已經觸犯刑律,如果僅僅因為不信任學生,單獨給她考試,就算犯罪,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
8 # 向山舉目
只是看這幾句話,我們會認為老師有過錯,老師錯了又錯,錯上加錯。
實際上的情況比這個要複雜的多,網路上也有相關的敘述。
老師認為學生做了B老師也可能判斷錯誤,在這種情況下,學生要想方設法去澄清自己才對。
老師也有犯錯的時候,犯了錯誤,一方面要承認錯誤,另外一方面要改正,錯誤還有一點也不能少,就是要承擔由錯誤帶來的後果。
如果老師真的是冤枉了學生,後來被澄清了,學生沒有作弊,那老師就應該給人家學生道歉。
如果老師冤枉了學生,學生也沒有主動去澄清,因為一時想不通直接就自殺了,這樣肯定和老師有關係,但是給學生自己造成的損失最慘重,失去了生命讓家人痛苦不堪。
學生不光是學習,還要學會應對各種事情,特別是應對挫折,應對誤會,甚至應對各種誣陷和迫害,因為這個世界不是天堂,既然不是天堂,那就有時候有魔鬼的搗亂,有時候有地獄的情況在呈現,我們就應該有應對的能力。
如果老師冤枉了孩子,孩子直接自殺了,那還要看一看具體的過程,具體的情節,老師的錯誤肯定是有的,但是不是犯罪我們說了都不算,公安機關說了也不算,最後法院判了才算。
因為好多答案,我們只能相信那個標準答案,只能相信那個唯一的權威檔案,那個有資格做出最終裁定的那個部門的答案,一般也就是法律的回答法律的回答,實際上表現為法院的回答,法院的回答實際上主要表現為審判這個案子的那幾個法官的回答,法官的回答很關鍵法官的水平很重,要法官的認知能力也很重要,但願法官們都能說實話,都能夠以法律為準繩,以事實為根據,能夠做出來最符合實際的判斷,不要冤枉任何人,也不要放過任何人,該怎麼樣就怎麼樣,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這樣人們才會對法律有相信的。
上面只是個人的一點思考,說的不對的地方請多多批評指導。
-
9 # 老班179361864
現在校外補課班能弄到考題,在補課班講,提高學生成績。學校要求弄清楚情況,老師太認真。在金錢和浮躁的社會里,學生成受害者。
-
10 # 有感情的小人物
一個優秀學生,因為月考政治滿分,六科總分級部第一,遭到不同形式的質疑與追查而自殺,是一件非常令人痛心的事情。
老師的行為是否犯罪,需要法律來界定。但是,可以肯定,老師那一系列的不當操作是嚴重錯誤的!是導致悲劇的主要因素。
作為老師,班裡有學生拿下了級部第一。該高興與自豪!該肯定她的努力,該表揚鼓勵,該樹立榜樣。
恰恰相反,學生的努力與進步被無情的否定,被電話,被談話,被補考。
學生考試如同操場上的百米賽跑,終點衝刺的一剎那都是非常接近,誰是第一存在很大變數,差距往往毫釐之間。試問安徽某校某老師,貴校第一是設定的嗎?是固定不變的嗎?有誰該拿誰不該拿一說嗎?
老師對學生需要獎懲分明一視同仁,誰上進了都是班級正能量。加一把火,可使正氣得以弘揚。而一盆涼水的結果是可怕的,有可能讓沒有抗壓能力的孩子絕望!
-
11 # 曉聽細雨
批評學生是教師的權利,也是應盡的義務,教師最瞭解學生,而是家長不瞭解自己的孩子,學生的死令人痛心,但是作為教師沒有絲毫錯誤,更談不上犯罪。如果發現學生作弊,不進行批評才是教師的失職。
-
12 # 風輕雲淡茶飄香
對於社會上恣意抹黑和攻擊教師的行為,我說如下幾點:
1教育是唯一一個可以任意攻擊的公職人員。攻擊後特有成就感。
2教育是唯一一個敢於壯士斷腕處理問題的系統。不管對錯,你都要給別人道歉賠錢。
3教育是唯一一個用外行人來評價的內行的系統,並把外行人的看法當令箭。
4教育是唯一一個轉變職能最徹底的系統,把管理幹成了服務。
5教育是唯一不會也不能推衘責任的系統,因為責任無限大,權利無限少。
6教育是唯一一個在訪談中被捧上天,在現實中被碾入地的行當。
7沒有一個部門能像教育一樣受全社會及全民的監督,雖然有時候建議很可笑,要求很荒誕,但人們仍樂此不疲。真專家已經把教育折騰的差不多了,假專家省省心不好麼?
如此下去,教育還有什麼希望?國家還有什麼未來?
-
13 # 清源教育
人生一世,幾十個春秋,被誤解該有多少次?難道每次都要死要活的?挫折,抗壓是人生必然需要經歷的,如果孩子沒有,首先應該問責的還是家長。
-
14 # 令狐青雲89088282
作為一個普通老師,了不瞭解學生在考試中學生的行為由當時監考老師為準,事後老師讓學生從考已經是老師瞭解學生平常表現而通融的行為了,說一個題外話,如果在我們學校,學生考試作弊,不是重考,而要被紀律處分,直至開除學籍。
學生想不通輕生。如果這在學校發生,老師有一定的責任,學校也有責任。一發生這樣的事情,家長就說老師不瞭解學生,老師讓他考試作弊的嗎?瞭解學生就要把學生考試作弊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嗎?孩子感情脆弱,這也反應了家長沒有引導孩子經歷挫折的能力。孩子沒有了,誰都痛心疾首。誰都不願意此事的發生,發生這樣的事情,有很多人就怪罪於高考制度,說真的,生在中國,應該為要這樣的制度而慶幸。慶幸這樣的制度,不管你是什麼人,只要努力,都可以得到良好的教育,都能夠跟你同齡人競爭。都能夠站在同一起跑線上,如果你在西方,快樂教育是給底層人民而設定的。畢業就失業。就是就業,也是最累最苦的工作。很經常失業。這個事情的發生,我個人認為老師沒有責任。
-
15 # 你笑起來真好看話心理
回答:
關於學習成績和考試作弊這個話題,
學生平時成績沒有讓老師覺得有多麼的好,甚至一般。
年級居然月考全校第一,
讓人驚訝和驚喜之餘,自然質疑作弊聲音那是少不了的。
這個年紀第一不是人人都考的上的。
作弊當然是學生最怕的,
尤其是年級第一,
這個影響力可不是一般的大。
全校的焦點和驕傲。
作為一個學生,考了年級第一,
實力,超水平發揮,一鳴驚人。
肯定是讓自己特別的自豪和高興。
隨之而來的是自尊心的要強,
不服,好面子。
學生怎麼會承認自己這個好不容易得來的成績是作弊來的。
這是我努力得來的。
老師對學生考出好成績,年級第一,
並沒有為她感到高興,
而是“多次找她進辦公室談話”單獨讓她到辦公室裡,
然後是讓她和姐姐直接重考。
有人單獨監督考試,她考的也不差。
這算是她最好和最真實的成績。
這個成績沒有辦法讓人質疑了。
但是,另外一個,多次單獨找她談話。
這個做法,學生心裡會怎麼想?
我考的這麼好,
還天天被老師單獨叫到辦公室,天天批評教育,
這是一個年級第一應該有的待遇嗎?
老師不相信,不信任,懷疑自己。
我的學習成績真的有這麼差嗎?
天天質疑我,
老師是不是對我有偏見,
我該找誰說理去?
說句實話,考的好,
年級第一,這個光環和壓力是巨大的。
即會有質疑,也會有各種羨慕嫉妒恨,更會有冷嘲熱諷和挖苦諷刺。
因為不如自己的人大有人在,比比皆是。
這就是人性。
班主任汪老師除開這個老師的身份,也是普通人。
也會有私心,
對學生摻雜個人偏見,或者羨慕嫉妒恨不奇怪。
13歲女孩小絡的心理和心態起了變化。
有些心態崩潰,處於失衡狀態。
畢竟,被老師單獨一人找去談話這麼多次。
老師對自己說的那些話的意思,
還有其它同學對自己的認知和看法。
都已經深深被老師所影響,
說眼不見心不煩,那是不可能的。
除非自己不來讀書和上學了。
她最後留下的“一句話”“考試正常發揮,考得好也怪我嘍”
言外之意,表達了對班主任汪老師的不滿,
認為自己不應該考出年級第一,
考出這個成績就是個錯誤。
她心裡非常的抑鬱,也想不出為什麼會這樣?
也許她認為自己只有這樣才能解脫,讓自己釋放。
作為老師呢?
對學生的教育,
普遍都是注重學生的學習成績,
而忽略,忽視了學生的心理教育和疏導
學生考的那麼好,年級第一,
首先就應該鼓勵和表揚她,
瞭解她平時的學習訓練和方式是如何提高的,
超水平發揮,天賦,勤奮,加上個人努力。
都是必不可少。
如果她確實有作弊嫌疑,
但是,沒有證據,她也不承認。
那麼另外一種方法。
在之後的學習,課題訓練中讓她去指導和互助其它同學。
這個時候,她平時的水平和基礎一眼就能看出來,
這個時候,再去質疑她,或者批評教育她,她是無話可說的。
維護學生的尊嚴和麵子,尊重孩子的個性
這是老師必須要做的。
至於13歲的女孩小絡跳河溺水自殺,
和班主任汪老師沒有直接責任,她是不存在犯罪的。
-
16 # 原野牧哥339
老師又成了“冤大頭”!學生自殺,有可能是多方面的因素,未必跟老師有關。即使是學生作弊,老師批評了學生,也不能夠成為學生自殺的理由呀!你漠視生命,是學生自己不珍愛生命,與任何人都無關。
-
17 # 天8412
如果這都算犯罪,那警察抓捕嫌疑人,事後證明他沒犯罪,是不是警察就犯罪了?如果法官根據案情判錯了是不是也犯罪了?
-
18 # 小麗姐生活記
我希望以後立法,要不這些所謂的老師的這種行為,要害多少無辜的生命。孩子的心靈是脆弱的,就給老師自己考,同樣的一張試卷給他自己考幾遍,也不一定次次都考滿分。孩子有時候馬虎,有時候不馬虎,這並不代表什麼。你的一句話,一個生命就這樣沒了,要換位思考,假如你不是老師,你是這位孩子的家長,你的孩子就這樣沒了,你難道不傷心嗎?你的良心不會痛嗎?養育一個孩子是多麼的不容易啊!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就這麼沒了!傷心啊!一次考試考好,不能說明什麼,你否定什麼,要重判老師,還孩子一個公道,不能就這麼白死了。你這個死老師,跟一個孩子考一次一百分計較什麼,我道要問問你!這就是你想要的結果嗎?
-
19 # 快樂的教書匠吳錫
在法律上,肯定是不犯罪的,但是,從職業道德上來說,教師處理問題不當,造成嚴重後果,內心應該是自責的。
我們作為教師,當然不只是教學生課本上那點知識,教師職業道德規範裡明確規定,教師有義務關愛學生和尊重學生。
學生心裡問題是一個大問題,在教學過程中應該予以重視,處理事情應該注意讓學生信服。
無憑無據,僅憑猜測就懷疑學生的人品,是不尊重學生人格。如果再無憑無據安排補考,更是嚴重傷害學生的自尊心,讓學生覺得自己被特殊對待了,會對學生的心理造成嚴重傷害。
學生在十幾歲的年紀,處理心理問題的能力是很弱的,我們教師應該予以引導,不能把自己作為一個高高在上的管理者,要傾聽學生的聲音,才能帶給他們更好的教育。
誠然,孩子的家庭教育造成了孩子心理的脆弱,但我們不得不反思,現代教育中,把小錯誤放大,是孩子恐懼錯誤的一個重要原因。
或許在我們成年人看來,被冤枉作弊不是什麼大事,但對孩子來說,就是天大的事。
人不能只在自己的角度去看待問題,那樣永遠做不好教育。
希望諸位以此為戒,不管作為教師,還是家長,都要注重傾聽孩子的聲音,注意尊重他們的人格。
犯了錯誤固然要懲罰,但要我讓學生信服,或許他不認可處罰措施,但必須得明確他確實犯錯了,他才會配合教師,改正自己的不足。
-
20 # 滌身
這個老師必須槍斃,老師怎麼能懷疑學生考第一呢?皇帝可以懷疑大臣,大臣可以懷疑奸臣,官員可以懷疑百姓,特朗普可以懷疑華為,世界可以懷疑拜登……但是老師怎麼能懷疑自己的學生呢?老師天天教育別人誠實守信?
回覆列表
這不需要法律知識。
第一,如果這都算犯罪,那還有天理嗎?
第二,在中國大地上,自殺的學生多去了了,有因為學生自殺而坐牢的老師嗎?
扯什麼法律規定之類的都是沒必要的。這是常識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