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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語留人

    首先有這樣一個關係,《周南》為《國風》部分中的作品,《國風》是《詩經》中的篇章。

    《詩經》是中國第一部詩歌總集,在內容上分為《風》、《雅》、《頌》三個部分,《風》就是《國風》。

    《風》包括15部分,主要是周代各地的歌謠共160篇。

    《雅》分為《小雅》和《大雅》,主要是士大夫用的正聲雅樂,共105篇。

    《頌》《周頌》、《魯頌》和《商頌》,周王庭和貴族宗廟祭祀的樂歌,共40篇。

    明白了這個關係就好說了。

    《國風》包括《周南》、《召南》、《邶風》、《鄘風》、《衛風》、《王風》、《鄭風》、《齊風》、《魏風》、《唐風》、《秦風》、《陳風》、《檜風》、《曹風》、《豳風》,也稱為“十五國風”,共一百六十篇。

    大多體現了華夏族勞動人民的思想感情,對統治階級的罪惡有所揭露,廣闊地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生活。

    所以,《周南》是周代的歌謠,範圍包括洛陽以南,直到江漢一帶地區,包括今河南西南部及湖北西北部,統稱“南”,表示南部的詩。

    《周南》共11篇:關雎、葛覃、卷耳、樛木、螽斯、桃夭、兔罝、芣苢、漢廣、汝墳、麟之趾。

    當然,最著名的就是關雎了,“關關雎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這也成了歷代風流才子的口頭禪,甚至是“調戲良家婦女”的正當理由。

  • 2 # 紅色老貓咪

    《詩經》是中國文學史上第一部詩歌總集,對後代詩歌發展有深遠的影響,成為古典文學現實主義傳統的源頭。

    《國風·周南》是《詩經·國風》中的部分作品,包括《關雎》等十一首詩,有東周作品,也有西周作品。周南”是當時周公統治下的南方地區的民歌,範圍包括洛陽以南,直到江漢一帶地區,具體地方包括今河南西南部及湖北西北部。由於採集地域廣闊,又不便國自為編,故統稱“南”以示南國之詩

    《詩經》《風》出自各地的民歌,是《詩經》中的精華部分有對愛情、勞動等美好事物的吟唱,也有懷故土、思徵人及反壓迫、反欺凌的怨嘆與憤怒,常用復沓的手法來反覆詠歎,一首詩中的各章往往只有幾個字不同,表現了民歌的特色。

    《風》多半經過潤色後的民間歌謠叫“十五國風”,有160篇,是《詩經》中的核心內容。

    《詩經·國風·周南》中總計11篇:關雎、葛覃、卷耳、樛木、螽斯、桃夭、兔罝、芣苢、漢廣、汝墳、麟之趾。

  • 3 # 啊斌哥影視

    1.《詩經》“二南”釋義

    周代詩歌總集《詩經》,有關荊楚、巴蜀之風,幾乎是個空白。清人廖元度編輯的《楚風補.舊序》曾曰:“楚何以無風?楚之風——‘江永漢廣’,《周南》已載之。”“然則楚何以無風?‘江漢遊女’、‘錯薪翹然’,楚風之洋洋盈耳,渢渢乎入人深者,自古在昔,而匪今斯今矣!”(署名:時康熙戊辰、山陰何天寵昭侯氏題,下同)這恰好說明楚與巴蜀詩歌有其獨特的藝術風格和鮮明的地區色彩。不過,這是從詩歌本身尋求的某些緣故,即選詩的二重標準,但還有其深刻的政治原因。

    西周末,周王朝早已衰落,而南方的蜀國、楚國卻先後興盛起來,成為擴張拓疆的大國,而楚文化(風)的傳播又是以軍事擴張為先導的,這就不能不引起周王朝統治者的恐懼心理。加之中原華夏民族歷來把南方的諸侯當作“蠻夷”——這種社會心理,自然就不可能在《詩經》中給楚、巴、蜀與北方諸侯同等的位置了。然而,統治者總是懷有一種矛盾心理,雖然無法用軍事手段來制服南方諸侯,便在恐懼之餘,又不得不採取懷柔政策。正是統治者的這種矛盾心理,才有了“二南”,並把它們冠於《詩經》首位,成為中央王朝對諸侯教化的楷模,卻迴避了“楚風、巴風、蜀風”這樣的稱謂。因此《呂氏春秋·音初》發揮道:“禹行功,見塗山之女,禹未之遇而巡省南土。塗山之女乃令其妾侍禹於塗山之陽,女作歌,歌曰‘候人兮猗’,實始作為南音。周公及召公取風焉,以為《周南》、《召南》。”這不過是一種猜測。

    關於《風》詩,歷來有多種解釋。最早見於《山海經·大荒西經》:“太子長琴,始作樂風。”注:“風,曲也。”從一般的概念說,《風》就是樂曲之意。宋代朱熹在《詩集傳》中對“國風”的概念及來源作了經典性解說:“國者,諸侯所封之域,而風者,民俗歌謠之詩也。謂之風者,以其被上之化以有言,而其言又足以感人,如物因風之動以有聲,而其聲又足以動物也。是以諸侯採之以貢於天子,天子受之而列於樂官,於以考其俗尚之美惡,而知其政治之得失焉。舊說二南為正風,所以用之閨門鄉黨邦國而化天下也。”朱熹的解釋,上承《毛詩序》,影響後世至今。

    《詩經》問世後,對“南”也有各種各樣的解釋:宋人程大昌在《詩論一》中指出:“蓋《南》、《雅》、《頌》,樂名也,若今樂曲之在某宮者也。《南》有‘周’、‘召’;《頌》有‘周’、‘魯’、‘商’。本其所從得,而還以系其國土也。”他又在《詩論二》中說:“其在當時親見古樂者,凡舉《雅》、《頌》率參以《南》。其後《文王世子》又有所謂‘胥鼓南’者,則《南》為樂古矣。”清人崔述在所著《讀風偶識》中雲:“《南》者詩之一體,蓋其體本起於南方,而北人效之,故名曰《南》”。他們大體上指出了《南》是《詩》中獨立的一種樂歌。歸納起來,對《南》共有六種觀點:一、《南》為南化說:《毛詩·關雎序》曰:“然則《關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風。故系之周公。南,言化自北而南也”;二、《南》為南樂說;三、《南》為南土說;四、《南》為南面說;五、《南》為詩體說;六、《南》為樂器說,《南》本是樂器(鈴)之名,後孽乳為汝、漢、沱、江一帶的南方樂調之名,是南國之風。不妨視為《風》詩之一體。這六說以“南化說”為主構成了“南”的六要素,缺一不可。

    2.《詩經》“二南”的地域

    《楚風補·舊序》曰:“夫陝以東,周公主之;陝以西,召公主之。陝之東,自東而南也;陝之西,自西而南也;故曰‘二南’。系之以‘周南’,則是隱括乎東之南、西之南也”。這裡已明確地指出了“二南”的地域,“周南”即周公采邑之南,包括楚國和巴國部分疆域;“召南”即召公采邑之南,包括蜀國和巴國大部分地域。朱熹在《詩集傳》中稱:“周國本在禹貢雍州境內岐山之陽,后稷十三世孫古公亶甫始居其地,傳子王季歷,至孫文王昌,闢國浸廣。於是徙都於豐,而分岐周故地以為周公旦召公奭之采邑,且使周公為政於國中,而召公宣佈於諸侯。於是德化大成於內,而南方諸侯之國,江沱汝漢之間,莫不從化。”他接著推測說:“蓋其得之國中者,雜以南國之詩,而謂之周南。言自天子之國而被於諸侯,不但國中而已也。其得之南國者,則直謂之召南。言自方伯之國被於南方,而不敢繫於天子也”。朱熹既指出了“二南”的大致地域,同時也再次說明了“二南”的來源。這樣,我們就可以大體上斷定:《周南》就代表楚風;《召南》便能表徵巴蜀民歌。

    西周時代,巴、濮兩族尚居在長江以北的江漢區域。《左傳》昭公九年載周景王使詹桓伯對晉人曰:“巴、濮、楚、鄧,吾南土也。”西周時代巴、濮、楚、鄧併為南服的四國。其中巴國為周王朝敕予姬姓的封國,其它三國卻是殷亡後臣服於周。濮是國名,後來濮族分散稱為百濮。西周之時,南方最強大的國家是濮國,而楚國卻是在東西周之際,濮國衰落之時,強大了起來的。《史記·楚世家》稱楚為鬻熊後,其子孫即以熊為氏。戰國時代秦《詛楚文》也稱楚懷王為楚王熊相(《史記》作槐),但春秋戰國時代楚王自鑄銅器,則稱楚王酓章(惠王)、楚王酓悍(幽王)。是楚又以酓為姓,酓與廩古音同在侵部,酓姓即當為廩君之後。楚王自稱為廩君之後,證明其原本就繼承了廩君的衣缽,說明其與濮的聯絡。清江流域巴人部落群體即是廩君之後,《後漢書·巴郡南郡蠻傳》記載:“廩君死,魂魄世為白虎。巴氏以虎炊人血,遂以人祠焉。”樊綽《蠻書》卷10也記載:“巴氏祭其祖,擊鼓為祭,白虎之後也。” 這說明,巴人的祖先與楚地濮人同為廩君。

    歷史記載從春秋開始,楚國才不斷地向四面八方擴張。楚國的富強,是和它直接佔有地域廣大,以及附庸國眾多,是完全分不開的。特別是它在春秋戰國時代,楚國西境達蜀國的西部的金沙江流域,開始在雲南楚雄設官置吏,管理麗水黃金的開採。《韓非子·內儲說上》記載:“荊南之地,麗水之中生金。”明言麗水(金沙江)流域已經屬於荊楚所有。《資治通鑑》說:“周顯王七年,楚自漢中,南有巴、黔中”。《正義》稱:“楚自梁州漢中郡南有巴、渝,過江,南有黔中、巫郡”。《戰國策·楚策》亦言,由川東沿江上溯,南包夜郎、川、滇、黔廣大地區均已屬楚。這些文獻說明,楚與巴、蜀關係密切,巴、蜀為楚所“包”。恰如《荀子·議兵》所記楚國“汝、穎以為險,江漢以為池。”《淮南子·兵略訓》更進一步說:“楚地南卷沅、湘,北繞穎、泗,西包巴蜀,東裹郯、淮、穎、汝以為洫,江漢以為池,緣之以鄧林,綿之以方城,山高尋雲,溪肆無景。”巴、蜀的東鄙,北面和南方的土地,逐漸為楚所蠶食。而蜀之西南又為岷山(滎經)莊王和夜郎王(黔西)所據。

    《詩·小雅· 四月》有云:“滔滔江漢,南國之紀”。江,指的是長江;漢即是漢水。此二水成為諸夏與南蠻的分界線。巴、蜀居之於江之上游,而楚居之於江漢之間。江漢流域之間皆為古時濮人分佈之域,到得西周之世,才為楚人掠奪濮人舊居而以荊楚稱之。楚地在商、周時代,或稱為荊,《詩經》中有“蠻荊來威”的詩句,或稱為楚;或合稱為荊楚,《詩經》中還有“奮伐荊楚”的詩句。“荊”的命名,應直接與蜀人有關:《華陽國志》說開明王朝時,“樂曰荊”,是稱呼音樂為“荊”,應為古蜀語的譯音。蜀國的軍事勢力在西周,曾一度達到了鄂西——荊楚之地,走出巫山的蜀人看到了平坦而美麗的江漢平原,自然就用自己的樂“荊”來命名這塊美妙的新大陸了。因此,“荊楚”之地的“荊”,應是蜀人給它的名稱。反之,濮(荊)人稱樂為“任”;中夏稱為“南”,這雖是一種樂名之異,然而卻是不同的語言對同一種事物的稱謂。川東長江一線原為蜀國的勢力範圍,《史記·六國年表·楚表》載:“蜀伐我茲方”。《史記·楚世家》記載楚肅王四年(公元前377年)“蜀伐楚,取滋方,於是楚為捍關以拒之”。正義引《古今地名》雲:“荊州松滋縣,古鳩茲地,即楚茲方是也”。松滋,今縣,在今湖北宜都東南,距之楚之郢都的直線距離不過百餘公里。“捍關”,集解雲:“李熊說公孫述曰:東守巴郡,距捍關之口。”索隱亦云:“《郡國志》巴郡魚復縣有捍關。”據此,此捍關在今重慶市以東奉節縣。楚肅王四年,時值吳起變法失敗以後,蜀於是揮師東下長驅直入楚腹地,蜀大軍能出三峽,進軍清江口之東,說明在川東長江之地可以暢通無阻。《太平寰宇記》在清江下載:“磨嵯山本在黔州界,極高,蠻依為巢穴,頗為邊患。蜀王擊之,屢獲神助,故所在祀之。”徐中舒先生在《論巴蜀文化》中說此雖出自傳說,但清江原為蜀地,則是不可否認的事實。“清江”之名,就是蜀人給其命名的,因此,巴在巫夔以西的五郡,戰國前必然也是蜀的舊壤。正因為疆域的更迭,也就造成了“二南”趨向於交融的條件。

    3.《詩經》“二南”之比較

    中國最早的一首愛情詩歌,據說是大禹的妻子塗山氏女嬌寂寞時所作。因為她派使女到塗山的南麓去等候禹的歸來,可是一等禹不回來,兩等禹也不回來,等得她煩躁和心慌,寂寞的時候便唱道:等候的人啊,多麼的長久喲!《淮南子》裡記載“禹治洪水,通轘轅山,化為熊” 。“塗山氏往,見禹方為熊,慚而去。至嵩高山下,化為石。”塗山氏化石的鬱郁情衷無處可訴,三過其門而不入的大禹,當然無法想象形影單隻的思婦,有多少回日高懶起,夜不成眠呢!後來詩經國風裡的那些“樂而不淫,哀而不傷”的詩歌,都是從這首詩歌裡學來的,於是人們學會寫愛情詩歌,周王朝也才有詩可採。

    朱熹在《詩集傳》中說明了周王朝采詩的用途後指出:“孔子謂伯魚曰:‘女為周南召南也矣。人而不為周南召南,其猶正牆面而立也與’。儀禮,鄉飲酒鄉射燕禮,皆合樂周南《關雎》、《葛覃》、《卷耳》;召南《鵲巢》、《采蘩》、《採蘋》。燕禮又有房中之樂。鄭氏注曰:‘絃歌周南召南不用鐘聲。雲房中者,後夫人之所諷誦以事其君子’。”正因為要合樂,那些南方的民歌,就不得不進行刪節。今天流傳下來的“二南”,也就不可能是楚、巴蜀民歌的原貌了,加之蜀國的文字與中原文字自成體系,還要透過翻譯,所以,蜀國的民歌的原汁原味也就蕩然無存了。為此,《楚風補》參訂還說:“蓋以有韻之言,前古所少。文王師鬻熊著書二十二篇,而聲詩之義闕如。惟南國化行,‘江’、‘漢’數章,彬彬‘風’始。……緣其時,楚未受封,統於‘二南’,其‘風’雖周,其聲其辭嚴然江、漢間野人女子之所作也。茲不敢忘聲教所自始,故以‘江’、‘漢’諸詩首之。三楚之風或亦可採錄歟”!

    《詩經》十五國風,我們不能簡單地認為就是採自十一個國家,雖主要採自黃河流域,但也遠及長江流域,跨度長達600餘年,在這麼長的年代裡,在那樣寬的地域裡,而表現裡面的變異性卻小。形式主要是用四言,而尤其值得注意的是,音韻差不多一律。音韻的一律就是21世紀都很難辦到,南北東西有各地的方言,甚至不同的語言文字,音韻就相差甚遠,但在《詩經》裡卻呈現一個統一性。這正說明《詩經》是經過一道加工程式的。根據清代以來的古代音韻學家的考證,《詩經》以及周代的其它韻文,所押的韻部是一致的,可見古代這些民歌民謠,在輯錄時,已經過樂官、史官們的整理,都用統一的“雅言”。但從《華陽國志·巴志》錄的巴國三首民歌來看,它們與《詩經》中的詩的內容及形式,幾乎相同,又可佐證,那種加工又有一定的度的。

    《詩經·周南》中的詩歌主要是楚國漢、汝流域的民歌,自然就包括巴國的民歌,清人方玉潤在《詩經原始》中說:“南者,周以南之地也,大略所采詩皆周南詩多,故命之曰《周南》。”《召南》中的詩歌主要是蜀國江、沱流域的民歌,同時也包括巴國的民歌。《詩經原始》中亦說:“其所採民間歌謠,有與公涉者,有與公無涉者,均謂之《召南》。”時過境遷,我們今天當然不能簡單地的指認那一首是楚國民歌,那一首是巴國民歌,那一首是蜀國民歌,但從“二南”的內容中我們卻可以看到:楚風與蜀文化的交流,巴文化起到了橋樑的作用,而最後趨向融合。

    《周南雎鳩》取冠《三百》;《鵲巢》亦置《召南》之首,可推測:在楚、巴、蜀三國中只有巴是姬姓封國,由此,把巴國的民歌放於“二南之首”,這是周王朝對巴國的看重,抑或是教化的榜樣。從文獻上看:能夠證明《雎鳩》是巴國民歌的不僅有《汲冢周書·王會》篇,說的是四夷與其貢品之中的幾句話:“西申以鳳鳥。丘羌鸞鳥。巴人以比翼鳥。方揚以皇鳥。蜀人以文翰。方人以孔鳥。鸞揚之翟。倉吾翡翠。”還有《山海經.海外南經》中對“比翼鳥”的記敘:“比翼鳥在其東,其為鳥青、赤,兩鳥比翼。曰在南山東”。其中巴人的貢品即“比翼鳥”,它就是巴人在《南山經·青丘山》中所說的“鴛鴦”(或曰黃鴨)一類水鳥。它們雌雄相依,死都不相離的水鳥。巴人習居水邊,故能捕獲。以此推斷:《雎鳩》可能是巴人的賀婚歌。但這種水鳥在南方較普遍,巴國有,蜀國也有,楚國亦有,所以,《雎鳩》這首民歌是各地民歌相互影響最後才定形的。另據推測:“雎”字便是巴蜀文字的音譯,所以後世漢語中就沒有“雎”字的意義項,可作補證。朱熹在《詩集傳》(下同)中把二詩作了比較後說:“《鵲巢》:此詩之意,猶周南之有《關雎》也”。他從教化的角度認為“諸侯之子嫁於諸侯,送御皆百兩”那樣一個宏大場面,這樣《召南·鵲巢》便與《周南.關雎》的詩意混同了。他在《大序》“國君積德累功以起家,德如鳲鳩,乃可配焉”的基礎上進一步發揮道:“南國諸侯被文王之化,其女子亦被后妃之化,故嫁於諸侯,而其家人美之。”然而,《鵲巢》與《關雎》還有明顯的區別:它隱含了巴華人的委婉的憤怒,“維鵲有巢,維鳩居之”。巴國由於受楚國的壓迫,不得不從巴山與漢水間南遷進入川東。因此,巴人借“鵲巢鳩居”來唱出了他們對佔領者的不滿之情,抑或是留居川東的蜀人對新的統治者(巴王朝)表露的一種憤懣。《華陽國志·巴志》說:巴國“其民質直好義,土風敦厚,有先民之流。”又說:“而其失在於重遲魯鈍,俗素樸,無造次辨麗之氣。”意思是說,巴人淳樸,性直好義,不隨便造次,語言直率,無巧言華麗之辭。不僅民眾,王族亦尚武好鬥。李文昌《圖經》載:‘巴王、濮王會盟於此(按:指合川釣魚山),酒酣擊劍相殺,並墓而葬”。所以,《鵲巢》詩的深層含義(象徵)完全是巴人借“鵲巢鳩居”抒發的反抗之情。

    方玉潤《詩經原始》中指出:“自序、傳來,說《詩》者無不以鵲巢鳩居況女居男室矣。夫男女同類也,鵲鳩異物也,而何以為配乎?”所以,他在詩後《眉評》中說:“取譬只在首二句,餘皆敷衍。且美中含刺,不及《關雎》遠矣。《二南》皆以昏詞為首,如《易》上經首《乾》、《坤》,下經首《鹹》、《恆》,陰陽為道所始也。”從字面上看:《關雎》歌頌的是巴、楚地農村青年男女結合的賀婚歌,而《鵲巢》卻是巴蜀貴族婚禮告廟辭。由於兩地地域接近,主要居民同為濮人,因此,所表露的詩歌意境也就有了些許相似處。

    朱子說:“《采蘩》:蓋古者後夫人有親蠶之禮,此詩亦猶周南之有《葛覃》也”。《采蘩》是首勞動民歌,這首詩很明顯是蜀國的。《詩經原始》說:“《小序》以夫人奉祀為‘不失職’,故毛、鄭、孔三家皆主祭祀言。《集傳》既從其說,又疑為親蠶事,蓋泥《采蘩》、《公宮》等字,以為祭祀用耳。殊知蘩乃主蠶之物,陸氏佃雲‘蒿青而高,蘩白而繁。《七月》之詩曰‘采蘩祁祁’,以生蠶也。今覆蠶種尚用蒿’雲。”“蘩”即蒿,有消毒的作用。蜀國是桑蠶的發源地,從文字學角度講:“蜀”字是象形字,就是由野蠶演化而來的。因此,《采蘩》是至今被保留下來的蜀國桑蠶文化的代表作。巴地某些地方至今也無桑蠶,即使養蠶植桑,也是受蜀國的影響才開始的,時間較晚。《華陽國志·巴志》在“涪陵郡”下載:川東“土地山險水灘,人多戇勇、多獽。蜑之民,縣邑阿黨,鬥訟必死,無蠶桑,少文學。” 其已明確指出巴地“無桑蠶”的事實

    西周早期的一件蜀戈,內部飾紋圖案以一身作屈曲蠕動狀的蠶為中心,四周分佈一圈圓點,象徵蠶子或桑葉,左側橫一桑樹,蠶上都有表示伐桑所用的斧形工具符號,證實了蜀地蠶桑起源時代之早。蜀人的桑蠶文化,又直接與黃帝的正妃嫘祖有關。《帝系》紀載曰:“黃帝……娶於西陵氏之子,謂之嫘祖氏,產青陽及昌意。青陽降居泜水,昌意降居若水。昌意娶於蜀山氏,蜀山氏之子謂之昌濮氏,產顓頊。”《史記·五帝本妃》所記大同。以後諸史所記,皆本乎此。

    關於嫘祖,丁度《集韻》稱:“嫘,姓也。《史記·五帝紀》:‘黃帝娶於西陵氏女,為正妃,是為嫘祖。’”另據嫘祖所在川北鹽亭縣故里的民間傳說,嫘祖姓王名風,她的母親因夢綵鳳入懷感而生嫘祖,故取名鳳。唐代四川省江油縣青蓮鄉(當時屬漳明縣)大詩人李白的老師趙蕤的《嫘祖聖地》唐碑也稱她為“女中聖賢王鳳,黃帝元妃嫘祖”。《山海經·海內經》兩處作“黃帝娶雷祖”、“黃帝妻雷祖”,“雷祖”即“嫘祖”。《史記·五帝本紀》、《通鑑外紀》、《通鑑前編》、《集韻》、《雲笈七籤》諸書皆作“嫘祖”;《史記·索隱》、《南嶽志》作“累祖”。因其始創蠶絲事業,堪為後世效法者,可謂之為“祖”,故稱她為“嫘祖”。“嫘祖”可能是西陵氏王鳳成為黃帝正妃後,黃帝賜給她的名字;也可能是她養蠶治絲,受萬民感戴而給她的尊號。這樣,嫘祖成為蜀桑蠶文化的奠基人,使蜀文化向外部世界交流成為可能。

    《山海經·中次十一》曰:“宣山,其上有桑焉,大五十尺,其枝四衢,其葉大尺餘,赤理、黃華、青葉,名曰帝女之桑”。這裡已把“女”與“桑”相連。《山海經·海外北經》又曰:“歐絲之野大踵東,一女子跪據樹歐絲”。這便是後世蜀地蠶神“馬頭娘”神話的雛形。從《山海經》中的記敘,我們得知這就是巴蜀桑蠶文化對外傳播的結果。除此外,還有(晉)王嘉《拾遺記》卷十還記載了關於“冰蠶”的傳聞:“員嶠山……有冰蠶,長七寸,黑色,有角有鱗,以霜雪覆之,然後作繭。長一尺,其色五彩,織為文錦,入水不濡;以之投火,經縮不燎。唐堯之世,海人獻之,堯以為黼黻”。“員嶠山”我們不得而知,但“海人獻之”,我們卻可以推斷:“海人”說的就是四川內陸海的蜀人,因為,巴蜀大地自古就有冰蠶的民間傳說。從上述,可知蜀國是養蠶植桑的發源地,《采蘩》又是蜀地的桑蠶的勞動歌曲,而《詩經》作為周王朝的唯一一部詩歌總集,它絕不會放棄源而誦其流罷。因此,《詩經原始》指出:“召地去周未遠,故風尚略同。《周》有《葛覃》,《召》亦有《采蘩》,均之蠶事為本,女工是重。”其僅此說明詩的思想內容相同,而描繪的物件卻各異,《葛覃》與桑蠶並無直接關係,因為,葛覃是原始人類用來連線樹葉禦寒的原料,也是後來人們製衣的主要材料,所以,《葛覃》是尚無桑蠶的楚地濮人民歌。反之,就是楚風受蜀國桑蠶文化的影響所至。

    《周南·卷耳》與《召南.草蟲》皆為農村婦女思念征夫之作,可朱子卻說:“《草蟲》:南國被文王之化,諸侯大夫行役在外,其妻獨居,感時物之變,而思其君子如此。亦若周南之《卷耳》也”。卷耳是南方的一種野菜,而草蟲卻是南方普遍的一種能鳴的蝗蟲,詩中表露的思夫心情又是相似的,也可看作天下婦女的共同心理罷。這種相似,我們還可以看作是楚風與巴蜀文化相互影響的結果。

    《召南·江有汜》這首詩,我們可以從其文字看到:應該是巴蜀之地的民歌,“汜”指的就是巴國舊疆,而“沱”指的蜀國境內的沱江。為此,朱子曰:“《江有汜》:水決復入為汜,今江陵漢陽安復之間蓋多有之。江有沱:江、沱之別者也。”“汜”與“沱”都是長江支流。從詩開頭“江有汜、之子歸、不我以”得知:其指的是鄂西的巴國故地,接著“江有沱、之子歸、不我過”,它卻指的是蜀國疆域。我想這應該是編詩者把兩地相同的民歌綜合在一起的結果。“沱”也指江水的回水處(或角落),如《川東情歌》有云:“送郎看見一條河,河邊一個回水沱。江水也有回頭意,情哥切莫丟了奴。”這首後起的民歌,也可以作為旁證。

    朱熹從儒家的詩教說出發,從《召南》整體曰:“愚按《鵲巢》至《採蘋》,言夫人大夫妻,以見當時國君大夫被文王之化,而能修身以正其家也。《甘棠》以下,又見由方伯能布文王之化而國君能修之家以及其國也。”由此,他說:“《甘棠》:召伯之行循南國,以布文王之政,或舍甘棠之下,其後人思其德,故愛其樹不忍傷也。”他對《行露》一詩繼續發揮道:“南國之人遵召伯之禮自守,而不畏強暴所汙者,自述已志,作此詩以絕其人”。從文化學角度講:方伯成為連線周王朝與南方諸侯的文化使者,客觀上起到了促進楚風與巴蜀文化交流的作用。

  • 4 # 泰霖元亨利貞

    周南,西周初,周公姬旦和召公姬奭是分陝而治的。姬旦長住東都洛邑,統治東方諸侯,姬奭長住西都鎬京,統治西方諸侯。周南是當時周公統治的南方流域,召南是召公統治的南方流域。《周南》、《召南》屢次提到長江、漢水、汝水,可以證明“二南”是包括長江、漢水、汝水流域的詩歌。就詩樂而言,就是南音,故可說是《周南風》、《召南風》的省稱。

    《詩經》開篇的“周南”與“召南”為四千年前產生於安徽省懷遠縣境內塗山地區的由塗山氏開創的一種音樂風格——“南音”“南樂”,因受到周公和召公兩位名人的推崇,而被定名為“周南”與“召南”。塗山氏也可以說是有史記載以來,中國最早的詩歌創作者與中華音樂奠基人。《詩經》將“周南”與“召南”定為開篇,是因為《詩經》的編撰者為塗山地區的春秋向國公主向姜,而將本地區流傳的音樂定為周朝數種音樂的起始。

  • 5 # 東方鄉土

    周南”是當時周公統治下的南方地區的民歌,範圍包括洛陽以南,直到江漢一帶地區,具體地方包括今河南西南部及湖北西北部。由於採集地域廣闊,又不便國自為編,故統稱“南”以示南國之詩。

  • 6 # 秋葉怡人

    周南”是當時周公統治下的南方地區的民歌,範圍包括洛陽以南,直到江漢一帶地區,具體地方包括今河南西南部及湖北西北部。

  • 7 # 東來永悅

    周南是當時周公統治下的南方地區的民歌,範圍包括洛陽以南,直到江漢一帶地區,具體指今河南西部以及湖北西北部!

  • 8 # 三羽鳥

    據史料記載,《周南》選自《詩經·國風》。

    《詩經》是中國最早的詩歌總集,它收集了從西周初年到春秋中葉500年的詩歌305篇。因其中的作品都可以用樂器伴奏演唱,又被之稱為中國古代第一部樂歌總集。雖歷經數千年的歲月滄桑,依然閃爍著耀眼的光芒,在中國和世界的文化史上,產生廣泛深刻的影響。

    1.《國風》溯源

    《詩經》分風、雅、頌三個部分,“風”又稱“國風”。宋·朱熹《詩集傳》對“國風”的概念及來源作了經典性解說:“國者,諸侯所封之域;而風者,民俗歌謠之詩也”。《莊子·齊物論曰:“夫大快噫氣,其名為風。”民俗歌謠是大自然賜予的文化符碼,吟詠傳唱是古先民賡續的聲響之源,隨風而起,始終生動鮮活。周代設有采詩之官,每年春天時節,委派樂師專門負責採集帶有地方特色的風俗歌謠,整理後交給太師(負責音樂之官)譜曲演奏,這就是國風的來源。

    《國風》共有15組160篇,是《詩經》最本源、最精華的部分,主要收錄十幾個諸侯國或地區的樂曲。作品大多反映當時的社會制度和

    社會狀況,更有反映勞動、打獵等社會生活面貌,以及大量民風民俗方面的動人篇章。

    2.關於“周”和“召”

    3000多年前,古公宣父(周文王的祖父)因受到戎狄的侵逼,由豳遷到岐山的周原(今陝西岐山),率周人在這裡闢草菜,立家室,築城郭,設官吏,並利用奴隸從事生產,原始社會逐漸解體,已進入社會階級,“周道之興自此始”,史稱“岐周”,是西周的聖都和重要的祭祀中心。又經王季歷、周文王、周武王幾代人的努力最終翦滅殷商王朝而得天下,將岐周稱為“周原”。當年周文王滅了崇國後,在灃水西岸營建豐京,將都城從岐邑遷至豐京;後來周武王時在灃水東岸建立了鎬京。西周王朝的國都是豐京和鎬京,在歷史上一起並稱為“豐鎬”,是西周宗廟和朝廷所在地,豐鎬是中國歷史上最早稱為“京”的都城,也是中國最早期的城市,作為西周首都沿用了近300年,見證了西周王朝從建國、發展、強盛到衰落的全過程,共同發揮著中樞作用,又稱宗周。滅商後,周王朝為保衛宗周鎮撫東方治理天下,又在“天下中心”的洛陽建立東都,取“成王的周以成就周道”之意,名為“成周”。

    古代周朝實行的是“封建制”,即封國土、建諸侯的制度。周天子直接統治王畿地區,而將天下其他土地分給王族、功臣以及前朝貴族的

    後代,建立諸侯國。也就是說成周和宗周及其周邊的一些區域屬於周天子的直接勢力範圍,周武王卻把岐邑轄境分封給周、召二公作為採

    邑。事實上,“周”和“召”本自周公、召公“分陝而治”而得名。

    《國風》包括《周南》《召南》《邶風》《鄘風》《衛風》《王風》《鄭風》《齊風》《魏風》《唐風》《秦風》《陳風》《檜風》《曹風》《豳風》,也稱為“十五國風”。從中不難看出,“風”通常是以地名來命名的。但對《詩經》開頭兩篇《周南》和《召南》產生的地區和具體意思,歷來有多種解釋,至今尚未得出一致的結論,值得大家探究與思考。

    至於“南”的含義,《詩經》問世後,對“南”有各種各樣的解釋,歸納起來有六種觀點:

    ①“南”為南化說。《毛詩·關雎序》曰:“然則,《關雎》《麟趾》之化,王者之風。故系之周公。南,言化自北而南也”;②“南”為南

    這六說以“南化說”為主構成了“南”的六要素,缺一不可。

    《周南》《召南》絕大部分的詩歌是西周未東周初的作品。《詩經·周南》中的詩歌主要是楚國漢、汝流域的民歌,自然就包括巴國的民歌。《詩經·召南》中的詩歌主要是蜀國江、汝流域的民歌,同時也包括巴國的民歌。時過境遷,我們今天當然不能簡單的指認哪一首是楚國民歌,哪一首是巴國民歌,但從《周南》《召南》的內容中,我們可以看到:楚風與蜀文化的交流,巴文化起到了橋樑的作用,而最後趨向交流融合。舊說以為是周文王時期的詩歌,是沒有根據的。

  • 9 # 造作的楚狂人

    《周南》選自《詩經·國風》。眾所周知,《詩經》分為風、雅、頌三種形式。而其中,又以“風”的篇目最多,也最為後世傳頌。

    所謂“風”,就是指民間歌謠,《詩經》中有國風十五篇,包括:《邶風》、《鄘風》、《衛風》、《鄭風》、《齊風》等等,在此不一一列舉。

    可以看到,“風”通常是以地名來命名的。什麼地方的民歌,就叫什麼風。如鄭國叫鄭風,齊國叫齊風。

    但十五國風中有兩篇,卻與眾不同,一個叫《周南》,一個叫《召南》。這兩個是怎麼回事呢?以下就來回答這個問題。

    周公與召公分陝而治

    周公姓姬名旦,召公姓姬名奭,兩個人是西周早期非常重要的執政大臣,地位不分伯仲。

    話說周武王滅商後,不久就去世了,繼位的周成王非常年幼,沒有能力治理國家。彼時周朝初立,國家不穩,各地都懷有叛亂之心。

    周公便代替成王執政,輔助成王平定叛亂,穩定大局。

    召公姬奭則是另外一位功勞地位都很高的人物,他與周公在武王伐商過程中,成為武王的左右手。

    周公執政,則有人散佈流言,說周公心懷不軌,召公因此懷疑周公。周公則向召公表明心跡,取得了他的信任。

    兩人決定分陝而治。“陝”大約在今天三門峽一帶。以陝為界,把周朝領土分為兩塊,陝東歸周公管理,陝西歸召公管理。

    兩人也有分工。陝東的周公主要是防備殷商遺民叛亂,穩定東部秩序;陝西的召公則主要負責開發西部農業生產,穩定後方。

    由於周朝分成了兩部分,所以《國風》中就沒有《周風》這一說。《周南》和《召南》加起來,就是所謂的“周風”,一個指的是周公轄地,一個是召公轄地。

    “南”是什麼意思?

    那麼,這個“南”作何解釋呢?

    有人說,南就是南方。《周南》和《召南》指的就是,周公和召公轄地的南方地區。

    似乎很有道理,但又有漏洞。為何偏偏只收集南方地區的民歌,其他地區憑什麼沒有?而南方,又是以什麼作為劃分依據呢?說不清楚。

    十五國風中的其它十三篇,都是整個地區的民歌,為什麼只有周和召兩個地方,是“南”?非常奇怪。

    關於這個問題,實際上學界至今沒有定論。但有一種說法,筆者認為非常有道理。

    “南”不是方位,而是一種音樂,或者樂器

    查閱“南”字釋義,其中有一條解釋:

    南,象形,甲骨文字形,是鍾鎛之類的樂器。《詩·小雅·鼓鍾》有“以雅以南”這樣的句子。

    原來,南是一個象形字,本意就是指樂器。後來引申為方位詞,可能是因為喜歡演奏這種音樂的人,大多集中在南方地區。所以就用“南”,來稱呼這個地區。

    《禮記·樂記》記載:“昔者舜作五絃之琴,以歌《南風》。”

    這裡是說,舜帝作了《南風》這首詩歌。結合前文,“南風”就不應該解釋為南方地區的民歌,而是“以南為樂器演奏的民歌”。

    由此我們好理解了,《周南》和《召南》,或許與方位地區無關,而與樂器有關。“南”是一種音樂風格,而不是方位

    《周南》、《召南》,就是指周公和召公整個的轄地內,用南演奏的詩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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