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用手機開處方5秒鐘開一個,後來去藥店買藥用了一次果然如此,前面提示有沒過敏史打勾,我諮詢了一些法律方面的專家說是老百姓如果用這種平臺買了處方藥出現過敏或者其他情況,老百姓自己承擔。聽著很嚇人啊,關鍵是手機開藥的時候什麼也不問,什麼藥,過去了哈太簡單了吧。沒處說理了
回覆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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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w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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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寧寶
根據中國《處方管理辦法》的規定,處方藥不得采用開架自選銷售,必須憑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處方銷售、購買和使用。處方的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3天,同時處方一般不得超過7日用量;急診處方一般不得超過3日用量;對於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況,處方用量可適當延長,但醫師應當註明理由。
處方藥的傳統獲取方法,造成病患遠端獲取處方較為困難,但藥店無處方放藥又涉嫌違法違規。在網際網路+的大形勢下,有必要積極探索依託網際網路技術的電子處方的良好執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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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五彩de生活
按照以前醫藥管理的老規定這種是不合規的,因為還來不及把新載體寫進規定。但是,同樣的處方用筆紙開和用手機開用電腦開沒有區別,它不會因為開出形式不一樣而改變內容,更不會改變效果。不過,隨看時代的變化,紙筆處方會越來越少,觸媒處方會普及起來,也更便捷、更衛生、更環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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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西藥堂
手機開處方,只要是有資格的醫生是合法合規的,但是這樣的話,本人覺得看病不太準確,西醫看病最基本的需要儀器檢查,檢查結果出來才能確診,中醫看病本人覺得更不適合,因為中醫講究望聞問切辨證論治
首先,有資質的醫生,在合法的平臺給開藥方是合法的。
但是本人不太贊同。
醫生不能看到患者的現狀,只有從患者的描述來診斷病情,患者不一定描述得很準確。
按照中醫的說法是,隔山打牛,不能望聞問。最主要望,不知患者精神狀態,即使開出的藥方正確,也只能是從最保險的角度出發,對病情沒有多大的好處。你從新聞上就可以看到,鍾南山這樣的頂級專家,都要用影片會診,不敢託大。因為同樣一種病,有體質的差異,因此望是醫者第一的首選。所以通用方是不能解決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