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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系一根心絃

    現在有很多的夫妻離婚了,卻不離家,這也是一種社會現象。

    我身邊有個姐妹小雅,離婚半年多,因孩子小需要媽媽照顧的原因,小雅還在前夫家裡居處。前段時間,他說老公背叛出軌了,等她說完後,我問道:“你們不是已經離婚了?他正常找女朋友這不叫出軌。”這時小雅竟然一時無語,本來就很委屈,現在就更加難受了。

    有很多女性離婚不離家,這種“似婚非婚”狀態還是很值得思考的。

    愛情和婚姻是不一樣的,假如婚姻要靠愛情來維繫,如果愛情消失了,夫妻雙方或一方都沒有感情了,背叛愛情,那麼離婚也許是最好的方法。而婚姻的本質和愛情的關係並不大,為愛結婚,或不愛離婚都是偏激的,因為愛情,是很感性的。婚姻,確是很現實的。

    有一種很務實,很理性的觀點:“婚姻是利益的結合體。”

    具體婚姻中有哪些利益呢?

    首先是生育問題,如果不是說讓合法繁衍下一代,夫妻雙方共同撫養孩子,90%的父母都不會催婚,從另一個角度看,婚姻是為了繁衍而設計的一種制度。當有了孩子以後,即使夫妻之間產生不可逆轉的矛盾,感情消失,愛情消失了,有孩子這個紐帶,就沒有那麼容易離婚,因為害怕孩子受到傷害和委屈,於是很多人,為了孩子離婚後會選擇,離婚不離家。其次是財產問題分割。婚姻制度當中最給力的,就是保障雙方財產。然而,離婚是一場“拉鋸式”過程,很多夫妻不願意走上法庭,拿捏住對方的理虧處和弱點,逼迫對方進行讓步,可是失去大部分財產和“淨身出戶”一方,在婚姻之外,並不具備獨立的生活能力,只好選擇離婚,不離家。默許的同居。還有其他利益。比如面子問題,有的夫妻當時頂著巨大的壓力結婚,最後一段婚姻失敗,怕別人嘲笑。這就是許多女人,在面對丈夫家暴,背叛情況下仍然不肯離婚,怕別人嘲笑。

    5.還有前途問題。對於一些正在仕途上的人來說,雖然離婚後並不影響他的前途,但出軌,家暴問題會影響他的形象,他們更願意維持家庭幸福一個假象

    6.感情問題。雖然夫妻離婚了,其中一方對另一方還有感情,或有很強的佔有慾,不同意對方離開,還是生活在一起。

    當然,還有很多各種理由,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利益和苦衷選擇離婚不離家也是一種無奈。

    離婚,或許感情出了問題,不得不離,但彼此利益不能有效切割和保障,就算離婚了,也是分不開的,最終離婚不離家的現象,只會帶來有許多問題。

    具體“離婚不離家”會帶來了哪些問題?生活在同一屋簷下,由於生理和心理因素,往往仍然產生這種存在夫妻生活,導致一方或雙方人,有夫妻認同感,會產生,還把對方當夫妻,還生活在婚姻當中。所以她會認為前夫找女朋友就是出軌,她會和前夫甚至前夫的女朋友吵架,這樣的結果就是攪黃了前夫,數次的戀愛。由於雙方同居,局外人都認為,雙方還是夫妻,會給雙方重組家庭帶來障礙。假如你是單身,你找個物件,可大家都認為你是那個小三,你感覺冤不冤?夫妻雙方關係變成了同居關係,共同財產就沒有法律保障。然而,此前夫妻關係,再加上現在同居,再加上同孩子一起生活,導致財產問題很難劃分更加複雜,導致婚姻關係更加複雜。

    婚姻的本質,我們已經搞清楚了,可很多人分不清婚姻和愛情的關係,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前者是靠感性來維持,後者是靠理性來維持。

    兩個人要想長久在一起,沒有愛情就缺少了溫度,沒有的利益平衡就沒有了穩定性。

    所以,在進入婚姻之前,不能只考慮愛情,也必須考慮到的利益平衡。

    如果你忽略這種平衡的話,那麼你的婚姻一定會矛盾不斷的。

    如果你們感情破裂了,這時候如果,雙方擺平了利益問題,就離婚,乾乾淨淨的離。若擺不平利益,就不要離婚,就算離了也分不開。

    很多人認為,離婚能解決一切問題,但發現離婚後問題依然存,變得更加複雜了。

    如果你不具備利益平衡的能力,即使僥倖離成功了,也難逃生活的懲罰。

  • 2 # 峰ZHU哥為你解讀

    告訴那些離婚再娶的男人們,當你組建家庭的時候,別忘記你的前妻和孩子,多多給他們溫暖和支援,雖然離婚但是給你帶孩子沒有在嫁!離婚不離家多數是孩子大了!女的帶著孩子過!生活了那麼多年吃了不少苦,拉扯孩子不容易,不是不捨得你這個傷痛破碎的家,沒有哪個離婚的女人不想邁出一步的,可是為了孩子也就犧牲了後半生的幸福,確切的說女人偉大母愛更偉大!

  • 3 # 全球奇聞異事分享

    我沒有這方面的經驗,舉個例子,你可以去醫院看看,重症病家屬對著牆壁祈禱,有些人淚眼婆娑,我是說假如,假如你有了重病,幾十萬的醫療費用,醫生問你家屬願不願意接受治療,即使只是維持一兩個月,很多人會拒絕,誰願意做或者說愛做這種事呢,你媽,離婚對孩子而言打擊太大了,單親家庭的孩子需要受很多委屈,同學朋友的嘲笑,親戚朋友的冷眼猜疑,說來說去都是為了孩子,我媽典型的賢妻良母 嘻嘻嘻

  • 4 # 心想事成8336902479162

    這樣的做法是不可思議的。為了房子,假離婚?為了孩子,維持貌合神離的表象?為了說不清道不明的原因,把簡單的關係更加複雜化?人生短短几十年,活得如此曲曲繞繞,何苦呢?為了這些外在的東西,折騰自己那麼多的小聰明,大精力,值得嗎?

    不管基於何種原因,如此界限不明,看著都累,過著的人,快活嗎?我看難,離婚不離家,實質是婚姻滅,家的名義存。也就是虛有其表的空殼。這樣的關係就是內耗。不喜歡

  • 5 # 誠實11

    有誰想自己無家可歸呢?離婚協議說明不離家,也是對方考慮以後的歸宿,法律上也沒有規定離婚必需離家。所以沒有必要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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