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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老貓碎碎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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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愛情加油館
要彩禮的叫嫁娶
不要彩禮的是結婚
嫁娶是二個家庭的事,也比較傾向於傳統習俗,
就是女方嫁到男方,男方給的彩禮就是“買斷”女方,
嫁出的女兒潑出的水,以後回孃家就是客人了。
然後為夫家生兒育女,給公婆養老送終,
是脫離了自己的原生家庭和丈夫的原生家庭結合在一起了。
這比較符合中國的傳統國情,是以家族以集體的形式傳承和延續生命和財產。
不要彩禮的結婚,更符合現代意識。
那就是男女成年以後,一起脫離原生家庭,
然後二人結合組成自己的小家庭。
在這樣的關係中,雙方更平等。
雙方父母願意為了減輕自己孩子的負擔,拿出房子首付,小夫妻自己還貸。
當然,不管男方還是女方,其中一方有房子的,都可以住。
至於以後懷孕生產,也沒有必須婆婆照顧的想法,願意去月子中心就去,願意找月嫂就找,
反正小家庭的事,一切夫妻二人商量決定。
因為時代在發展,個體越來越獨立,無需承擔太多的家族壓力。
所以,要不要彩禮,是看選擇哪一種婚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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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蠻好看
國家已經規定了基本數子,剩下的就看男方的實際情況,前提都是自願的,部分大齡女嫁不出去了跟父母也有一定的關係,臨時漲價雙方談好的一看男方家沒猶豫又臨時加價,沒誠信,結果就是一拍兩散
你的問題描述不對,目前國家還沒有出臺關於彩禮的法律法規政策,只是不提倡,不屬於強制性,因為這個只是民間習俗而已,但是國家不提倡過高的彩禮。同時,在多個省份均有推廣簡辦婚宴,國家是不支援大家結婚時大操大辦的。
結婚後彩禮歸誰:
彩禮實質上是為達成結婚目的的贈與。也就是說男女雙方依法進行了結婚登記,彩禮理應歸女方所有。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無特殊約定,彩禮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婚姻法明確規定了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才可能是夫妻共同財產,而彩禮一般是婚前所得,根據婚姻法的規定,一方的婚前財產或者是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屬於夫妻個人財產。
按照中國傳統文化,是應該給彩禮的,至於彩禮的多少,是應該兩家去協商,但女方不能為了錢獅子大開口漫天要價,應該根據男方家庭情況去考慮。當然男方不能一分不給,彩禮也是誠意的表現之一,不能單純理解為“賣閨女”。如果索要彩禮錢超出男方家庭承受能力,那就真的成了“賣閨女“了。還有一種情況是女方家裡有弟弟,女方索要高額彩禮錢是為弟弟準備的,這樣的”扶弟魔“家庭也不在少數,並在當地形成惡性迴圈,逐漸拉高彩禮錢平均線,這種情況只會讓男方娶妻成本越來越高。
當然,我也希望我們能多學學西方社會,男女婚姻是兩個人的事,雙方家庭不能過多的干涉,但問題是中西方文化差異太大,最好的辦法就是彩禮錢要回歸他的本質屬性,是文化的一種體現,意思意思一下,而不是“高價賣閨女”。這樣就不會再重演“錢打鴛鴦”的悲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