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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小灰灰的心理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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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流浪的尼古拉斯
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又稱人質情結,人質綜合症。
起源於1973年瑞典首都斯德哥爾摩的一起銀行搶劫案,後續人質和劫匪發生的一系列故事,超越常理。
個人認為,每個人承受的恐懼限度是不一樣的。當恐懼超越個體的認知底線,易發生此類綜合症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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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陰陽扣波波老師
斯德哥爾摩綜合症就是人質效應。綜合症的存在,我的理解是,這似乎說明人所存在的社會性中的依附性、服從性,在絕對力量面前,人的內心,會產生一種依附、服從和崇拜的心理。尤其是在生命安全遭受釗重大威脅時,這個人會無意識地放棄之前長期形成的所有道德標準和底線,而絕對服從對方,依賴對方。
斯德哥爾摩綜合徵,斯德哥爾摩效應,又稱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或者稱為人質情結或人質綜合徵,是指被害者對於犯罪者產生情感,甚至反過來幫助犯罪者的一種情結。這個情感造成被害人對加害人產生好感、依賴性、甚至協助加害人。
被害人對犯罪分子產生一種心理上的依賴感。他們的生死操控在犯罪分子手裡,犯罪分子讓他們活下來,他們便不勝感激。他們與劫持者共命運,把犯罪分子的前途當成自己的前途,把犯罪分子的安危視為自己的安危。於是,他們採取了“我們反對他們”的態度,把解救者當成了敵人。
其產生的原因是被暴力侵害的人因為生命受到威脅,對施暴者產生依賴,甚至情感、崇拜等。具體因素尚未明確。心理分析學的看法認為,新生嬰兒會與最靠近的有力成人形成一種情緒依附,以最大化周邊成人讓他至少能生存的可能,此綜合徵可能是由此發展而來。斯德哥爾摩綜合徵是角色認同防衛機制的重要範例。
斯德哥爾摩綜合徵——是一種心理疾病,體現了人類是可以被馴養的。
那麼在什麼情況下會產生斯德哥爾摩綜合徵呢?一般來說有以下幾個情形容易形成:
1.受害人的生命掌握在犯罪分子手裡,受害人毫無反抗逃生的機會。
2.犯罪分子有意識的給受害人傳遞資訊:你的生命掌握在我的手裡,除了我之外任何人都不可能拯救你。而我也不是為了要你的生命,而是希望從你身上得到某種生命之外的價值如金錢。
3.受害人和犯罪分子具有一定的相處時間,而且被犯罪分子洗腦成功(馴養)。
4.受害者缺乏一定的社會常識和法律知識。對生命的渴望遠勝於對理智正義的認同。
5.在某種程度上來說,我們每個人面對生命的威脅,都可能患上斯德哥爾摩綜合徵,畢竟在面臨死亡的恐懼面前和對生命渴望,足以摧毀一個人的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