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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溫哥華1號

    你好,先要明白加七萬背後的原因:

    1.七萬費其實是算到房子價格裡面的;

    2.因為它的備案價是政府規定的,但合同又不能超過麵價,只能以其它的名義來收這個差價的部分;而且加了價後,市場還接受;

    3.你可以向房管局申訴,但是賣方也有權不賣給你;

    4.集體申訴;

    5.多看幾家樓盤,看看價格是否符合行情,可抱團爭取團購優惠。

  • 2 # 不想做房奴

    新房開發商之所以要購房者額外再交7萬元,那是在開發商的預算裡,開發商在建設初期預算就有一項,即房子建好後會把房子買給中介公司,由中介公司出面按揭,這樣開發商就可以拿到房子全款,進行二期開發(因為開發商是不能用房子抵押按揭的),現在開發商直接銷售了,按理來說應該沒有這中介費在裡面,可以免去的,但開發商一般都很貪婪的。作為購房者可以不交,最好的方法是轉身離開,保證開發商會追上來說,額外的費用可以不收,畢竟開發商已經達到預期銷售價啦。

  • 3 # 2020年我十八歲

    這明顯就是開發商想加價出售,想超過備案價格出售是違規的,開發商敢這樣做說明他們也是有一定的底氣,想跟他們死磕的話可以花幾百元隨便找幾個人打電話舉報他們,如果他們不收這次費用的話就繼續買,如果還是照樣收費的話,那就去買其他樓盤吧。

  • 4 # 張衛東說茶聊地產

    這種情況在我們這兒~浙江省基本沒有。

    估計在中部地區或者北方有些地區還有這種違規售房。浙江省對房地產開發企業管理挺嚴的,對銷售模式、銷售現場、預售證審批發放、售價備案、合同管理等等環節都有嚴格規定,並且還要抽查,如果開發商有違規要嚴罰!所以,如果出現這種超出合同備案價再收費的現象,老早被舉報查處了,你還乖乖交錢?

    現在有些開發商打著“精裝修”幌子另外訂合同加錢的現象,也偶爾有的,這個呢也是處於灰色有點“打擦邊球”。但是,明目張膽另外再收中介費的,那就比較惡劣,建議向房產主管部門舉報其亂收費,大家都不要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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