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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河邊看柳聽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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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瑣城無憂
部分媒體誤解民法典了,因此才有了什麼“女婿可以拒絕養岳父母。”贍養老人是做子女必須盡的職責和義務。
再說了,女婿不養還有女兒啊。如果女兒是全職太太,那麼就是女婿出錢。其實,孩子引導好了,也無所謂誰養吧。孩子若懂事,養老的事哪裡還需要法律去介入。純粹的道德和修養,責任與擔當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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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粥一鍋
那媳婦也沒有義務贍養公婆 還要分開住 可以不參與婆家的任何大小事務 不需要給公婆生活費。這條法律又堅定了女孩子不婚不育保平安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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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羅志祥柬埔寨分祥
其實這是華人繞不開的問題,那就是要老有所養。但是我比較喜歡看美劇的人發現,西方完全不存在這個問題。老人病重去世了,子女才會去看看,握著手說說話,平常也只是兩不相欠的狀態。我覺得作為成人,要把自己的子女培養訓練好,具備社會生存能力,提供他們一切直到學成參加工作,然後“放虎歸山”。而作為子女,雖然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但是根據自己的能力,適當補貼,老人自己僱傭養老或者進養老院,這是一個不為彼此增加負擔的最佳方法。外國就是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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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春暖花開58869512
女婿拒養岳父母,是防止,比如說像樊勝美那樣的,不就榨乾姑娘的錢嗎?但是他沒說不讓女兒養岳父母,這是防止有一些人去找富二代,透過這個來達到解決家庭經濟問題,我覺得這個沒有什麼太難回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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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哈哈大白熊
新民法典要串起來看,民法典大力的限制離婚,同時又減輕贍養義務,從這兩個基本點我們可以往下推導,我理解就是在不離婚的前提下,夫妻需要自己對自己的權力和義務負責,說直白點就是之前是夫妻一體,但是現在結婚後權力一體責任分離。未來夫妻單方面只能動用自己賬戶上的錢來贍養老人,夫妻合賬生活的時代過去了。全職媽媽的風險越來越大,女同胞最好不要做全職媽媽,否則需要盡義務的時候,根本拿不出錢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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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葁嗏茶茶茶茶
兒媳對公婆也沒有贍養義務,你這麼提問題真的不是故意挑起爭端嗎?而且法律還提及,如果兒媳或者女婿對公婆或者岳父岳母有贍養的行為,還可以繼承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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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小豆子8110
一樣的,法律只規定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兒媳婦沒有贍養公婆義務,女婿一樣也沒有贍養丈人丈母孃的義務。有女兒沒兒子的肯定女兒贍養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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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寶寶媽286338691
我覺得現在大多數人都扭曲這條法律了,嫁出去的女兒潑出去的水,養兒防老這個陋習也已經延續幾千年了,現在這條法律也只不過從一方面在維護嫁出去的女兒的權益,現在很多有兒有女的老人財產房子都給兒子,用著住院掏錢伺候的時候想起女兒了,這也是在變相的侵犯女婿的權益,我們這邊像我八零後的都不存在這種麻煩,因為計劃生育實施的好都是獨生子女,所以不管公婆還是岳父母都一樣贍養,沒有嘰嘰歪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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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看附魔
有女婿肯定就有女兒,這個問題肯定是女兒沒了只剩女婿了,女婿還要再娶妻生子。指望女婿養,肯定也沒家底。只得法院判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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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語在雲上
這個問題很愚蠢!民法典告訴女人們別當家庭主婦,你的父母還需你個人養!別把所有的精力都給了男人,男人不會分擔你的父母的撫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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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擁抱竄天猴297
我是獨生子女,我老公也是。
原則上女婿可以拒絕贍養岳父岳母,兒媳一樣可以拒絕贍養公公婆婆。
贍養父母不是女婿、兒媳的責任,是兒女的責任,注意,是兒,女的責任,所以贍養父母無論是兒子還是女兒,義務是一樣的。有兒有女的一起贍養,沒有女兒的兒子贍養,沒有兒子的女兒贍養,這還有什麼可說的?
但實際上既然男女結婚就是兩個家庭的結合,情感上要儘量不要生分,小兩口要想感情和睦,就要儘量孝敬對方父母,一方面孝敬老人是傳統美德,另一方面也可以促進夫妻感情。
說說我自己。我父母白手起家,自打我出生就把所有的愛都給了我,沒有讓我受一點兒委屈,受一點兒苦,物質情感沒有絲毫缺失,更沒有因為我是女孩兒兒輕視我,把他們能力範圍內最好的都給了我,這種愛不是三言兩語就能表達清楚的,所以贍養他們是我義不容辭的責任,我有義務在他們需要我的時候,像他們愛我一樣的愛他們,像他們照顧我一樣照顧他們。我允許我老公不贍養他們,但是不允許不尊重他們,更不能阻止我贍養他們,否則我也一樣對待他的父母,實在不行就離婚,沒什麼可說的。好在我父母對我老公特別好,我老公對我父母也特別好,我老公是知道感恩的人,我也一樣會好好對待公公婆婆,這是雙方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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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鑽了法律的牛角尖
從法律來講,女婿沒有贍養岳父岳母的責任和義務,同樣妻子也沒有贍養公婆的責任和義務。問題問到如果家庭裡沒兒子怎麼辦?其實可以分幾種情況:
1.沒有兒子但有女兒,那女兒來贍養就好了
2.沒有兒子但有女兒,可是女兒也有婆家,而且還是全職太太,那在女婿堅決不同意妻子贍養其父母的情況下,妻子可以申請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來贍養父母
3.如果沒有兒子也沒有女兒,那麼可以與第三人簽訂遺贈撫養協議,由第三人承擔撫養責任,身後財產可贈與扶養人。
4.夫妻之間互相扶養,直至一方去世,也可與第三人簽訂遺贈撫養協議。
以上僅代表個人觀點,可能不準但大致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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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左氏春秋餘墨香
那就各養各的唄,財產清晰,各歸各家,各養各媽,清清楚楚,再好不過。男人沒義務養老婆,娶個全職太太,怕分了家產,女人也沒義務生孩子,自己工作賺錢,經濟獨立,孩子自己生,自己養,父母雙親自己養,房自己買,那還有男人什麼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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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國盟梁律師
不能這樣解讀。女婿沒有法定義務贍養岳父母這個不能過度解讀。女兒本身就有贍養義務,如果女婿不願意贍養並不能阻止女兒用夫妻共同財產贍養自己的父母。假如女婿堅決不同意,那麼女兒也可以主張以自己在夫妻共同財產中屬於自己的財產履行贍養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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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冬雪112233
目前的實際情況是,男的大多迫於老婆的壓力必須對岳父母好。而女人透過撒潑胡攪蠻纏,對公婆很不好,丈夫只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這樣民法典規定的挺好的,你不孝順我爸媽我也不孝順你爸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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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昶霖251
從法律角度來講公婆與兒媳,岳父母與女婿屬於姻親,不屬於近親屬,姻親中只有配偶是近親屬。他們之間沒有扶養與繼承關係,除盡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兒媳或女婿。這是基於傳統倫理及立法的技術要求,保護社會家庭穩定,減少爭端。大眾媒體容易曲解。在法律上祖父母是孫女子的第二順序法定繼承人,反之孫女子卻不是祖父母的法定繼承人。孫女子也不是祖父母的近親屬,爺爺給孫子留遺產是遺贈而非遣囑繼承,這是立法邏輯上的需要,不可片面理解。法不是萬能的,法是最底限度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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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Sun小閃
有這種規定的話彩禮多要也不算過分了……女婿孝順,以後錢還是就給他們,女婿不養老,彩禮還能保障一下基本生活。老人應該更希望是兒女孝順,比錢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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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匠心164705373
請弄明白子女,子女,子女!。有女婿不養可以,女兒不養不行!兒媳不養可以,兒子不養不行!在討論是有必要去具體看一下,哪怕只查一下關心討論的!世界上最聰明的人都在政府機構,可能出現這麼簡單的漏洞嗎??有可能有不足之處但是絕對不會隨隨便便讓人都發現,還在議論不朽!。我們在討論時,人家正在山頂看戲!看戲!看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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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小鑽2
公平對待兒子和女兒,那麼贍養沒問題!問題是會公平對待嗎?明著公平,暗地不公平你知道嗎?給兒子買房,女兒什麼都不給,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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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問的好。現在大多數獨生子女,得贍養父母,女婿可以不養岳父母,同樣,兒媳婦也沒義務贍養公公婆婆。所以,大家都是彼此彼此。如果一對夫妻都是獨生子,他們至少需要贍養兩對老人,最好的狀態是兩家老人能相處融洽,逢年過節大家一起團圓,處的好就其樂融融,處的不好,小兩口就各回各家各找各媽,這也算不錯的。說到沒有兒子的家庭咋辦?說一千道一萬還是自己身體好,有夠花的退休金才能有好的晚年,不指望孩子贍養,一般來講,女兒更貼心一點,沒有兒子就沒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