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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 躬耕杏壇

    涉嫌聚眾鬥毆罪,該行為觸犯了《刑法》第292條之規定,對首要分子和其它積極參與者,依法要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如果是未滿18週歲的未成人犯罪,依法應從輕處罰。

    除:《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 2 # 愛悟理

    年滿十六週歲,聚眾鬥毆,如果情節嚴重,並且造成嚴重後果,涉嫌聚眾鬥毆罪,應當追究刑事責任。未成年人犯罪應當從輕處罰。

    具體看該學生在本案中的案件起到了什麼作用,以及對方的傷情。

    該學生遞棍子給別人把人打傷,如果不是共同預謀,遞棍子的無罪。如果是一起共同預謀,就屬於共同犯罪。

    《刑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打架是沒有一點益處的,如果你打贏了,你很可能要進拘留所,如果你打輸了就可能進醫院。所以希望你能教育好孩子不打架鬥毆。可以換一種解決問題的方式。

  • 3 # 小五奇談

    這個我先引用一下刑法的292條聚眾鬥毆給你看一下: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條聚眾鬥毆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多次聚眾鬥毆的;(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這個是滿18歲成年人的處罰,如果未滿18歲那就應該依法應從輕處罰,大概再一年左右。

    這裡還要具體到鬥毆的時間、地點、人數、傷情等來判定!

    廣大小朋友家長一定要認真看哦。要把16週歲學生聚眾鬥毆事情的嚴重性來告知孩子。雖然未滿18週歲,不算是成年人,但是做了有關違法的事情,還是要負責相應的法律制裁。以上是小五做出的詳細整理,有需要的小夥伴可以借鑑一下。

  • 4 # 鄭州技師吳亞東

    1、根據刑法規定: 犯聚眾鬥毆罪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眾鬥毆的;

      (二)聚眾鬥毆人數多,規模大,社會影響惡劣的;

      (三)在公共場所或者交通要道聚眾鬥毆,造成社會秩序嚴重混亂的;

      (四)持械聚眾鬥毆的。

    【如果是滿16週歲,比如17歲聚眾鬥毆,法院可以從輕處罰。但滿18週歲就不可以了。】

  • 5 # 建造通

    其實這是一個很嚴肅的問題,聚眾鬥毆=聚眾+鬥毆,這是定性。如果鑑定結果是輕傷以上傷害的,涉嫌故意傷害罪,公安機關會立案偵查,行為人屬於未成年人的,會從輕或減輕處罰,剛滿16週歲的學生聚眾鬥毆是構成犯罪的,要根據情節的嚴重性拘留處理,未滿18歲可以減輕處理,但是剛滿16週歲,是犯故意傷害罪的,致人輕傷的處叄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聚眾鬥毆罪,對首要分子和其他參與人員,處叄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也沒打人,但是提供木棍,這是構成共同犯罪的,也是典型的幫助犯,會受刑事處罰但是相對較輕,檔案裡會記上一筆犯罪記錄,所以對以後的影響是特別大的,具體量刑看案情定。

  • 6 # 學霸養成營之加油數學

    這個問題要明白以下幾點,第一已滿16週歲的,就已經要負完整的刑事責任

    第二,要看這個學生在這次鬥毆中構成什麼犯,如果只是單純的提供工具,那就是幫助犯。

    第三,被打的人受傷情況如何,如果只是輕傷,不構成犯罪,只是違反治安條例,只需要負民事賠償責任和行政處罰

    第四,中學生容易衝動,要注意平常教育,這樣才能避免危險事件發生

  • 中秋節和大豐收的關聯?
  • 有人說“現實是:很多時候,你不得不承認,錢就是命”你怎麼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