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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在水那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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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米媽談教育
“老師因為打孩子被舉報,學校立馬辭退了老師,這樣真得好嗎?”我們小時候這都不算事。老師直接拿竹竿的教鞭打,有一次乾脆把教鞭都打破了,也沒見家長來找老師。雖然站在家長的角度,我也覺得體罰學生不對,但事有大小、輕重。像題主提到的這個,家長直接報警,就有點過了。
本來對孩子的教育,就應該是家校配合完成。這個案例是屬於家校配合做的不到位,才造成了這樣的結果。
老師有責任,家長亦不能置身事外!都說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師,如果能在學校把老師氣到擰孩子,不可能孩子沒有犯錯。誰吃飽了撐的沒事發火打人啊,更何況是成年人。所以這件事發生後,首先家長應該找到老師,先了解情況,同時也向自己的孩子瞭解當時的情況。還可以側面向其他在場的孩子瞭解。其次,家長應該本著解決問題的初衷,好好和老師溝通。孩子到底是因為什麼原因導致老師要這樣做,如果是家長平時教育不到位,那意識到自己的不足後,積極調整自己的教育方式。當然也應該善意地提出,希望老師及時反映孩子的在校表現,有做得不好的地方可以告訴家長,大家一起來教育好孩子。
不要和學校、老師產生對立。如果一旦發生這樣的事,吃虧的總是自己。你的孩子很有可能會被老師忽略,甚至被孤立。不僅僅是老師,包括同學。都不敢接近你的孩子了,稍微碰著點兒就報警,誰還敢管你的孩子,誰還敢跟你的孩子交往交流?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個人觀點僅供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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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使用者61182418252
老師打學生是不對的。老師只能用道理來教育學生,這是我們人類走向文明的標誌。原來的教育學生,老師是可以打學生的,用鐵戒尺,用教鞭打,可以罰站,可以罰跪,可以關起來,這些都是不文明的教育方式。今天,我們是文明社會,文明城市,老師就不能動手了。學生再調皮搗蛋,學生學習再差,老師都是不能體罰學生的,老師可以用學校的規章制度來管理學生,用《教師法》,用《青少年保護法》,用黨的教育方針,教育教學理論來管理學生,用這些黨的法律法規來指導自己的工作和學習,我們現在每年老師都要進行師德師風學習和考試,進行年度總結和履職考核,目的就是保證教師的教育教學方法和質量。並且,各級管理都很規範,學生可以舉報老師的違紀違規,老師可以舉報學校領導的違紀違規,總之,一切都是規範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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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夜深人靜思流年
現在這樣的事情不少吧?記得那個在校門口被學生捅死的老師嗎?記得那個因為被學生家長威逼道歉失去尊嚴從而跳樓的老師嗎?現在都流傳這一句話,老師也是高危職業!
打孩子肯定是不對的,教育法不允許!所以,無論打到什麼程度,動手就錯了!都說,知錯能改,善莫大焉,給老師一個機會,如果可以的話,和家長協商賠償也可以呀。為什麼一定要走到這樣的地步?老師真的不能犯錯嗎?這個社會對老師的要求太高了!
所以,希望社會,家長對老師支援一些,包容一些,沒有那麼多人面獸心的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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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孫老師談孩子教育
不好!這是錯上加錯!老師打學生,違紀違法,是非常錯誤的!
有關教育方面的法律法規,嚴禁老師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
所以,家長舉報老師的違法行為是正確的,合理的,是對法律的維護、對孩子人身權利的保護。但是,學校立馬辭退老師,卻是錯誤的。老師犯了錯誤,學校應該批評教育,幫助他改正錯誤。改正錯誤的老師,還是好老師;而且改正錯誤的老師,更加珍貴,因為他已經有了一次犯錯誤的經驗,以後不會再重蹈覆轍!
遺憾的是,學校卻把老師“立馬辭退”了。
這樣極“左”的做法,太簡單粗暴,不僅會傷了當事老師的心,也會寒了其他老師的心!
這不是明智的做法,缺乏溫情,缺乏人性!
建議學校立馬找到那位老師,向他承認錯誤,承認辭退老師不對;但一定要讓他認識到打學生也不對,從而承認錯誤,改正錯誤!
如果他能確實改正錯誤,那麼學校就應該繼續聘任他,讓他發揮聰明才智,繼續為教育事業做貢獻。
總之,學校一定要給老師一次改正錯誤的機會,不能一棍子打死!
我們縣一小老師,擰了孩子一下,孩子的肩膀青了,家長直接報警,把老師帶走問話,事情合解後,學校直接把老師辭退了!我怎麼感覺有點替老師冤的慌?
回覆列表
老師打孩子被舉報,學校立馬辭退了老師,這當然不好!
老師打學生,動作上肯定不對!但是為什麼打,要一分為二看待。錯在老師,學校應該處罰教育。
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
若是孩子讓老師不開心,老師心情不爽,出於報復心理打了孩子,那這個老師被舉報,因為師者,應該有基本的愛心和寬容心;至於立馬被辭退,值得商榷(理由見後面);
若是孩子的行為和思想有問題,老師一時著急,沒有把握輕重,那老師應該給孩子道歉,並及時處理孩子淤青。但我認為不能辭退該老師。首先,孩子有問題,師者,要引導;怎麼引導,就是教育方法問題;出發點很好,選擇了不好的方式,我認為可以由學校對老師進行教育方法培訓,這也是需要教師成長的必修之課;天性有愛心的老師一畢業就會有,但是有耐心有恆心的老師也慢慢修煉,慢慢積累的。
白雪皚皚的遠山,震撼心靈,卻非一日之寒的功夫。
如果不給任何修正的機會立馬把老師辭退,會引起社會負面效果,不利於教育發展:會把一些負責的老師嚇住(以後是管還是不管?!);家長也逐步囂張;孩子更是得寸進尺。
教師和學生都是人,是人就會有錯。有錯不怕,怕錯不改正,或者不給改正的機會,我認為都不是正確的。這個老師如果沒有神經錯亂,絕不可能無緣故去打學生。所以要應該給予一定的懲戒,更應該給個糾錯的機會,而不是一下子把老師辭退。看似是一個老師被辭退,但是一群老師都看著,看的膽戰心驚,難免自己一認真,輕則被處罰,重則丟飯碗;
家長感覺是自己的權益得到維護,這是積極的一面;不積極地還慫恿其他家長和老師對著幹,以彰顯自己內心的那點見不得人的本事;
最後,毀了孩子!因為孩子還沒有穩固的是非善惡之心,家長沒有原則地折騰,會讓孩子感到驕傲:看我父母多厲害,把老師告來被撤職了(原本老師在孩子心目中還是很有威嚴的,卻原來很輕易就被撤職了,不足懼也)!看你們以後還敢惹我不?!實際上,後面也沒有老師會教育這個孩子!孩子逐漸養成目中無人、唯我獨尊的性格,那後果就嚴重了。(學校有範例,結果後期是家長沒有滿足孩子的願望,直接和家長打架了)。
建議:
老師不要動手,讓孩子親近你,崇拜你,然後願意信任你,讓你的教育熱情、淵博知識得到淋漓盡致的發揮;學校、教育部門在處理問題時,還是給老師留點尊嚴,讓所有教師對教育充滿信心;家長輕易不要舉報,分析孩子和老師發生問題雙方的原因,本著解決問題的原則,給孩子和老師留點退路;期望孩子逐漸明白老師確實不是為了難為自己,是期待自己譜寫人生華彩篇章……
多麼美好的願望,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