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列表
  • 1 # 前進方向

    人活百歲也是老:父病去逝賜安好,至於母親想改嫁,沒有必要去計較,古人俗話說的好`夫妻好比同林鳥:既然媽媽生了心,沒有閒氣就是好,兒女陪伴有限期,不如重配跟著跑,歡聲笑語開心過,多個親戚就是好,一旦有個好和歹、兒女不用前後跑′看好兒女都幸福,看好房產別胡搗′親生父母沒嫌氣、子孫賢惠全家好。

  • 2 # 京都老客41118

    能理解子女的心情。但做子女的能理解父母的想法嗎?對於七十歲左右的人,不能叫“戀情”。因為從生理機能角度,都已經變成中性了。主要是心理的依賴。這個年齡段的,就是想身邊有個說話的人,而且,一旦身上覺得不舒服,能有個知冷知熱的人在身邊。比如,睡覺到半夜,你母親突然覺得不舒服,想喝口水。你們作為兒女能爬起來給倒熱水的可能性有多大?再加上人的年齡越大,死亡的壓力就越大,同齡的人會互相鼓勵和支援,心理也就壯了許多。這些都是子女所不能給的呀。

    所以,作為孝順的子女,即便覺得母親再不給自己面子,也就由她去吧!

    只不過,我建議,找機會要好好與母親協商一下,父母的財產、他們以後的生活、萬一再有一個老人病逝,做子女的該如何處理?這些事當面不好說,但卻必須說好,比如他們再婚住到那裡?生活費如何處理?如果你母親先去世,如何處理她的後事?如果這男的先去世,又該如何處理?做子女的孝順,不等於任性由父母胡來去上當去受騙。而是借母親清醒,問問她對這些後事如何看法?她的後事你們子女如何處理?如果這男的出事比如偏癱,你們該如何處理?

    最好是如果你們能和對方的子女在一起把這事說的清楚,寫一個公證,請兩下老人簽字。各自儲存,那麼以後就好處理了!這就是醜話說到前頭。然後,雙方子女都對老人好點,讓他們心情愉快,就可能長壽好多年。以免他們去世,兩家打官司。

  • 3 # 乾為山

    亳無疑問,應該無條件支援,但在她未找老伴之前,先說以後的事,不要顧頭不要尾。高中同學阿山的母親,也是在丈夫去世後不久再找個老伴的,從這例中看出,古稀之年找個伴,成功非常艱難。

    阿山媽媽在鎮上打麻將時遇到她新愛的,他是退休老師,養老金有近6000元月,足夠養這對老人了。他們婚後基本上都是幸福的,因住在農村,和子孫同住同吃。

    婚後第六年,風雲突變,風起雲湧,浪高風急,70多歲老頭在一次半夜起床小解時,不明不白跌倒在地。扶起再睡,但是第二天早上老頭起不了床。急送醫院一查,競然患上了讓人聞風喪膽的中風。醫治20天后出院回家。但老頭癱瘓在床不起,24小時護理,阿山的媽媽變了義務伴床和義務保姆。

    三年後老頭直上極樂世界一去不回,此時此刻,老頭的子女說她們沒有養她的義務,叫她打包袱走人。不得已,阿山70多歲媽媽想回到兒子家,但這個家已不是她想進就進了。原本婆媳關係很緊張,兒媳婦早年巴不得她再嫁,不用贍養多個老人。此刻想再回頭入家門,兒媳婦打死也不肯。

    在族長和村委會的介入之下,阿山媽媽住進了廢棄的豬欄中,風雨飄搖,低矮冷熱。每月兒媳婦丟一袋大米給她,其它一概不管,生死由命,富貴在天。現在阿山媽媽老無所依,老無所養,痛無所藥,病無所醫,生活十分艱難,所以老太婆以古稀年紀再被婚裝,一定要三思而行,不是想嫁就可以再嫁的。

  • 4 # 炫憶中的故事

    這個事情,對兒女來說,應該說是減輕負擔,你不可能天天陪伴你的母親,有個頭疼腦熱,也有個人陪伴,老人再婚,確實是件好事,只是雙方老人再婚,婚前財產必須公正好,許多兒女只所以反對老人再婚,怕對方的財產被別人捲走,所以反對,也有不領結婚證的,給對方每個月存500到1000元,兩個人就在一起過,省去很多麻煩,主要是看領結婚證嗎?領,就房產存款提前公正,不領,就不存在問題,所以,你們心裡有個底。

  • 5 # 付宏凱1713

    絕對是要支援的。因為支援一是子兒對父母的孝順,子女對父母的孝順不能只停留在物質與金錢上,而重要的是讓父母不孤單,精神有依靠,心裡有慰藉,那父母再婚就是為此兩點,兒女為何要阻攔呢?

    二是父母再婚既為子女減輕了負擔,又為子女解決了後顧之憂何樂而不為呢!

    凡是聰明的子女對此事都是支援的。另外不管老人年齡大小而再婚這是受法律保護的,任何人不得干涉。所以作為子女應該支援。

  • 6 # 歐亞萬花筒

    古稀之年的老母在父親病逝不久後就有了新戀情,這種描述可能有些過於浪漫,畢竟我們不是法華人,華人總的來講,還是傳統的,老人有了心儀的物件,可能更多因素的還是想,給自己找一個老年的依靠,不管是物質方面的,還是精神方面的!

    一般這種情況下,老母親都不太可能有豐厚的退休金等物質保障,就是不想給子女添太多的麻煩罷了!老年婦女喪偶以後自主決定是否再婚,主要要有兩個先決條件,經濟上完全獨立,性格比較強勢!否則的話會很難辦,一般正常情況下,絕大多數子女都不想給自己找太多的麻煩,說到底還是錢的問題!母親很有錢,子女就怕外人沾了光,母親沒有經濟來源,再婚以後發生狀況,經濟條件不差的,又懂事的子女是不會抱怨的,但就怕碰見生活比較艱辛的這種子女!她們的生活之所以過得比較艱難,可能與他們變通能力差,社會適應能力差是有關係的,接受這樣一個街坊四鄰可能會議論的老母親,對他們來講,可能是一個不小的挑戰。

  • 7 # 點點螢光

    父親病逝不久,70來歲的母親,有了新的戀情,作為子女應該大力支援,黃昏戀對老人的身心健康非常有利。老年人的晚年時光,非常寂寞,而且很多老人情感非常脆弱,又非常怕孤獨,在生活上總想有一個依靠,很想有一個人陪著說說話,很想有一個人在一起朝夕相伴。

    作為子女,你們是老人的親人,你們更多的時間是要經營自己的小家庭,要外出工作或者是賺錢,沒有太多的時間待在家裡,陪母親,照顧母親。

    如果你的母親,她有新的戀人,你們感到高興才對,無論是從感情上,從精神上,還是生活上她找到了依靠,如果他們是真心相愛的話,他們就會互相照顧,相互陪伴,有愛情有陪伴的生活,是你們無法代替的。

    從另一個角度,其實也是減輕了你們的負擔,母親有人照顧你也能放心,不要因為受傳統思想的影響,在思想上有顧慮,怕別人說三道四,現在是什麼年代?是改革開放的年代,人的思想要解放,老人有機會有條件梅開二度,兒女要全力支援,從現實生活中看,再婚的老人比不再婚的老人要幸福,作為子女,總是希望老人晚年過得幸福。

    如果兩個在老人再婚的話,想要領證,那就要兩家人坐下來好好的商量,寫下正式的文字協議,以免以後在財產上在老患重病時有糾紛,你們雙方的兒女都要有開明的心態,讓老人大大方方,開開心地談一次黃昏戀。

  • 8 # 日久見真心

    朋友好!

    應該無條件大力支援,要換位思考一下,她一個人的痛楚和孤獨寂寞是難以承受的。做兒女的能二十四小時陪伴她嗎?讓她開心的多活些年吧!

  • 9 # 小耗神

    對於一個殘缺且破損,又不完整的家庭而言,對於一個家庭重要頂樑柱,尤其是父母有變故的一方來說,假如父親或是母親一方有先離逝遠親人而去,在這種特殊情況下,假如另一方或父或母為考慮自己今後的人生生活,也為了追求自己的幸福,更為了往後生活,在面對如何度過其餘生這個問題上,燃起了對於再婚的哪點點激情與慾望,對幸福的渴望,而重新再做一次愛情與婚姻的選擇,有何不可。

    愛情與婚姻,人人亦可擁有,人人也有選擇的權利。

    因為在愛情與婚姻的道路上,人人都需要一個屬於自己的生活落腳點,一條愛情起跑線,以及婚姻終點站。

    因為寂寞的生活,生活的孤獨,對於每一個活著的人而言,尤其是上年歲的孤家寡人來說,誰都不願意自己承受寂寞的去過活,誰也不想自己孤獨其終身一輩子。

    老年人無論男女,對男女情感有需要,對性慾及性生活上有需求,是件再正常不過的事了,因為精神上的需要,同樣包括生理上的需求。是人人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

    所以選擇再婚,重擇一人,重新再談一次婚戀,再重新組建一個二人世界之家。站在《婚姻法》的角度上而言,老人若是要再婚,沒有問題,同時也是無可厚非。

    就問題來說,筆者認為,鑑於目前你母親這種情況,你家庭這種狀況而言,若是母親已經有了心儀之人,有了想重組婚姻的急迫念頭,在面對這個重大且棘手問題,在這個關鍵的節骨眼上,做為兒女一方,是很難果斷理智的做出正確的決定與決則。

    因為做為兒女來說,剛失去父親,這種逝去親人的痛苦,在還沒有完全釋懷的情況下,若是母親又另尋新歡,對於絕大多數做為子女的,都是很難理解母親這種自私行為,若要再讓兒女接受母親的這種做法,恐怕也會很難很難。

    但這種天要下雨,娘要嫁人的事情,也是很難阻止得了的,兒女們只有坦然面對才是,接受現實為好,遇到這種事,只有雙方好好的,心平氣和的,把母親嫁人這檔事,拿到桌面上,大家一起好好的商議商議,好好的說道說道,最終拿出上好的解決辦法,使得母親與子女都能達到各自滿意,這才是最佳策略,千萬別因為這事把家鬧的整天是雞犬不寧的,也別因為這事而鬧到法院甚至是局子裡,這樣就得不償失了,既丟人限眼的,關鍵是別到時候親情也坦然無存了,這種兩敗具傷之事,還是不要人為去做的好。人為去限制的好,唯有和才是最佳問題解決之上策,因為世上之事,沒有什麼能比家庭和睦為好,沒有什麼能與家庭溫馨重要,沒有什麼能再與家庭幸福相比。

    世上每個單身老人,都有選擇再婚,或選擇嫁人,因為這是國家憲法及《婚姻法》賦予我們每個公民的權利,何況這也是老人自個的事,別人是無權干涉的,也包括家人在內,甚至是親生子女也是如此。

    所以做為子女的,唯有接受現實,唯有正確面對,唯有一家人團團圓圓,和和睦睦,溫溫暖暖,才是圓滿最好的結局。

  • 10 # 渴望殷鬱

    回答這個問題,我想完全應該支援 。為什麼這樣說?因為:

    第一,按常規來說,萬事盡從忙裡錯,一心須向靜中安。從情感上,父親去逝不久,還在悲傷之中,母親古稀之年,尋找新戀情,的確是急了點兒,忙了點兒,子女們不能接受,也在情理之中。但從實際生活來說,母親雖然是到了古稀之年,可她是人,是女人,需要呵護,需要溫暖,需要愛情。有愛的渴望,也有愛的權力。老伴兒雖好,但已經走了,人死不能復生 ,留下母親孤獨寂寞,痛苦難熬。如果遇到另外一個愛自己的男人,自己也愛的男人,倆個人情投意合,有了新的戀情,就能從痛苦寂寞中,解脫出來,變得開心,活得愉快,重新燃起愛的激情,過上甜蜜幸福的生活。這不正是子女們所期盼的嗎?從這個出發點著想,父親去逝不久,母親有了新戀情,子女為了母親的幸福,就應該支援母親再婚,過她屬於自己的生活。。

    第二,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孝而情不待。百善孝為先。從子女對母親的孝順來說,父親去逝不久,母親有了新戀情,做為子女,也應該支援。俗話說,兒在兒房,女在女房,把老孃丟在冷房。父親去逝了,子女對母親再好,陪伴的時間是有限的 。尤其是晚上,母親孤身一人,獨守空房。漫漫長夜,輾轉難眠。。。一些年輕人,往往忽略了老人的這方面生活。認為老年人吃好穿暖有房住,就可以了,沒有想到老年人,也需要戀情,需要繾綣,需要纏綿,需要溫暖,需要肩膀靠靠,需要有胸部依依。男女之間的愛,是子女無法代替的。

    我們這兒,就有這麼一個回族人兒子,七十多歲的母親因病去逝後,留下孤獨的老父親,雖說家庭情況好,吃穿住行都不發愁,但父親就是整天悶悶不樂,打不起精神。兒子看在眼裡,急在心裡。帶著父親說是去內地老家寧夏旅遊,實際上是給父親找物件。果不其然,父親在老家寧夏旅遊途中,走親訪友,相準了一位比自己小十幾歲的中年寡婦,身材高條,面容姣好,性格開朗,愛說愛笑。倆人萍水相逢,一見如故。兒子對女方子女說,去了新疆,你媽媽就是我媽媽,我這個做兒子的,要向媽媽保證,孝敬一輩子。讓老家子女不要操心。兩家子女,歡天喜地,倆位老人喜結良緣。兒子帶著父親找後媽,在當地被傳為佳話,人人都誇獎老人的兒子是個有孝心的兒子,是個好兒子。

  • 11 # 邀月對飲8333

    古稀之年的母親在父親屍骨未寒的時候就有了新戀情,於情於理子女心裡都是反感的。母親的新戀情表現出父母之間的感情不深,畢竟都到了遲暮之年,又是一起生活多年的夫妻,怎麼能在老伴病逝不久就有了新戀情呢?子女不但不應予以支援還應該積極反對。

    還有一種可能是母親的新戀人是曾經那個愛而不得的人。為了家庭一直沒有和那個人在一起,直到老伴走了,可以光明正大地生活在一起了,所以才變得有點急不可待。

    老人也有感情需求,做子女的應該理解。但老人的行為也應該充分考慮孩子的感受。母親有新戀情應該理解,但是感情出現的時間不恰當,所以子女不應該支援!

  • 12 # 豐碩緣野

    中國有句老話,人到七十古來稀,七十歲的老人,還想找老伴,這是很正常的,作為兒女們,就要支援,不要阻攔反對和干涉。

    一、你的媽媽,七十歲了,送走了你的父親,她也是勞苦功高,畢竟你的父母夫妻一場,老了都是有了一定的感情,你的母親單身了,沒有了身邊的丈夫陪伴,缺少了相互照應和溝通的機會,會讓你的母親,心裡空虛,寂寞難耐。找個老伴陪伴還是有必要的。

    二、人老了,喪偶之後會傷感的,雖說七十歲,身體條件允許,有尋求另一伴的要求,還是應該支援的,目前的生活質量提高了,沒有了後顧之憂,沒有了多災多病的狀況,環境好了,富裕了,找個老伴相互陪伴還是對的,選擇另一半,是應該理解的。

    三、雖說你的母親,已經到了古稀之年,找個請投意和,相互理解,的老伴,可以減少你們的照顧時間,可以讓你們好好去工作,生活,照顧自己的家,這也是老人的初衷,也是一舉兩得的好事。

    作為兒女們,不要因為你的媽媽找老伴就想不通,有顧忌心裡,怕別人笑話,這些對於當代的年輕來說,都應該改變,時代不同了,再婚不是年輕人的專利,老年人也可以尋找屬於自己的幸福生活和美滿的婚姻。

    不管你的母親年紀多大,你都要考慮她的選擇,不要因為再婚給老人出難題,為難老人,這樣就不對了。希望你回到家庭來,考慮母親的後續生活,還是支援為好,老人快樂高興,你給把把關,找個相濡與沫得男人,讓老人開心,也是在為老人家盡孝心。

  • 13 # 花兒吃不胖

    55歲的阿姨老公去年生病去世了,半年後透過社交軟體在鄰村找了一個離異男的,今年發生了很多事,現在阿姨女兒被逼到報警處理此事。

    阿姨和他老公結婚有30多年了,膝下就一個女兒,上面還有一個80多歲的老母親。因為阿姨一家和我們家緊挨著,平時婆婆就跟阿姨一家都走得很近。我現在還記得幾年前我剖腹產的時候,幾個人把我從手術檯上抬到床上的時候阿姨和他老公也在場,一直也覺得他們很親切。

    去年阿姨老公生病了,等到發現的時候已經是癌症晚期,當時遠在浙江的女兒立刻就回家來陪著父親走完了最後一程。要說這個阿姨的老公人真的很好,他其實在自己50歲的時候身體就不是很好,從這個時候就開始為自己老婆以及老母親安排了。他幾年的時間給自己的老母親存了3萬多元錢,再把周圍的土地以及家裡的房子都找人翻新了一下,為的就是自己的老婆晚年能生活的稍微平順一些。

    老公去世後村裡的男人開始胡作非為,難道人到中年沒了丈夫就可以任由人欺負嗎?

    去年他去世了,家裡最受打擊的應該屬他女兒和老母親了。當時阿姨和女兒兩個女人操持著把他的葬禮辦了,之後女兒因為已經有家室了就又匆匆的趕回上班的地方去了。家裡就留下了阿姨和一個80多歲的老人了,之後我婆婆也一直跟阿姨經常聊天,想著她現在一個女人還要帶著一個老人很不容易。

    事情一件件發生,很多人一點都不會為別人考慮,可能這是加速阿姨想找物件的原因

    過了不久又發生了第二件事,那天村裡有戶人家家裡在辦喜事,農村人在這種情況都會去幫忙的,阿姨也不例外就幫忙主人家洗洗碗。她洗完後就站在壩子的邊上和村裡其他人在閒聊的時候,上次阿姨幫忙煮飯的那個男人就過來一把從後面把阿姨抱著,現場很多人阿姨面紅耳赤的趕緊把他推開了。但後來村裡的人不知怎麼的,說話的風向變了,開始說阿姨這個女人剛死了男人,都50多了還不知檢點之類的話。

    時間再過了幾個月,也就是差不多離阿姨老公去世半年的樣子,阿姨很喜歡玩抖音,就這樣在抖音上刷到了鄰村的一男的兩個人就好上了。慢慢的這個男的就隔三差五的開著摩托車從鄰村來到阿姨家幫忙做農活,原本想著這樣也挺好的。但是這男的接下來的所作所為讓周圍的人都很憤怒。

    阿姨自認為找到了老年的幸福,殊不知卻掉進了旋渦

    這個男的最開始也真的是盡心盡力的幫著阿姨,接著阿姨慢慢的像是著了魔一樣的和男的開始做些糊塗事。先是和這男的把自己家裡種的差不多幾千斤玉米全部運到了男方家,這個時候阿姨那80多歲的婆婆就發現不對勁,開始阻攔她。這個時候阿姨就給家裡裝了監控,警告她婆婆自己的事少管,其實阿姨裝監控的意思就是怕她婆婆把自己的東西給別人了。

    之後阿姨今年餵了三頭豬,其中一隻是母豬後來下了仔。當時阿姨也經常跟著鄰村男的去他家做事,所以很多時候家裡的豬都是這個80多歲的老母喂的,等豬長得差不多的時候阿姨和這男的就開始打主意了,最後兩人把小豬仔全部賣了,錢也自然的進了兩個人的口袋。接著阿姨開始向我婆婆透露,其實她養的兩隻豬等到年底是要拿到男方家去的,他們準備結婚辦個婚禮。這事我婆婆當時還勸她,你自己還有女兒為她想想之類的話,但是阿姨聽不進去。

    阿姨的心怎麼會變化如此大,我記得之前是很好的一個人呀!

    就在前幾天婆婆告訴我阿姨的女兒回家了並且報了警。我當時就很疑惑什麼原因會讓女兒報警說自己的媽媽不對呢?這個時候我婆婆才告訴我,阿姨和這鄰村的男的做的太過分了,他們去把這個80多歲老母的養老保險取走了,並且之前他兒子留給母親養老的3萬多塊錢也一起拿走了。

    當時阿姨要把豬往男方家運的時候,這個80多歲的老母親就出來阻攔,誰想阿姨當場就推了這個80多歲老母(也就是她婆婆),當時這個老人就被推倒在地很久都站不起來。阿姨的女兒回來後見家裡值錢的東西都搬空了,而自己的奶奶還時常叫腰疼才去醫院檢查,醫生最後診斷說是傷到了腰。

    女兒報警抓自己的母親,想想母親是做得多過分女兒才能做出如此舉動

    女兒很生氣就打電話給自己的媽,但是她媽此時已經執迷不悟,說自己一定要跟這男的在一起,並說那個80多歲的老母自己以後不會管了,也不該她管。以後自己老了也不會靠女兒養老的。阿姨又說她來到男方家後,家裡人對她都很好,現找這個男的兒子媳婦對她也很好,不會再回去了。

    阿姨女兒無奈之下選擇找到了村裡的幹部,但是村幹部說你們家這事太大了我們也解決不了呀,最後只得報了警。現在事情還沒處理好,也不知道該怎麼解決。

    總結:

    我作為外人也不好評價什麼,你們說遇到這樣的情況女兒還應該支援她母親的做法嗎?任誰也做不到吧?

    當然我認為一個女人不管年紀多大都有追求自己幸福的權利,但是一定不能忘了良心二字。在整件事中,阿姨完全可以再找,但是萬萬不該的是傷了自己婆婆,並把人家養老的錢給取走。

  • 14 # 學柳體字

    我希望這個問題是一個假設,最好不是真實發生的事。

    一個七十多歲的女人,丈夫剛去世不久,自己就有“新戀",這個現象並不多見!恕我亂猜,這位老女士,有可能丈夫在世時,自己就已經有“相好"的了,是一種出軌行為,所謂現在的“新戀",只不過是以往的“舊情",不然,憑一個上了年紀的老婦人,一時半會也難輕易找上“新歡”哇!你們說是不是?

    如果不是上面所說的情況,那她就是個“沒心沒肺",沒腦子的人。我這樣說,並不是反對她另嫁他人,只是這樣做的時間點不合人之常情。相伴多年的老伴去世,屍骨未寒,一般的人是非常悲痛的,醫學上往往把這段時間稱之為“非常時期",嚴重的,還需要做心理慰籍,加以疏導和干預。 想必這位女人與眾不同,不僅沒有那麼悲傷,還有心思立馬另找新歡?可能不太多見。

    往往聽到有的男人死了老婆,不久就去找女人,大家對這種現象都斥之以鼻,認為很不道德,沒良心,被人瞧不起!如今有女人死丈夫就急於要嫁人,同樣也會被人瞧不起,認為不道德,至少我是這樣認為的!

    作為子女,父親剛去世,都還沉浸在悲痛之中,而你們的母親,卻要作出違背道德的舉動,這對你們來說,肯定一定很苦惱和尷尬,因為是你母親,處理起來有點難。你們從道德層面,不應該支援她這樣做。是否儘量勸說她把時間向後推遲,使你們從悲痛的陰影裡走出來後,再考慮另嫁他人。這樣較為妥當,也許你母親會接受的。 畢竟那麼大年紀了,也得給自己和晚輩留點面子吧!

    如果她不願接受你們意見,一意孤行,從法律角度講,她的行為是合法的,子女沒有阻止和干涉母親改嫁的權利,如強行阻攔,將是違法的,也會因此傷害到你們母子之間的感情。真遇到這樣情況,也只能由著她,你想留也不留不住。“老天要下,讓它下,老孃要嫁讓她嫁"!

    天下事,無奇不有,想開點,什麼事也就沒有了!

  • 15 # 靠山4

    父親雖然病逝不久,母親有了新戀情,深信這位上了年歲的母親,一定經過深思熟慮,不會對自己晚年不負責任。

    此類情況我地也有過,在一戶喪失父親追悼會上,來了父親生前好幾位同學,其中有一位生前與父親友情很深,失去妻子多年的男同學,在父親去世100天后,在同學們撮合下,結成了一對新夫妻。

    雖然母親已是古稀之年,她有自己選擇新配偶的權利,這是母親的自由,任何人不得干涉和阻繞。

    作為兒女完全應該全力支援,幫助母親提出一些,合理化意見和建議,當好母親的參謀,這才是當兒女應該做的亊。

  • 16 # 南山牧雲578

    年輕人,知道老人最害怕的是什麼嗎?孤獨!

    還知道人到晚年必須有的“四老”嗎?告訴你,老窩,老伴,老騷(揚州土語,老人平時攢下的養老私房錢),老友。

    其它都不太難,越到晚年越不確定的就是老伴,不知道什麼時候就缺了一個。俗話說,少年夫妻老來伴。一朝失去另一半,孤獨就會隨之而來。縱然兒女有多麼孝順,也代替不了心中的位置。

    在年輕人看來,一個古稀老人,老伴剛去世不久,就有了新戀情,簡直不可思議!老人重新找老伴,子女大多持不贊成態度,而因此父子反目母女成仇的故事數不勝數。

    子女反對老人再婚的原因,不外乎財產因素和情感因素和將來可能發生的矛盾糾紛。相信只要處理得當,一切都可以避免,這裡不再多說。

    需要重點強調的是,子女要正視老人的孤獨感,不管你多麼孝順,都代替不了老伴的關懷。你能24小時陪伴嗎?不能!但老伴能。你能照顧到老人生活的每個細節嗎?不能!但老伴能。

    所以,子女對老人重新找老伴的事,要予以理解和支援!畢竟,老人夕陽西下,時日無多,讓老人安度晚年,不是所有子女的心願嗎?

  • 17 # 春草春草又春草

    你的母親在古稀之年,仍能得到一份新戀情,可喜可賀,當然支援啊!

    “人生七十古來稀”,當然,這己是老皇曆了。現在流行:“七十八十小妹妹”了。當然,現在流行語,也有點誇張了,但人耳喜歡聽這樣暖心的話。現在的人,壽命有了很大的提高,這是不爭的亊實,城市的平均壽命在八十左右吧!

    滿堂兒女,不及老伴一個。你的父親走了,留下母親一個人孤零零的。你有你的家庭,你有你的工作或孫兒,不可能時時刻刻伴在你母親身邊。你母親有了新戀情,她與人結婚也罷,與人同居也罷,與人搭夥過日子也罷,均可減輕你的負擔。

    過了七十,邁進八十。這真是一段:“夕陽紅”的日子了,真真是日落西山的時光了。這段時間,約有百分之四十左右的人會離開這美麗的世界。最美夕陽紅,夕陽落下是很快的。即使不離開這世界,也疾病纏身了,一不留神,摔倒了,若身邊沒人,打電話急救靠誰啊!有的血壓高,腦梗了……所以你母親,實則是找一根柺杖而已。對方老頭,也是找根柺杖而已。戀情不戀情,到了暮年,或許是放在第二位了,最多並列第一。

    人生的老年,有點苦風淒雨。靠兒女,兒女忙。而且,老人和兒女間有代溝。現在,聰明的老人,早就備下一點存款,再有退休金,過人生的最後時光了。軍馬末動,糧草先行。這些無奈,你到了你母親的年齡,會體會到的。

    二個老人,一起過日子。互相幫助,減少了你的擔憂,而且,二人過日子,節省支出啊!即使AA制,開一支燈,二人用,燒一鍋飯二人吃……節省的錢,可用於最後的請鐘點工,保姆,藥費。不增加你的經濟負擔。

    你有這樣的母親,也是人生的福氣。即使你母親在你父親走後,有了戀情,一起又組織了家庭,你也要時時關心,常常探望哦!順便說一句,最後時光,還是要靠你,這是必須的。

  • 18 # 無語觀潮

    父親病逝不久,母親有了新戀情,作為子女肯定在情感上難以接受。畢竟父親與母親同樣是最親人,親人的離去還未從悲痛中走出,而作為母親不顧及子女的感受而迫不及待找新戀情實則不妥;再是步入古稀年的母親草草的找新戀情,實屬草率;老年人找老伴更應慎重,沒有更多精力折騰。

    老伴剛離世不久再找伴侶,親人情感難以接受。

    作為傳統的風俗,丈夫屍骨未寒而母親卻立馬找新伴侶,對死者來講也不妥,對活著的人更是感情上難以接受。

    所以這種做法非常不好,即便你對死去的丈夫沒什麼感情,但畢竟有共同的子女,哪怕做做過場,也不急於迫不及待找老伴。

    這樣做傷害了更多人的心,從而覺得母親很自私。

    草率找老伴弊大於利。

    尤其是花甲年齡的老年人找伴侶更要慎重考慮。

    找得不好,自己成為“免費保姆”不但老年享不到幸福,反而讓自己過得糾心,不但照顧不到自己,而且自己貼上照顧別人。

    況且現在的老頭,心同樣花,但凡閃電式在廣場舞上認識的,這種老頭兒會移情別戀,很不專一。

    有的人還會騙錢財,弄得人財兩空,灰頭土臉,傷心不已,追悔莫及。

    人生難得深閒,好好安度晚年。

    人奮鬥辛苦一輩子,應該好好清閒享受幸福,何必套上婚姻枷鎖,又不能生兒育女了,何必再去找。

    當然找個伴兒有合適的也不反對,搭夥過日子,沒必要走入婚姻。

    一旦成婚有許多顧慮,雙方子女家庭變得複雜,本已單純的東西,沒必要複雜化。

    所以剛去世了老伴,於情於理不應急於找伴侶,更多是冷靜對待,長遠打算。最好別一時衝動,弄得裡外不是人。

  • 19 # 大維新理說

    你一定聽說過這句話吧:天要下雨,娘要嫁人---誰也攔不住。就像孩子長大了,他想怎麼做誰也沒辦法。

    老伴走了,孩子大了,你母親已經沒有什麼牽掛了。當前老人想得最多的是自己往後的生活怎麼安排?我們都不希望看著自己的母親孤獨終老吧?只要她高興,我們做晚輩的都應該儘可能地去滿足她。

    也許你還想讓母親跟著你多享清福,也許你希望多陪陪母親、在床前盡孝。但是,作為晚輩的也要多替老人考慮一下:母親到底需要怎樣的晚年生活?

    如果母親覺得她一個人生活更清靜一些,如果母親還想找個老伴過自己的生活。那麼,我們應該在尊重老人意願的前提下,幫老人全面分析得與失、利與弊之後,再讓老人自己決定。這就像當初你不希望父母干涉你的自由那樣去滿足老人的自由。

    儘管你覺得古稀老人已經進入生命倒計時了,但是,為了老人的晚年幸福,你也應該最後一次大度一下。不要怕別人說三道四,也不要顧及自己的面子。只要老人開心生活,只要老人覺得這樣幸福,那你還有什麼必要去阻攔她呢?

    反之,如果你以最大的努力干涉了母親的選擇,那就等於在你和母親之間設定了一道不可逾越的障礙。這樣的結果是什麼呢?母親不開心、甚至會“得病”。而你呢?每天提心吊膽、小心翼翼。這無疑是給你和母親身上無端地背上了一個大包袱,最終會壓得你們喘不過氣來。這樣的生活不正常啊。

    心理學中有個重要的思想是:要想開啟心結,那就“投其所好”。

    如果你想讓你和母親都能開心快樂地生活,那就好好孝順母親吧。孝是孝道;順是順從。順著母親的心願來,那就會皆大歡喜的。

    母親辛苦了一輩子,一定要讓母親安度晚年啊。

    以上就是我的觀點,不知道對你是否有一些幫助。小小建議,僅供參考吧。

  • 20 # 1143160127吳世金

    這是一個難以說清楚的事情。從婚姻自由來說,你母親的選擇,是她的自由,是她的權力。作為子女,支援與否,都不能夠阻止她。

    古稀之年,在丈夫病逝不久,就有了新戀情,是同齡人中的少數人。這些比較突出的少數人,必然有許多過人之處。

    所謂的過人之處,就是身體健康,體魄強健,生活慾望豐富多彩。豐富多彩的生活,造就了性格外向。這種性格的人,如果平時受到壓抑,一旦擺脫束縛,自然是形如流水,移情別戀。你父親病逝,就是她的解脫,才會有:“很快有了新的戀情”。

    對於你母親這種身體,性格的人,作為子女,只能夠是順其自然。自然是祝福你的母親啦。

    老年人的黃昏戀,存在很大的風險。老年人再婚的夫妻,雖然夫妻雙方在結婚的時候,沒有基礎性疾病,夫妻生活能夠和諧美滿。但是,潛在的突發疾病威脅,是難以捉摸的。一旦一方出現重大疾病,如何承擔責任,義務。

    這是子女們需要認真考慮的。理想是美滿的,現實是骨感的。老年人再婚家庭,一方突發重大疾病,雙方子女反目成仇,互相指責,推諉,屢見不鮮。

    老年人,再婚家庭,所謂幸福的是,自然死亡。如果是突發重大疾病,就是“久病床前無孝子”,何況是暮年夫妻?

    現實生活,出現的一些突發重大疾病的案例,給人們帶來了冷靜的思考。老年人再婚家庭,雙方子女,都能夠有協議。他們希望用協議來保障老年人再婚家庭的幸福。

    因此,你母親在“古稀之年有了新的戀情”,自然會發展到重新組織新的家庭。你們在尊重母親的選擇下,需要做的就是,替他們謀劃未來的生活保障,未來必須承擔的義務,責任。

    老年人再婚,需要履行的,是有法律意義的各種保障協議。因為老年人再婚的婚姻,發生的事情,是不可預知的。如果沒有各種協議的保障,就是脆弱的。

    為了老年人再婚的幸福,用法律來規定,約束,應該成為摒棄世俗觀念的道德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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