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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付宇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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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明子曰
最大的困難肯定是融資了,創業的話起步資金是必須的,但是創業型的公司除了一個好的想法和有可能被當成騙子的商業模式以為其他什麼資產都沒有,銀行融資要看你財報的,要看你的抵押擔保物的,創業初期不可能有什麼財報,扭虧為盈還需要一段時間,抵押擔保物更沒有,從銀行貸款對於創業公司來說太難了,現在各家銀行都願意給阿里巴巴授信,當年剛成立的時候銀行是不可能憑藉馬雲的一頓‘忽悠’就給你貸款的,所以創業公司起初的融資都是風投投的,比如軟銀投資阿里。最核心的法律風險就是合同,合同一旦簽訂就涉及雙方的權力和義務,違約的話就容易產生法律糾紛,創業公司起初應該有一個好的即懂財務又懂法律的合夥人,就像當年阿里巴巴的蔡崇信,為馬雲搭建好了框架,有一個在資本市場有過財務和法律的工作經驗的人融資也相對容易,法律風險更是可以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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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漲跌看淡1977
個人認為,創業的最大困難,就是你對創業本身很多未知,這直接導致你沒有把握!
需要承擔的法律風險,那就得根據你做什麼事來區別對待了。比如你要開一家公司,你要建立自己的團隊,招聘員工,要發工資,那麼如果不發工資,那就有可能被員工告上法庭。如果你欠了供應商的貨款,那麼就也有可能被供應商告上法庭。還有,如果你公司違法經營偷稅漏稅,生產假冒偽劣產品,不但會被稅務部門處罰,還面臨工商部門的罰款,另外,同樣有可能會被消費者起訴,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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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尚小仙的賊船
你認為創業的最大困難是什麼?需承擔哪些法律風險?
創業最大的困難是資金流問題,也就是資金鍊是否能維持,如果沒有資金流維持多好的專案都不能生存下去。
至於法律風險其實並不嚴重,最大的法律風險是合同違約或者說債務問題,只要正規創業基本上不會碰見法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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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老莊聊創業
創業最大的困難?最大的風險?
創業就是高風險事件,失敗是常規,連續失敗也是常規,成功反而是小機率事件。所以所謂的創業的最大困難,就是如何能盈利,最大的風險,就是失敗。
所以我的建議是,如果你現在的薪水還算滿意,你所在的公司,你的職位,都還有上升空間,別想著創業,現實遠比你想象中的殘酷的多。創業,是一條不歸路。
如果一切你都考慮過了,再認真的考慮過失敗的可能,仍然能接受的話,可以一試。但記得,不是為了理想不是為了情懷不是為了改變世界,就是為了賺錢,這是創業的唯一目的。
回覆列表
創業初期是很困難的,困難的同時還要承擔一些法律風險,整理了七條創業需要承擔的法律風險:
1、合夥做生意,卻不知道自己的企業性質是什麼。
按照中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規定,中國的企業或者說從事市場經營的主體性質包括了有限責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夥企業、有限合夥企業、個人獨資企業、個體工商戶等多種形式,而各種形式之間的法律關係有很大的區別。例如最常見的幾種主體:有限責任公司下股東是按照自己實繳或認繳的股本金,按照股份比例對有限責任公司的對外債務承擔有限責任;合夥企業則是合夥人以個人全部資產對合夥企業的對外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而所謂個體工商戶則是以登記人的個人財產對外承擔責任。
每一種形式下的創業者需要承擔的責任以及合夥創業者對企業可以享有的權利都有很大的區別。創業者需要根據自己和其他合夥人的經營目標選擇適合自己的企業性質。
2、隨意認繳註冊資本,誤認為企業註冊資本額越大越好。
2014年新的《公司登記管理條例》頒佈施行,中國正式施行了註冊資本認繳制,也就是說,創業者無需再籌集資金用於註冊資本的繳納,也使創業者能夠有更多的資金用於企業的發展。
但伴隨著註冊資本認繳制的施行,許多創業者陷入了認識誤區,認為註冊資本反正不需要實際繳納,認繳的數字越高就代表企業的實力越強。但事實上,註冊資本的認繳額代表了公司對外承擔債務的限額,如果創業者認繳的資本額大大超過了自己的實際經濟狀況,如在公司經營失敗的情況下,則必然導致創業者變賣所有財產也難以償還債務的風險出現。
3、股東或合夥人之間沒有簽訂完善的《股東協議》或《合夥協議》。
目前中國的創業者中許多都是屬於朋友或者親人之間的創業,許多創業者也因為各種面子原因或者是缺乏法律意識而忽視了《股東協議》或《合夥協議》的簽訂,僅僅按照工商要求籤訂一份完全沒有實際操作性的工商版協議。
《股東協議》、《合夥協議》以及公司章程等在法律上就是公司的憲法,股東或者合夥人之間關於收益分配、公司經營、對外投融資等各項事務在發生糾紛時都要依據相關協議及章程的約定來進行判定,如果缺乏一份切實有效的《股東協議》或者《合夥協議》或章程,股東或合夥人之間的權利義務就難以界定,吃虧扯皮的事也更加容易出現。
4、規範財務,避免個人和創業專案公司財產混同,以免個人為公司債務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常識認為,公司是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以認繳的出資為限為公司承擔有限責任,這在理論上沒錯,但公司法上有一個揭開“法人面紗”制度,就是出現法定情形的,則股東不是承擔有限責任,而是無限連帶責任。常見的情形包括賬目混亂、私企不分,股東以個人名義承擔公司運營費用、以公司資金添置個人資產等,通俗的理解,就是公司是我、我就是公司。這種情況,在創業團隊是非常常見的,必須引起創業者足夠的重視。
5、關於融資
關於融資,相信是網際網路創業者最關心的問題。融資好比找物件,也要講究門當戶對。只有自己有足夠的實力,才能吸引投資者,融資談判起來,才會更有底氣。
融資成功,好比戀愛後的結婚(當然,資本最終要與企業分手),所以,需謹慎選擇投資者,融資談判和融資合同簽署得慎之又慎,特別是對於賭條款、稀釋和反稀釋條款、風險補償條款、清算條款、公司權力機構構成安排等條款的約定,最好能取得專業法律人士的支援。
6、創業者缺乏智慧財產權保護意識。
智慧財產權涉及到公司尤其是創業型公司日常經營的方方面面,公司或者說一個專案的命名可能涉及到商標權、新產品則涉及到專利權,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在於唯一性,如果是說耗盡自己的思維與才能開發的新產品卻因為專利權問題產生糾紛,致使產品無法投入市場,或者給公司和創業者帶來鉅額賠償損失,則實在是得不償失。
7、公司管理人員缺乏合同管理意識,合同履約能力差。
合同是公司經營管理與對外合作中最重要的基礎,合同條款是否完備、合同風險是否得到有效控制、自身是否具有嚴格的履約能力都是創業者在合同談判及簽訂過程中必須重視的問題。但事實上,由於缺乏法律意識、缺少合同履約經驗,許多創業者都無法正確對合同進行有效的評估,而初創企業的合作物件又多為具有豐富經驗的大公司,在這種情況下,初創企業就極易陷入合同陷阱,導致商譽和經濟的受損。
總之,一個企業的經營與管理涉及到了各方面的法律問題,中國法律體系下,對於企業的法律規定已經非常完善,創業者要善於運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利,也要在企業創業階段為企業掃清發展中的障礙,創業可以帶來人生的巨大轉變而伴隨其中的法律風險也是多而雜亂,除了本文重點講到的大風險之外,今後也會為大家帶來更多的企業法律風險防控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